王安石變法為什么會失??? 水皮 王安石,宋朝宰相,被列寧先生稱為“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王安石變法,兩次拜相卻功敗垂成,轟轟烈烈卻無疾而終,最可悲的是,有人指證,正是王安石的變法葬送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 中國股權分置改革啟動不久就有朋友提醒水皮研究王安石變法失敗的經(jīng)驗教訓,因為改革和變法某種意義上而言就是一回事,尤其是對于股權分置改革這樣事關中國資本市場的制度變革。 王安石變法為什么會失敗呢?主流的觀點認為是因為變法觸及了大地主、大財閥的利益,因而引起了以兩宮太后為首的利益集團的反撲,但是很少有人愿意注意到另外一個事實,那就是王安石的變法也沒有得到廣大窮苦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民間就流傳這樣的段子,村婦喂雞時,嘴里念叨的就是,安石,進食! 這不能不說是王安石的悲劇。 北宋末年,由于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剝削越來越嚴重,民不聊生,農業(yè)凋敝,田賦稅收沒有保證,相反,政府的財政支出卻因為要每年付給遼和西夏大量銀絹而成倍增加,財政危機已經(jīng)威脅到了宋王朝的生存。無奈之下,繼位不久的宋神宗決定啟用王安石變法圖新,富國強兵。 王安石變法主要有五大內容。 內容之一是實行青苗法。每年春天青黃不接的時候,政府以較低利息貸款或借谷物給農民,秋后償還,農民由此免受地主豪紳的高利貸盤剝。 內容之二是實行免役法。官府的各種差役,百姓可以不再自己服役,而是改由官府雇人服役。百姓按貧富等級,交納免役錢,原來不服役的地主、官僚也要交錢。 內容之三是實行農田水利法。政府獎勵開墾荒地,興修水利,發(fā)展農業(yè)生產(chǎn)。 內容之四是實行方田均稅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土地的好壞、多少規(guī)定納稅的數(shù)目,官僚、地主不得例外。 內容之五是實行保甲法。政府把農民按戶組織起來,每十家為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由地主充當保長、大保長和都保正。每家兩個壯丁即出一人為保丁,農閑習武,維持治安,戰(zhàn)時入伍,充當兵丁。 水皮把王安石變法的內容羅列在此,想必每一位讀者都會得出自己的結論,王安石毫無疑問得罪的正是皇親國戚。因此,兩宮太后把天下大旱和變法相聯(lián)系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正因為此,史上有一張流民圖毀掉王安石的說法。 那么民間又為何會出現(xiàn)“安石,進食”這樣的典故呢?“富國”“強兵”的變法怎么會出現(xiàn)一個民不聊生的結局呢? 問題出在整個的變法內核本質上就是理財、言利、圈錢,一言以蔽之,與民爭利。 無為在《悲劇從丟失民心開始—北宋王安石變法思考》一文中,對此列舉王安石的得意之筆“青苗法”作為說明。王安石推出的“青苗法”,本意上是考慮到農民利益的,而且,他在鄞縣做官時試行過,效果不錯。但是當他推向全國時,卻南轅北轍了。不識字的農民為了填寫貸款申請書要花錢請書吏,到衙門去申請時,貸款多少又任由官吏填寫。根據(jù)史書記載,雖然法定只有二分的利息,但是經(jīng)過層層貪官污吏的盤剝,最后貸款農民要返回的利息竟然高達原來的35倍,比高利貸還要高很多,逼得農民“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寧借高利貸,也不敢向政府貸款,“利民之政”變成“擾民之舉”。 更為糟糕的是,王安石過于自信且急于求成,在推行新法的過程中“一刀切”,下令各地必須貸出多少錢,給下面下指標,地方官員又搞硬性攤派。除了一般的農民,中農、富農都必須接受貸款,否則完不成考核指標。這樣一來,別說貧農吃不消,就是中農、富農也吃不消。 又比如推行免役法本意在于減輕農民負擔,但是官員賈蕃在東明縣試行時故意把農戶的等級提高,把四等定為三等(按規(guī)定,四、五等免役免費),這相當于把免役錢戶的提升到納役錢戶之中,從而激起民怨,東明縣農民1000人進京上訪,跑到王府鬧事,這樣的事例并非個案。 這樣的變法意義有多大?難怪朱熹評價說“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術足以殺人”,再好的變法,也不能犧牲普通百姓的生存為代價,否則,只會走向反面。 王安石變法,曾經(jīng)一度使國庫充盈,財力大增,北宋軍隊士氣大振大敗遼軍,宋神宗為此大擺慶功宴,但是好景不長,變法終究毀于天災人禍。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