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 梟 日元 劫
乾造 丁 癸 乙 甲 (日空戌、亥)
亥 丑 丑 申
甲壬 癸辛己 癸辛己 戊庚壬
納音 屋上土
排大運:
印 殺 官 財 才 食 傷 比
大運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歲數(shù) 7 17 27 37 47 57 67 77
年份 2014 2024 2034 2044 2054 2064 2074 2084
析:此八字最容易被判為從強(qiáng),因為按新派的理論,辰丑土在此時難以生金了,具有水性而土性消失了,申金獨力難支,水木統(tǒng)一江山,為從旺格。
在學(xué)新派八字的時候,太極黃初以此說為真理,但應(yīng)用下來卻覺得很勉強(qiáng),與命程常常不應(yīng),因此,再次復(fù)習(xí)古五行論,終于找到了雙方之間的中庸之道,即古五行論有不足之處,但新派五行論也有太過之處。
此命若把丑土看作水,則此命是個富命。但我卻把他看作是個富貴不能的苦命。
丑土雖近亥水,有了水性,但丑土畢竟是丑土,不是丑水,況且還有丑丑互刑,故申金必能得生,不透故表明財官不能顯,窮賤就窮賤在此點了,若透出,就不是那么的苦了。因此,丑土雖有了水性,正如現(xiàn)實生活中的稀泥一樣,但沒有見過稀泥就不生金的,這點傳統(tǒng)五行論就做得很好,土就是土,水就是水,土不能生金,那火能生金,木能生金嗎?我們在探討易理時,既要開拓思維,去陳出新,打破古代思想文化中的糟粕垃圾,但也不能把古代易理全部推翻,來個新發(fā)明,這樣的做法是絕對沒有意義的。
五行相生相克,是五行論的基本思維,不能改變,因為盡管稍顯籠統(tǒng),但五行學(xué)說所揭示的自然規(guī)律確實很樸實有用。
丑辰土在近水時,被水浸稀了,成稀泥了,但終歸還是泥,戌未土被火燒了,但還是土,只是它們生金的力量要減弱了很多。
此命申金在丑土月不能成為強(qiáng)旺的五行,就是因為丑土不能全心全意生金,只能部分生金了,這就象一個孩子的媽媽被一個君王搶去當(dāng)了王妃,迫于強(qiáng)勢,這個媽媽只能暗中照顧這個孩子了一樣。
又有一例,也是辰丑土近水性的例子。
才 食 日元 劫
乾造 丁亥 甲辰 壬午 癸卯 (日空申、酉)
甲壬 乙戊癸 己丁 乙
此命的關(guān)鍵就在于辰土的看法了。因近亥水,我也把它看作了稀泥,而且我把辰土看作是此命八字中最壞的一個五行,因此,斷得很準(zhǔn)。
對辰丑土水不水的看法是這樣,對戌未土火不火的看法也是這樣。千萬不能認(rèn)為土不生金了,要看全局情況而定。
土最終是能生金的,這是土的根性,不容否定,更不能篡改。但古人在傳統(tǒng)五行論中又沒有把土?xí)凰?#8220;濕土稀泥”以至于讓土的生金之力弱化了,也會被火燒成“火土、干土”從而不能全力生金了,這些看法在傳統(tǒng)中是沒有的,但新派卻提出來了,只是提得過分了些,我們中庸一下,就能得到比較正確的認(rèn)識。
這就是太極黃的思維方法之一,即全部都要經(jīng)過自身驗證,不能全信哪一個人,對古人如此,對現(xiàn)代大師也如此,對自己也如此。唯一不敢懷疑的就是“自然天地之理——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