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上漲年本文來源于《新世紀》周刊 2010年第2期 出版日期2010年01月04日
北京已漲,全國普漲;但水價調整易,水價改革難
記者 劉京京
毫無懸念,北京搭上了全國水價上漲這趟車。2009年12月21日,北京市發(fā)改委宣布上調居民水價。從12月22日起,居民用水終端價格由每立方米3.70元調整為4.00元。在此前五天召開的聽證會上,25位聽證會參加人中,22人同意水價分三年逐步上調,每年每立方米上調0.3元。 不只北京,據(jù)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從11月1日到12月27日,全國有24個城市上調或確定在2010年上調居民用水價格,有八個城市已經(jīng)舉行了聽證會,其中包括哈爾濱、開封;還有兩個城市即將舉行聽證會。在2009年,四個直轄市和三分之一省會城市完成或進入了上調水價的程序。 可惜的是,調整并不等于改革。水務提升效率、約束成本,提供更好服務;政府整理與水務的關系。這些真正的急務并沒有因此次漲價更進一步。 階梯水價知易行難 12月16日上午,北京市居民水價調整聽證會在新大都飯店國際會議中心召開。 北京市希望上調水價的聲音貫穿了2009年全年。年初,市水務局便提出年內調水價。在5月舉行的節(jié)約用水大會上,市水務局局長程靜又稱,由于“南水北調”工程引江水進京被推遲到2014年,北京將通過包括調整水價在內的多種措施應對水資源緊缺的危機。 北京市發(fā)改委在12月1日公布了上調水價的方案:居民用水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9元。時間安排上有兩個方案:一次調整到位,或者分三年逐步調整到位。 與其他絕大多數(shù)上調水價的城市不同,在水價的三個組成部分(供水價格、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中,北京并未變動企業(yè)供水價格,僅將水資源費每立方米上調0.48元,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上調0.42元。 此前,北京居民水價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供水價格1.70元,污水處理費0.90元,水資源費1.10元,供水價格幾乎占了一半。調價后,三部分近于“三分天下”。 水資源短缺是北京水價改革要解決的最大難題。北京市發(fā)改委介紹,北京市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低于國際公認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線。近10年來,北京地區(qū)連續(xù)九年干旱,年均降水量僅為450毫米。 因此,北京市發(fā)改委稱,本次上調的水資源費全部用于建立北京市水資源節(jié)約專項資金,用于全市水資源利用和保護、節(jié)水工程投入和節(jié)水項目獎勵等。 北京嚴重缺水是不爭的事實,因此聽證會的討論焦點并非該不該上調水價,而是以何種方式上調。擔任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的聽證會參加人李士杰在走訪了平谷、懷柔、朝陽等區(qū)之后認為,北京老百姓“非常注意節(jié)約用水”,調價應該采用階梯式水價,即對超過一定用水量者采用較高水價,以“保護和鼓勵支持節(jié)約用水的人”?,F(xiàn)在仍采用單一式水價,卻可能“把節(jié)約用水的人打擊了,浪費用水的人沒有得到懲治”。他認為,一些企業(yè)的浪費現(xiàn)象更嚴重。 階梯式水價被證明比單一式水價更有利于節(jié)約用水。中國農(nóng)業(yè)科學院研究員姜文來稱,2006年全國36個大中城市中已有16個城市實施了居民用水階梯式水價。在2009年漲價的城市中,沈陽等城市計劃采用階梯式水價。 早在2004年,北京市水務部門就曾提交階梯式水價的方案,然而,終因“一戶一表”“人口確定”等技術操作層面的條件尚不具備而“流產(chǎn)”。清華大學水業(y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則表示,政府和企業(yè)不愿承擔水表改裝費用、改裝過程中的損漏、實行抄表到戶的人力成本等資金壓力,也是階梯式水價難產(chǎn)的原因。 針對聽證意見,北京市發(fā)改委在12月21日宣布漲價時回應:有關部門正在加快制定居民階梯水價試點方案,準備在2010年內選擇有條件的居民小區(qū)開展階梯水價試點;北京市自來水集團也應加快推進“一戶一表”改造,為階梯式水價做好準備。 全國普漲 雖然北京此次未漲企業(yè)水價,但姜文來認為,北京可能不久會有進一步動作。因為一旦水資源費上漲,企業(yè)成本也將隨之增加。例如,企業(yè)在取水和送水之間會產(chǎn)生約15%的損漏水量,其水資源費需要企業(yè)自己消化。 此外,一旦“南水北調”水進京,工程費用必然會拉高水價。姜文來估算,屆時北京水價將達到每立方米10元左右。 縱觀近來全國水價上漲,自2009年初的天津、南京開始,雖在第三季度因引起爭議而勢頭稍緩,卻在第四季度再現(xiàn)高潮。 促進節(jié)約用水、彌補企業(yè)虧損,是大多數(shù)城市漲價的主要理由。 專家分析,之所以在2009年出現(xiàn)水價普漲,與前兩年通脹壓力較大、2009年物價指數(shù)的走低密切相關。不過,在2009年中前期,蘭州等有外資參與水務的城市上調水價,一度激起了“外資推高中國水價”的指責。再加上國家發(fā)改委和建設部要求各地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防止“集中出臺調價項目”,使得第三季度水價上漲的聲勢大減。 北京大岳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總經(jīng)理金永祥向記者分析,水價上調是大勢所趨,全國各大中城市“沒有不想調價的”。畢竟,這對改善水質和保障供水都有重要意義。而且,漲價帶來的水費增支壓力并不很大。對于受影響較大的低收入群體,可以通過政府補貼的方式補償。“關鍵是漲價的過程要有公眾的參與”。 令金永祥遺憾的是,本應與水價調整同步推進的供水企業(yè)市場化改革,卻在2009年幾乎陷于停滯,甚至有一點“回潮”。政府如何構建真正有利于約束企業(yè)成本的機制,如何處理好自己與水務行業(yè)、基礎設施建設的關系,仍未有明確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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