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quán)的高昂代價——
討薪職工遭遇三十四萬余元“仲裁收費單” 據(jù)《新華視點》1月22日報道,重慶詩仙太白集團的204名職工日前為討薪在申請勞動仲裁時,卻收到了一張34萬余元的仲裁收費通知單。“維權(quán)高收費”一時成了當?shù)亟终勏镒h的熱門話題。 2007年9月,重慶輕紡控股(集團)公司以9000萬元的價格整體收購詩仙太白集團,企業(yè)在改制中與204名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對“正式工”按一年1293元“買斷工齡”,“臨時工”直接遣散。204名職工不能接受此解決方案,決定依法維權(quán)。2007年10月,佘祥國等204名職工向萬州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 2007年11月,萬州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向維權(quán)職工發(fā)出交費通知,要求其交納仲裁受理費、處理費等共計349826元。“由于長期被克扣工資和加班費,我們每月能拿到手上的工資平均才五六百元,現(xiàn)在我們丟了飯碗,日后的生計都成問題。還不知道能不能為我們討回工資,就要我們先交近35萬元,依法維權(quán)簡直是件奢侈品!”在詩仙太白集團工作21年的老職工秦小軍氣憤地說。 204名職工因無力交納高額的仲裁費,依法向萬州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減、免、緩申請,但遭到拒絕。重慶市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處處長甘大發(fā)對記者說:“根據(jù)《重慶市勞動爭議仲裁收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勞動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按照標的額的1%預收處理費,實行多退少補的原則。申請減、免、緩,必須由當?shù)毓鼍咦C明材料。佘祥國等人沒有向仲裁部門提交證明材料。” “除了高昂的仲裁費外,維權(quán)職工即使要勞動仲裁部門出具一張不受理通知書也要先支付五六千元的情況屢見不鮮。”長期代理勞動爭議官司的周立太律師介紹說。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王學輝認為,勞動仲裁門檻過高,事實上把困難群體擋在了依法維權(quán)的門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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