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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夢溪筆談---象數卷

       昵稱207370 2010-03-16
      夢溪筆談---象數卷
      卷七象數一
      開元《大衍歷法》最為精密,歷代用其朔法。至熙寧中考
      之,歷已后天五十余刻,而前世歷官皆不能知?!斗钤獨v》乃
      移其閏朔。熙寧十年,天正元用午時。新歷改用子時;閏十二
      月改為閏正月。四夷朝貢者用舊歷,比來款塞,眾論謂氣至無
      顯驗可據。因此以搖新歷。事下有司考定。凡立冬晷景,與立
      春之景相若者也。今二景短長不同,則知天正之氣偏也。移五
      十余刻,立冬、立春之景方停。以此為驗,論者乃屈。元會使
      人亦至,歷法遂定。
      六壬天十二辰:亥日征明。為正月將;戌日天魁,為二月
      將。古人謂之合神,又謂之太陽過宮。合神者,正月建寅合在
      亥,二月建卯合在戌之類。太陽過宮者,正月日躔諏訾,二月
      日躔降婁之類。二說一也,此以《顓帝歷》言之也。今則分為
      二說者,蓋日度隨黃道歳差。今太陽至雨水后方躔諏訾,春分
      后方躔降婁。若用合神,則須自立春日便用亥將,驚蟄便用戌
      將。今若用太陽,則不應合神;用合神,則不應太陽,以理推
      之,發(fā)課皆用月將加正時如此則須當從太陽過宮。若不有太陽
      躔次,則當日當時日月、五星、支、二十八宿,皆不應天行。
      以此決知須用太陽也。然尚未是盡理,若盡理言之,并月建亦
      須移易。緣目今斗杓昏刻已不當月建,須當隨黃道歳差。今則
      雨水后一日方合建寅。春分后四日方合建卯,谷雨后五日合建
      辰,如此始與太陽相符,復會為一說,然須大改歷法,事事厘
      正。如東方蒼龍七宿,當起于亢,終于斗;南方朱鳥七宿,起
      于牛,終于奎;西方白虎七宿,起于婁,終于輿鬼;北方玄武
      七宿,起于東井,終于角。如此歷法始正,不止六壬而已。
      六壬天十二辰之名,古人釋其義曰:“正月陽氣始建,呼
      召萬物,故曰征明。二月物生根魁,故曰天魁。三月公葉從根
      而生。故曰從魁。四月陽極無所傳,故曰傳送。五月草木茂盛,
      逾于初生,故曰勝先。六月萬物小盛,故曰小吉。七月百谷成
      實,自能任持,故曰太一。八月枝條堅剛,故曰天罡。九月木
      可為枝干,故曰太沖。十月萬物登成,可以會計,故曰功曹。
      十一月月建在子,君復其位,故曰大吉。十二月為酒醴,以報
      百神,故曰神后。”此說極無稽。據義理,余按:征明者,正
      月三陽始兆于地上,見龍在田,天下文明,故日征明。天魁者,
      斗魁第一星也,斗魁第一星抵于戌,故曰天魁。從魁者,斗魁
      第二星也,斗魁第二星抵于酉,故曰從魁。斗杓一星建方,斗
      魁二星建方,一星抵戌,一星抵酉。傳送者,四月陽極將退,
      一陰欲生,故傳陰而送陽也。小吉,夏至之氣,大往小來,小
      人道長,小人之吉也,故為婚姻酒食之事。勝先者,王者向明
      而治,萬物相見乎此,莫勝莫先焉。太一者,太微垣所在,太
      一所居也。天罡者,斗剛之所建也。斗杓謂之剛,蒼龍第一星
      亦謂之剛,與斗剛相直。太沖者,日月五星所出之門戶,天之
      沖也。功曹者,十月歳功成而會計也。大吉者,冬至之氣,小
      往大來,君子道長,大人之吉也,故主文武大臣之事。十二月
      子位,并方之中,上帝所居也。神后,帝君之稱也。天十二辰
      也,故皆以天事名之。
      六壬有十二神將,以義求之,止合有十一神將。貴人為之
      主;其前有五將,謂螣蛇、朱雀、六合、勾陳、青龍也,此木
      火之神在方左者;方左謂寅、卯、辰、巳、午。其后有五將,
      謂天后、太陰、玄武、太常、白虎也,此金水之神在方右者,
      方右謂未、申酉亥、子。唯貴人對相無物,如日之在天,月對
      則虧,五星對則逆行避之,莫敢當其對。貴人亦然,莫有對者,
      故謂之天空??照?,無所有也,非神將也,猶月殺之有月空也。
      以之占事,吉兇皆空。唯求對見及有所伸理于君者,遇之乃吉。
      十一將,前二火、二木、一土間之,后當二金、二水、一土間
      之,玄武合在后二,太陰合在后三,神二合差互,理似可疑也。
      天事以辰名者為多,皆本于辰巳之辰,今略舉數事:十二
      支謂之十二辰,一時謂之一辰,一日謂之一辰,日、月、星謂
      之三辰,北極謂之北辰,大火謂之大辰,五星中有辰星,五行
      之時,謂之五辰,《書》曰“撫于五辰”是也,已上皆謂之辰。
      今考子丑至于戌亥謂之十二辰者,《左傳》云:“日月之會是
      謂辰。”一歳日月十二會,則十二辰也。日月之所舍,始于東
      方,蒼龍角亢之星起于辰,故以所首者名之。子丑戌亥之月既
      謂之辰,則十二支、十二時皆子丑戌亥,則謂之辰無疑也。一
      日謂之一辰者,以十二支言也。以十干言之,謂之今日;以十
      二支言之。謂之今辰。故支干謂之日辰,日、月、星謂之三辰
      者,日、月星至于辰而畢見,以其所首者名之,故皆謂之辰。
      四時所見有早晚,至辰則四時畢見,故日加辰為“晨”,謂日
      始出之時也。星有三類:一經星,北極為之長;二舍量,大火
      為之長;三行星,辰星為之長。故皆謂之辰。北辰居其所而眾
      星拱之,故為經星之長。大火,天王之座,故為舍星之長。辰
      星,日之近輔,遠乎日不過一辰,故不行星之長。
      《洪范》“五行”數,自一至五。先儒謂之此“五行生數”,
      各益以土數,以為“成數”。以謂五行非土不成,故水生
      一而成六,火生二而成七,木生三而成八,金生四而成九,土
      生五而成十,合之為五十有五,唯《黃帝素問》:“土生數五,
      成數亦五。”蓋水、火、木、金皆待土而成,土更無所待,故
      止一五而已。畫而為圖,其理可見。為之圖者,設木于東,設
      金于西,火居南,水居北,土居中央。四方自為生數,各并中
      央之土,以為成數。土自居其位,更無所并,自然止有五數,
      蓋土不須更待土而成也。合五行之數為五十,則大衍之數也。
      此亦有理。
      揲蓍之法:四十九蓍,聚之則一。而四十九隱于一中;散
      之則四十九,而一隱于四十九中。一者,道也。謂之無,則一
      在;謂之有,則不可取。四十九者,用也。靜則歸于一,動則
      惟睹其用,一在其間而不可取。此所謂“大衍之數五十,其用
      四十有九。”
      世之談數者,蓋得其粗跡。然數有甚微者,非恃歷所能知,
      況此但跡而已。至于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者,跡不預焉。此所以
      前知之神,未易可以跡求,況得其粗也。余之所謂甚微之跡者,
      世之言星者,恃歷以知之,歷亦出乎億而已。余于《奉元歷序》
      論之甚詳。治平中,金、火合于軫,以《景福崇玄》、《宣明》、
      《明》、《崇》、《欽天》凡十一家大歷步之,悉不合,有差三十
      日以上者,歷豈足恃哉。縱使在其度,然又有行黃道之里者,
      行黃道之外者,行黃道之上者,行黃道之下者,有循度者,有
      失度者,有失度者,有犯經星者,有犯客星者,所占各不同,
      此又非歷之能知也。又一時之間,天行三十余度,總謂之一宮。
      然時有始末,豈可三十度間陽陽皆同,至交他宮則頓然差別?
      世言星歷難知,唯五行時日為可據,是亦不然。世之言五行消
      長者,止是知一歳之間,如冬至后日行盈度為陽,夏至后日行
      縮度為陰,二分行平度。殊不知一月之中,自有消長,望前月
      行盈度為陽,望后月行縮度為陰,兩弦行平度。至如春木、夏
      火、秋金、冬水,一月之中亦然。不止月中,一日之中亦然。
      《素問》云:“疾在肝,寅卯患,申酉劇。病在心,已午患,
      子亥劇。”此一日之中,自有四時也。安知一時之間無四時?
      安知一刻、一分、一剎那之中無四時邪?又安知十年、百年、
      一紀、一會、一元之間,又豈無大四時邪?又如春為木,九十
      日間,當亹亹消長,不可三月三十日亥時屬木。明日子時頓屬
      火也。似此之類,亦非世法可盡者。
      歷法步歳之法,以冬至斗建所抵,至明年冬至所得辰、刻、
      衰、秒,謂之斗分。故“歳”文從“步”、從戌。戌者,斗魁
      所抵也。
      正月寅,二月卯,謂之建,其說謂斗杓所建,不必用此說。
      但春為寅、卯、辰,夏為巳、午、未,理自當然,不須因斗建
      也。緣斗建有歳差,蓋古人未有歳差之法?!额叺蹥v》:“冬
      至日宿斗初”今宿斗六度。古者正月斗杓建寅,今則正月建丑
      矣。又歳與歳合,今亦差一辰?!秷蚯吩唬?#8220;日短星昴。”
      今乃日短星東壁。此皆隨歳差移也。
      《唐書》云:“落下閎造歷,自言后八百年當差一算。至
      唐,一行僧出而正之。”此妄說也。落下閎歷法極疏,蓋當時
      以為密耳。其間闕略甚多,且舉二事言之:漢世尚未知黃道歳
      差,至北齊張子信方侯知歳差。今以今古歷校之,凡八十余年
      差一度。則閎之歷八十年自己差一度,兼余分疏闊,據其法推
      氣朔五星,當時便不可用,不待八十年,乃曰“八百年差一算”
      太欺誕也。天文家有渾儀,測天之器,設于崇臺,以候垂象
      者,則古機衡是也。渾象,象天之器,以水激之,或以水銀轉
      之,置于密室,與天行相符,張衡、陸績所為,及開元中置于
      武成殿者,皆此器也?;视又校Y部試《機衡正天文之器賦》,
      舉人皆雜用渾象事,試官亦自不曉,第為高等。漢以前皆以北
      辰居天中,故謂之極星,自祖亙以機衡考驗天極不動外,乃在
      極星之末猶一度有余。熙寧中,余受詔典領歷官,雜考星歷,
      以機衡求極星。初夜在窺管中,少時復出,以此知窺管小,不
      能容極星游轉,乃稍稍展窺管候之。凡歷三月,極星方游于窺
      管之內,常見不隱,然后知天極不動處,遠極星猶三度有余。
      每極星入窺管,別畫為一圖。圖為一圓規(guī),乃畫極星于規(guī)中。
      具初夜、中夜、后夜所見各圖之,凡為二百余圖,極星方常循
      圓規(guī)之內,夜夜不差。余于《熙寧歷奏議》中敘之甚詳。
      古今言刻漏者數十家,悉皆疏謬。歷家言晷漏者,自《顓
      帝歷》至今,見于世謂之大歷者,凡二十五家。其步漏之術,
      皆未合天度。余占天侯景,以至驗于儀象,考數下漏,凡十余
      年,方粗見真數,成書四卷,謂之《熙寧晷漏》,皆非襲蹈前
      人之跡。其間二事尤微:一者,下漏家?;级滤疂脑滤?br>利,以為水性如此;又疑冰澌所壅,萬方理之。終不應法。余
      以理求之,冬至日行速,天運已期,而日已過表,故百刻而有
      余;夏至日行遲,天運未期,而日已至表,故不及百刻。既得
      此數,然后覆求晷景漏刻,莫不脗合。此古人之所未知也。二
      者,日之盈縮,其消長以漸,無一日頓殊之理。歷法皆以一日
      氣短長之中者,播為刻分,累損益,氣初日衰,每日消長常同;
      至交一氣,則頓易刻衰。故黃道有觚而不圓,縱有強為數以步
      之者,亦非乘理用算,而多形數相詭。大凡物有定形,形有真
      數。方圓端斜,定形也;乘除相蕩,無所附益,泯然冥會者,
      真數也。其術可以心得,不可以言喻。黃道環(huán)天正圓,圓之為
      體,循之則其妥至均,不均不能中規(guī)衡;絕之則有舒有數,無
      舒數則不能成妥。以圓法相蕩而得衰,則衰無不均;以妥法相
      蕩而得差,則差有疏數。相因以求從,相消以求負;從、負相
      入,會一術以御日行。以言其變,則秒刻之間,消長未嘗同;
      以言其齊,則止用一衰,循環(huán)無端,終始如貫,不能議其隙。
      此圓法之微,古之言算者,有所未知也。以日衰生日積,及生
      日衰,終始相求,疊為賓主。順循之以索日變,衡別之求去極
      之度,合散無跡,泯如運規(guī)。非深知造算之理者,不能與其微
      也。其詳具余《奏議》,藏在史官,及余所著《熙寧晷漏》四
      卷之中。
      予編校昭文書時,預詳定渾天儀。官長問余:“二十八宿,
      多者三十三度,少者止一度,如此不均,何也?”予對曰:
      “天事本無度,推歷者無以寓其數,乃以日所分天為三百六十五
      度有奇。日平行三百六十五日有余而一期天,故以一日為一度。
      既分之,必有物記之,然后可窺而數,于是以當度之星記之。
      循黃道,日之所行一期,當者止二十八宿星而已。度如傘虡,
      當度謂正當傘虡上者。故車蓋二十八弓,以象二十八宿。則余
      《渾儀奏議》所謂‘度不可見,可見者星也。日月五星之所由,
      有星焉。當度之畫者凡二十有八,謂之舍。舍所以挈度,度所
      以生數也。’今所謂‘距度星’者是也。非不欲均也。黃道所
      由當度之星,止有此而已。”
      又問予以“日月之形,如丸邪?如扇也?若如丸,則其相
      遇豈不相礙?”余對曰:“日月之形如丸。何以知之?以月盈
      虧可驗也。月本無光,猶銀丸,日耀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
      在其傍,故光側而所見才如鉤;日漸遠,則斜照,而光稍滿。
      如一彈丸,以粉涂其半,側視之,則粉處如鉤;對視之,則正
      圓,此有以知其如丸也。日、月,氣也,有形而無質,故相直
      而無礙。”
      又問:“日月之行,日一合一對,而有蝕不蝕,何也?”
      余對曰:“黃道與月道,如二環(huán)相迭而小差。凡日月同在一度
      相遇,則日為之蝕;正一度相對,則月為小虧。雖同一度,而
      月道與黃道不相近,自不相侵;同度而又近黃道、月道之交。
      日月相值,乃相凌掩。正當其交處則蝕而既;不全當交道,則
      隨其相犯淺深而蝕,凡日蝕,當月道自外而交入于內,則蝕起
      于西南,復于東北;自內而交出于外,則蝕起于西北,而復于
      東南。日在交東,則蝕其內;日在交西,則蝕其外。蝕既,則
      起于正西,復于正東。凡月蝕,月道自外入內,則蝕起于東南,
      復于西北;自內出外,則蝕起于東北,而復于西南。月在交東,
      則蝕其外;月在交西,則蝕其內,蝕既,則起于正東,復于西。
      交道每月退一度余,凡二百四十九交而一期。故西天法羅睺、
      計都,皆逆步之,乃今之交道也。交初謂之‘羅睺’,交中謂
      之‘計都’。”
      古之卜者,皆有繇辭。《周禮》:“三兆,其頌皆千有二
      百。”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間于兩社,為公室輔”;
      “專之渝,攘公之羭,一熏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如魚竀
      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國滅之,將亡,闔門塞竇,乃自后
      逾”:“大橫庚庚,予為天王,夏啟以光”之類是也。今此書
      亡矣。漢人尚視其體,今人雖視其體,而專以五行為主,三代
      舊術,莫有傳者。
      北齊張子信候天文,凡月前有星,則行速;星多則尤速。
      月行自有遲速定數,然遇行疾。歷其前必有星,如子信說。亦
      陰陽相感自相契耳。
      醫(yī)家有五運六氣之術,大則候天地之變,寒暑風雨,水旱
      暝蝗,率皆有法;小則人之眾疾,亦隨氣運盛衰。今人不知所
      用,而膠于定法,故其術皆不驗。假令厥陰用事,其氣多風,
      民病濕泄。豈溥天之下皆多風,溥天之民皆病濕泄邪?至于一
      邑之間,而旸雨有不同者,此氣運安在?欲無不謬,不可得也。
      大凡物理有常、有變:運氣所主者,常也;異夫所主者,皆變
      也。常則如本氣,變則無所不至,而各有所占。故其候有從、
      逆、淫、郁、勝、復、太過、不足之變,其法皆不同。若厥陰
      用事,多風,而草木榮茂,是之謂從;天氣明絜,燥而無風,
      此之謂逆;太虛?;?,流水不冰,此謂之淫;大風折木,云物
      濁擾,此之謂郁;山澤焦枯,草木凋落,此之謂勝;大暑燔燎,
      螟蝗為災,此之謂復;山崩地震,?;钑r作,此謂之太過;陰
      森無時,重云晝昏,此之謂不足。隨其所變,疾癘應之。皆視
      當時當處之候。雖數里之間,但氣候不同,而所應全異,豈可
      膠于一證。熙寧中,京師久旱,祈禱備至,連日重陰,人謂必
      雨。一日驟晴。炎日赫然。余時因事入對,上問雨期,余對曰:
      “雨候已見,期在明日。”眾以謂頻日晦溽,尚且不雨,如
      此旸燥,豈復有望?次日,果大雨。是時濕土用事,連日陰者,
      從氣已效,但為厥陰所勝,未能成雨。后日驟晴者,燥金入候,
      厥有當折,則太陰得伸,明日運氣皆順,以是知其必雨。此亦
      當處所占也。若他處候別,所占跡異。其造微之妙,間不容發(fā)。
      推此而求,自臻至理。
      歳運有主氣,有客氣。常者為主,外至者為客。初之氣厥
      陰,以至終之氣太陽者。四時之常敘也,故謂之主氣。唯客氣
      本書不載其目,故說者多端,或以甲子之歳天數始于水十一刻,
      乙丑之歳始于二十六刻,丙寅歳始于五十一刻,丁卯歳始于七
      十六刻者,謂之客氣。此乃四分歷法求大寒之氣,何預歳運!
      又有相火之下,水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謂之客氣。
      此亦主氣也,與六節(jié)相須,不得為客。大率臆計,率皆此類。
      凡所謂客者,歳半以前,天政主之;歳半以后,地政主之。四
      時常氣為之主,天地之政為之客。逆主之氣為害暴,逆客之乞
      為害徐。調其主客,無使傷沴,此治氣之法也。
      六氣,方家以配六神。所謂青龍者,東方厥陰之氣。其性
      仁,其神化,其色青,其形長,其蟲鱗。兼是數者。唯龍而青
      者,可以體之,然未必有是物也。其它取象皆如是。唯北方有
      二,曰玄武,太陽水之氣也;曰螣蛇,少陽相火之氣也。其在
      于人為腎,腎亦二,左為太陽水,右為少陽相火。火降而息水,
      火騰而為雨露,以滋五臟,上下相交,此坎離之交,以為否泰
      者也,故腎為壽命之藏。左陽、右陰、左右相交,此乾坤之交,
      以生六子者也,故腎為胎育之臟。中央太陰土曰勾陳,中央之
      取象,唯人為宜。勾陳者,天子之環(huán)衛(wèi)也。居人之中,莫如君。
      何以不取象于君?君之道無所不在,不可以方言也。環(huán)衛(wèi)居人
      之中央,而中虛者也。虛者,妙萬物之地也。在天文,星辰皆
      居四傍而中虛,八卦分布八方而中虛,不虛不足以妙萬物。其
      在于人,勾陳之配,則脾也。勾陳如環(huán)。環(huán)之中則所謂黃庭也。
      黃者,中之色;庭者,宮之虛地也。古人以黃庭為脾,不然也。
      黃庭有名而無所,沖氣之所在也。脾不能與也,脾主思慮,非
      思之所能到也。故養(yǎng)生家曰:“能守黃庭,則能長生。”黃庭
      者,以無所守為守。唯無所守,乃可以長生?;蛘哂种^:“黃
      庭在二腎之間。”又曰:“在心之下。”又曰:“黃庭有神人
      守之。”皆不然。黃庭者,虛而妙者也。強為之名。意可到則
      不得謂之虛,豈可求而得之也哉。
      《易》象九為老陽,七為少;八為少陰,六為老,舊說陽
      以進為老,陰以退為老。九六者,乾坤之畫,陽得兼陰,陰不
      得兼陽。此皆以意配之,不然也。九七、八六之數,陽順、陰
      逆之理,皆有所從來,得之自然,非意之所配也。凡歸余之數,
      有多有少。多為陰,如爻之偶;少為陽,如爻之奇。三少,干
      也,故曰老陽九揲而得之,故其數九,其策三十有六。兩多一
      少,則一少為之主,震、坎、艮也,故皆謂之少陽。少在初為
      震,中為坎,末為艮。皆七揲而得之,故其數六,其策二十有
      八。三多,坤也,故曰老陽六揲而得之,故其數六,其策二十
      有四。兩少一多,則多為之主,巽、離、競也,故皆謂之少陰。
      多在初為巽,中為離,末為競。皆八揲而得之,故其數八其策
      二十有二。物盈則變,純少陽盈,純多陰盈。盈為老,故老動
      而少靜。吉兇悔吝,生乎動者也。卦爻之辭,皆九六者,惟動
      則有占,不動則無朕,雖《易》亦不能言之。《國語》謂“貞
      屯悔豫皆八”;“遇泰之八”是也。今人以《易》筮者,雖不
      動,亦引爻辭斷之?!兑住分械芯帕?,既不動,則是七八安
      得用九六爻辭?此流俗之過也。
      江南人鄭夬曾為一書談《易》,其間一說曰:“乾坤,大
      父母也;復姤,小父母也。干一變生復,得一陽;坤一變生姤,
      得一陰。干再變生臨,得二陽;坤再變生遁,得二陰。干三變
      生泰,得四陽;坤三變生否,是四陰。干四變生大壯,得八陽;
      坤四變生觀,得八陰。干五變生夬,得十六陽;坤五變生剝,
      得十六陰。干六變生歸妹,本得三十二陽;坤六變生漸,本得
      三十二陰。乾坤錯綜,陰陽各三十二,生六十四卦。”夬之為
      書,皆荒唐之論,獨有此變卦之說,未知其是非。余后因見兵
      部侍郎幫秦君玠,論夬所談,駭然嘆曰:“夬何處得此法?玠
      曾遇一異人,授此數歷,推往古興衰運歷,無不皆驗,常恨不
      能盡得其術。西都邵雍亦知大略,已能洞吉兇之變。此人乃形
      之于書,必有天譴,此非世人得聞也。”余聞其言怪,兼復甚
      秘,不欲深詰之。今夬與雍、玠皆已死,終不知其何術也。
      慶歷中,有一術士姓李,多巧思。嘗木刻一“舞鐘馗”,
      高二三尺,右手持鐵簡,以香餌置鐘馗左手中。鼠緣手取食,
      則左手扼鼠,右手運簡斃之。以獻荊王,王館于門下。會太史
      言月當蝕于昏時,李自云:“有術可禳。”荊王試使為之,是
      夜月果不蝕。王大神之,即日表聞,詔付內侍省問狀。李云:
      “本善歷術,知《崇天歷》蝕限太弱,此月所蝕,當有濁中。
      以微賤不能自通,始以機巧干荊邸,今又假禳以動朝廷耳。”
      詔送司天監(jiān)考驗。李與判監(jiān)楚衍推步日月蝕,遂加蝕限二刻;
      李補司天學生。至熙寧元年七月,日辰蝕東方,不效。卻是蝕
      限太強,歷官皆坐謫。令監(jiān)官周琮重修,復減去慶歷所加二刻。
      茍欲求熙寧日蝕,而慶歷之蝕復失之,議久紛紛,卒無巧算,
      遂廢《明天》,復行《崇天》。至熙寧五年,衛(wèi)樸造《奉元歷》,
      始知舊蝕法止用日平度,故在疾者過之,在遲者不及?!冻纭?、
      《明》二歷加減,皆不曾求其所因,至是方究其失。
      四方取象:蒼龍、白虎、朱雀、龜蛇。唯朱雀莫知何物,
      但謂鳥而朱者,羽族赤而翔上,集必附木,此火之象也。或謂
      之“長離”,蓋云離方之長耳?;蛟?,鳥即鳳也,故謂之鳳鳥。
      少昊以鳳鳥至,乃以鳥紀官。則所謂丹鳥氏。即鳳也。雙旗旐
      之飾皆二物,南鶉火、方曰“鳥隼”,則鳥、隼蓋兩物也。然
      古人取象,不必大物也。天文家朱鳥,乃取象于鶉,故南方朱
      鳥七宿,日鶉首、鶉尾是也。鶉有兩各,有丹鶉,有白鶉。此
      丹鶉也。色赤黃而文,銳上禿下,夏元秋藏,飛必附草,皆火
      類也。或有魚所化者。魚,鱗蟲龍類,火之所自生也。天文東
      方蒼龍七宿,有角、亢、有尾。南方朱鳥七宿,有喙、有嗉、
      有翼而無尾,此其取于鶉歟。
      司馬彪《續(xù)漢書》候氣之法:“于密室中以木為案,置十
      二律管,各如其方。實以葭灰,覆以緹縠,氣至則一律飛灰。”
      世皆疑其所置諸律,方不逾數尺,氣至獨本律應,何也?或
      謂:“古人自有術。”或謂:“短長至數,冥符造化。”或謂:
      “支干方位,自相感召。”皆非也。蓋彪說得其略耳,唯《隋
      書志》論之甚詳。其法:先治一室,令地極平,乃埋律管,皆
      使上齊,入地則有淺深。冬至陽氣距地面九寸而止。唯黃鐘一
      管達之,故黃鐘為之應。正月陽氣距地面八寸而止,自太蔟以
      上皆達,黃鐘大呂先已虛,故唯太蔟一律飛灰。如人用針徹其
      經渠,則氣隨針而出矣。地有疏密,則不能無差忒,故先以木
      案隔之,然后實土案上,令堅密均一。其上以水平其槩,然后
      埋律。其下雖有疏密,為木案所節(jié),其氣自平,但在調其案上
      之土耳。
      《易》有納甲之法,未知起于何時。予嘗考之,可以推見
      天地胎育之理。干納甲壬,坤納乙癸者,上下包之也。震、巽、
      坎、離、艮、兌納庚、辛、戊已、丙、丁者,六子生于乾坤之
      包中,如物之處胎甲者。左三剛爻,干之氣也;右三柔爻,坤
      之氣也。干之初爻交于坤,生震,故震之初爻納子午;干之初
      爻子午故也。中爻交于坤,生坎,初爻納寅申,震納子午,順
      傳寅申,陽道順。上爻交于坤,生艮,初爻納辰戌。亦順傳也。
      坤之初爻交于干。生巽,故巽之初爻納丑未;坤之初爻丑未故
      也。中爻交于干,生離,初爻納卯酉;巽納丑未,逆?zhèn)髅希?br>陰道逆。上爻交于干,生兌,初爻納巳亥。亦逆?zhèn)饕?。乾坤?br>于甲乙,則長男、長女乃其次,宜納丙丁;少男少女居其末,
      宜納庚辛,今乃反此者,卦必自下生,先初爻,次中及,末乃
      至上爻,此《易》之敘,然亦胎育之理也。物之處胎甲,莫不
      倒生。自下而生者,卦之敘,而冥合造化胎育之理。此至理合
      自然者也。凡草木百谷之實,皆倒生,首系于干,其上抵于隸
      處,反是根。人與鳥獸生胎,亦首皆在下。
      卷八象數二
      《史記?律書》所論二十八舍、十二律,多皆臆配,殊無
      義理。至于言數,亦多差舛。如所謂“律數者,八十一為宮,
      五十四為征,七十二為商,四十八為羽,六十四為角。”此止
      是黃鐘一均耳。十二律各有五音,豈得定以此為律數?如五十
      四,在黃鐘則為征,在夾鐘則為角,在中呂則為商。兼律有多
      寡之數,有實積之數,有短長之數,有周徑之數,有清濁之數。
      其八十一、五十四、七十二、四十八、六十四,止是實積數耳。
      又云:“黃鐘長八寸七分一,大呂長七寸五分三分一,太蔟長
      七寸七分二,夾鐘長六寸二分三分一,姑洗長六寸七分四,中
      呂長五寸九分三分二,蕤賓長五寸六分二分一,林鐘長五寸七
      分四,夷則長五寸四分三分二。南呂長四寸七分八,無射長四
      寸四分三分二,應鐘長四寸二分三分二。”此尤誤也。此亦實
      積耳,非律之長也。蓋其間字又有誤者,疑后人傳寫之失也。
      余分下分母,凡“七”字皆當作“十”字,誤屈其中畫耳。黃
      鐘當作“八寸十分一”,太蔟當作“七寸十分二”,姑洗當作
      “六寸十分四”,林鐘當作“五寸十分四”,南呂當作“四寸
      十分八。”凡言“七分”者,皆是“十分”。
      今之卜筮,皆用古書,工拙系乎用之者。唯其寂然不動,
      乃能通天下之故。人未能至乎無心也,則憑物之無心者而言之。
      如灼龜、璺瓦,皆取其無理,則不隨彼理而震,此近乎無心也。
      呂才為卜宅、祿命、卜葬之說,皆以術為無驗,術之不可
      恃,信然。而不知皆寓也。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故一術二人
      用之,則所占各異。人之心本神,以其不能無累,而寓之以無
      心之物,而以吾之所以神者言之,此術之微,難可以俗人論也。
      才又論:“人姓或因官,或因邑族,豈可配以宮商?”此亦是
      也。如今姓敬者,或更姓文,或更姓茍。以文考之,皆非也。
      敬本從茍、音亟。從攴,今乃謂之茍與文,五音安在哉?以為
      無義,不待遠求而知也。然既謂之寓,則茍以為字,皆寓也,
      凡視聽思慮所及,無不可寓者。若以此為妄,則凡禍福、吉兇、
      死生、變生、孰為非妄者?能齊乎此,然后可與論先知之神矣。
      歷法,天有黃、赤二道,月有九道。此皆強名而已,非實
      有也。亦由天之有三百六十五度,天何嘗有度?以日行三百六
      十五日而一期,強謂之度,以步日月五星行次而已。日之所由,
      謂之黃道;南北極之中,度最均處,謂之赤道。月行黃道之南,
      謂之朱道;行黃道之北,謂之黑道。黃道之東,謂之青道;黃
      道之西,謂之白道。黃道內外各四,并黃道為九。日月之行,
      有遲有速,難可以一術御也。故因其合散,分為數段,每段以
      一色名之,欲以別算位而已。如算法用赤籌、黑籌,以別正負
      之數。歷家不知其意,遂以謂實有九道,甚可嗤也。
      二十八宿,為其有二十八星當度,故立以為宿。前世測候,
      多或改變。如《唐書》測得畢有十七度半,觜只有半度之類,
      皆謬說也。星既不當度,自不當用為宿次,自是渾儀度距疏密
      不等耳。凡二十八宿度數,皆以赤道為法。唯黃道度有不全度
      者,蓋黃道有斜、有直,故度數與赤道不等。即須以當度星為
      宿,唯虛宿未有奇數,自是日之余分。歷家取以為斗分者,此
      也。余宿則不然。
      予嘗考古今歷法五星行度,唯留逆之際最多差。自內而進
      者,其退必向外;自外而進者,其退必由內。其跡如循柳葉,
      兩末銳,中間往還之道,相去甚遠。故兩未星行成度稍遲,以
      其斜行故也;中間成度稍速,以其徑絕故也。歷家但知行道有
      遲速,不知道徑又有斜直之異。熙寧中,予領太史令,懷樸造
      歷,氣逆已正,但五星未有候簿可驗。前世修歷,多只增損舊
      歷而已,未曾實考天度。其法須測驗每夜昏、曉、夜半月及五
      星所在度秒,置簿錄之,滿五年,其間剔去云陰及晝見日數外,
      可得三年實行,然后以算術綴之。古所謂“綴術”者,此也。
      是時司天歷官,皆承世族,隸名食祿,本無知歷者,惡樸之術
      過已,群沮之,屢起大獄。雖終不能搖樸,而候簿至今不成。
      《奉元歷》五星步術,但增損舊歷,正其甚謬處,十得五六而
      已。樸之歷術,今古未有,為群歷人所沮,不能盡其藝,惜哉。
      國朝置天文院于禁中,設漏刻、觀天臺、銅渾儀,皆如司
      天監(jiān),與司天監(jiān)互檢察。每夜天文院具有無謫見、云物、禎祥,
      及當夜星次,須令于皇城門未發(fā)前到禁中。門發(fā)后,司天占狀
      方到,以兩司奏狀對勘,以防虛偽。近歳皆是陰相計會,符同
      寫奏,習以為常,其來已久,中外具知之,不以為怪。其日月
      五星行次,皆只據小歷所算躔度謄奏,不曾占候,有司但備員
      安祿而已。熙寧中,予領太史,嘗按發(fā)其欺,免官者六人。未
      幾,其弊復如故。
      司天監(jiān)銅渾儀,景德中歷官韓顯符所造,依仿劉曜時孔挺、
      晁崇、斛蘭之法,失于簡略。天文院渾儀,皇佑中冬官正舒易
      簡所造,乃用唐梁令瓚、僧一行之法,頗為詳備,而失于難用。
      熙寧中,予更造渾儀,并創(chuàng)為玉壺浮漏、銅表,皆置天文院,
      別設官領之。天文院舊銅儀,送朝服法物庫收藏,以備講求。
      補筆談卷二
      象數
      又一說,子午屬庚,此納甲之法。震初爻納庚子、庚午也。
      丑未屬辛,巽初爻納辛丑、辛未也。寅申屬戊,坎初爻納戊寅、
      坎初爻納戊寅、戊申也。卯酉屬己,離初爻內已卯、已酉也。
      辰戌屬丙,艮初爻納丙辰、丙戌也。巳亥屬丁。兌初爻納丁已、
      丁亥也。一言而得之者,宮與土也;假令庚子、庚午,一言便
      得庚。辛丑辛未,一言便得辛。戊寅、戊申,一言便得戊。已
      卯、已酉,一言便得已。故皆屬土,余皆仿此。三言而得之者,
      征與火也;假令戊子、戊午,皆三言而得庚。已丑、已未,皆
      三言而得辛。丙寅、丙申,皆三言而得戊。丁卯、丁酉,皆三
      言而得已。故皆屬火。五言而得之者,羽與水也;假令丙子、
      丙午,皆五言而得庚。丁丑、丁未,皆五言而得辛。甲寅、甲
      申,皆五言而得戊。乙卯、乙丑,皆五言而得已。故皆屬水。
      七言而得之者,商與金也;假令甲子、甲午,皆七言而得庚。
      乙丑、乙未,皆七言而得辛。壬申、壬寅,皆七言而得戊。癸
      丑、癸酉,皆七言而得已。故皆屬金。九言而得之者,角與木
      也。假令壬子、壬午,皆九言而得庚。癸丑、癸未,皆九言而
      得辛。庚寅、庚申,皆九言而得戊。辛卯、辛酉、皆九言而得
      已。故皆屬木。此出于《抱樸子》,云是《河圖》、《玉版》之
      文。然則一何以屬土,三何以屬火,五何以屬水,其說云:
      “中央總天之氣一,南方丹天之氣三,北方玄天之氣五,西方素
      天之氣七,東方蒼天之氣九。”皆奇數而無偶數,莫知何義,
      都不可推考。
      世俗十月遇壬日,北人謂之“入易”,吳人謂之“倒布”。
      壬日氣候如本月,癸日差溫類九月,甲日類八月,如此倒布之,
      直至辛日。如十一月遇春秋時節(jié)即溫,夏即暑,冬即寒。辛日
      以后,自如時令。此不出陰陽書,然每歳候之,亦時有準,莫
      知何謂。
      盧肇論海潮,以謂“日出沒所激而成”,此極無理。若因
      日出沒,當每日有常,安得復有早晚?余常考其行節(jié),每至月
      正臨子、午,則潮生,候之萬萬無差。此以海上候之,得潮生
      之時。去海遠,即須據地理增添時刻。月正午而生者為潮,則
      正子而生者為汐;正子而生者為潮,則正午而生者為汐。
      歷法見于經者,唯《堯典》言“以閏月定四時成歳。”置
      閏之法,自堯時始有,太古以前,又未知如何。置閏之法,先
      圣王所遺,固不當議。然事固有古人所未至而俟后世者,如歳
      差之類,方出于近世,此固無古今之嫌也。凡日一出沒謂之一
      日,月一盈虧謂之一月。以日月紀天,雖定名,然月行二十九
      日有奇,復與日會;歳十二會而尚有余日。積三十二月,復余
      一會,氣與朔漸相遠,中氣不在本月,名實相乘,加一月謂之
      “閏”。閏生于不得已,猶暍舍之用磹楔也。自此氣、朔交爭,
      歳年錯亂。四時失位,算數繁猥。凡積月以為時,四時以成歳,
      陰陽消長,萬物生殺變化之節(jié),皆主于氣而已。但記月之盈虧,
      都不系歳事之舒慘。今乃專以朔定十二月,而氣反不得主本月
      這政。時已謂之春矣,而猶行肅殺之政,則朔在氣前者是也。
      徒謂之乙歳之春,而實甲歳之冬也;時尚謂之冬也,而已行發(fā)
      生之令,則朔在氣后者是也。徒謂之甲歳之冬,乃實乙歳之春
      也。是空名之正、二、三、四反為實,而生殺之實反為寓,而
      又生閏月之贅疣,此殆古人未之思也。今為術,莫若用十二氣
      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
      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日,歳歳齊盡,永無閏余。十二月常一
      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并,一歳不過一次。如此,則四時
      之氣常正,歳政不相凌奪。日月五星,亦自從之,不須改舊法。
      唯月之盈虧,事雖有系之者,如海、胎育之類,不預歳時寒暑
      之節(jié),寓之歷間可也。藉以元佑元年為法,當孟春小,一日壬
      寅,三日望,十九日朔;仲春大,一日壬申,三日望,十八日
      朔。如此歷日,豈不簡易端平,上符天運,天補綴之勞?余先
      驗天百刻有余、有不足,人已疑其說。又謂十二次斗建當隨歳
      差遷徙,人愈駭之。今此歷論,尤當取怪怒攻罵。然異時必有
      用余之說者。
      五行之時謂之五辰者,春夏秋冬,各主一時,以四時分屬
      五行,則春夏秋冬雖屬木火金水,而建辰、建未、建戌、建丑
      之月,各有十八日屬土。故不可時言,須當以月言。十二月謂
      之十二辰,則五行之時謂之五辰也。
      《黃帝素問》有五運六氣。所謂五運者,甲巳為土運,乙
      庚為金運,丙辛為水運,丁壬為木運,戊癸為火運。如甲巳所
      以為土,戊癸所以為火,多不知其因。余按,《素問五運大論》:
      “黃帝問五運之所始于岐伯,引《太始天元冊文》曰:‘始
      開戊已之分。’所謂戊己分者,奎、壁、角、軫,則天地之門
      戶也。”王砅注引《遁甲》:“六戊為天門,六己為地戶。”
      天門在戌亥之間,奎、璧之分;地戶在辰、巳之間,角、軫之
      分。凡陰陽皆始于辰,上篇所論十二月謂之十二辰,十二支亦
      謂之十二辰,十二時亦謂之十二辰,日月星謂之三辰,五生之
      時謂之五辰。五運起于角、軫者,亦始于辰也。甲已之歳,戊
      已黅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土運。角屬辰,軫屬已。甲已之
      歳,得戊辰、已巳。干皆土,故為土運。下皆同此。乙庚之歳,
      庚辛素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金運,庚辰、辛巳也。丙辛之
      歳,壬癸玄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水運,壬辰、癸巳也。丁
      壬之歳,甲乙蒼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木運,甲辰、乙巳也。
      戊癸之歳,丙丁丹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火運,丙辰、丁巳
      也。《素問》曰:“始于奎、璧、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
      凡運臨角、軫、則氣在奎、璧以應之。氣與運常同天地之門
      戶。故曰:“土位之下,風氣承之。”甲己之歳,戊已土臨角、
      軫,則甲乙木在奎、璧??鼘傩?,璧屬亥。甲已之歳,得甲戌、
      乙亥。下皆同此。曰“金位之下,火氣承之”者,乙庚之歳,
      庚辛金臨角、軫,則丙丁火在奎、璧。曰“水位之下,土氣承
      之”者,丙辛之歳,壬癸水臨角、軫,則戊已土在奎、璧。曰
      “風位之下,金氣承之”者,丁壬之歳,甲乙木臨角、軫,則
      庚辛金在奎、璧。曰“相火之下,水氣承之”者,戊癸之歳,
      丙丁火臨角、軫,則壬癸水在奎、璧。古今言《素問》者,皆
      莫能喻,故具論如此。
      世之言陰陽者,以十干寄于十二支,各有五行相從。唯戊
      已則常與丙丁同行,五行家則以戊寄于巳,已寄于午;六壬家
      亦以戊寄于巳,而以已寄于未。唯《素問》以奎、璧為戊分,
      軫、角為己分???、譬在亥戌之間,謂之戊分,則戊當在戌也。
      軫、角在辰巳之間,謂之巳分,則己當在辰也。遁甲以六戊為
      天門,天門在戌亥之間,則戊亦當在戌;六已為地戶,地戶在
      辰巳之間,則已亦當在辰。辰戌皆土位,故戊已寄焉。二說正
      相合。按字書:戌,從戊、從一。則戊寄于戌,蓋有從來。辰
      文從廠、音漢,從 。音身。《左傳》:“亥有二首六身。”
      亦用此 字。從乙、音隱。從已。則已寄于辰,與《素問》、
      《遁甲》相符矣。五行土常與水相隨。戊,陽土也。一,水之
      生數也。水乃金之子,水寄于西方金之末者,生水也,而旺土包
      之。此戌之理如是。己,陰土也。六,水之成數也。水乃木之
      母,水寄于東方木之末者,老水也。而衰土相與隱于廠下者,
      水土之暮也。廠,山巖之可居者。乙,隱也。
      律有實積之數,有長短之數,有周徑之數,有清濁之數。
      所謂實積之數者,黃鐘管長九寸,徑九分,以黍實其中,其積
      九九八十一,此實積之數也;林鐘長八寸,徑九分,八九七十
      二,《前漢書》稱八八六十四,誤也。解具下文。余律準此。
      所謂長短之數者,黃鐘九寸,三分損一,下生林鐘,長六寸;
      林鐘三分益一,上生太蔟,長八寸,此長短之數也,余律準此。
      所謂周徑之數者,黃鐘長九寸,圍九分;古人言“黃鐘圍九分”,
      舉盈數耳。細率之,當周九分七分之三。林鐘長六寸,亦
      圍九分;十二律皆圍九分?!肚皾h志》言“林鐘圍六分”者,
      誤也。余于《樂論》辨之甚詳?!妒酚洝贩Q“林鐘五寸十分四”,
      此則六分九五十四,足以驗《前漢》誤也。余律準此。所謂清
      濁之數者,黃鐘長九寸為正聲,一尺八寸為黃鐘濁宮,四寸五
      分為黃鐘清宮;倍而長為濁宮,倍而短為清宮。余律準此。
      八卦有過揲之數,有歸余之數,有陰陽老少之數,有河圖
      之數。所謂過揲之數者,亦謂之八卦之策:干九揲而得之,揲
      必以四,四九三十六;坤六揲而得之,揲必以四,四六二十四。
      此乾坤之策,過揲之數也。余卦準此。前卷敘之已詳。所謂歸
      余之數者:干一爻三少,初變之初五,再變、三變之初各四,
      并卦為十四爻,三合四十二,此干卦歸余之數也。坤一爻三少,
      初變之初九,再變、三變各八,并卦為二十六爻,三合之七十
      八,此坤卦歸余之數也。余卦準此。陰陽老少之數:干九揲而
      得之,故曰老陽之數九;坤六揲而得之,故曰老陰之數六。震、
      艮、坎皆七揲而得之,故曰少陽之數七;巽、離、兌皆八揲而
      得之,故曰少陰之數八。所謂河圖之數者:河圖北方一,南方
      九,東方三,西方七,東北八,西北六,東南四,西南二,中
      央五。干得南、中、北,故其數十有五;坤得東、西、南、東
      北、西北,故其數三十;震得東南、西南、東、西、北,故其
      數十有七;巽得南、中、東北、西北,故其數二十有八;坎得
      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中,故其數二十有五;離得東、西、
      南、北,故其數二十;艮得南、東、西、東北、西北,故其數
      三十有三;兌得東南、西南、中、北,故其數十有二。
      揲蓍之法,凡一爻含四卦,凡一陽爻,干為老陽,兩多一
      少,非震即坎,非坎即艮。少在前,震也;少在中,坎也;少
      在后,艮也。三揲之中,含此四卦,方能成一爻。陰爻亦如此:
      三爻,坤為老陰,兩少一多,非巽即離,非離即兌。多在前,
      則巽也;多在中,離也;多在后,兌也。積三爻為內卦,內含
      十二卦。一爻含四卦,三爻共十二卦也。所以含有十二卦,自
      相重為六卦爻,凡得六十四卦。重卦之法:以下爻四卦乘中爻
      四卦,得十六卦;又以上爻四卦乘之,得六十四卦。外卦三爻,
      亦六十四卦。以內外六十四卦復自相乘,為四千九十六卦,方
      成《易》之卦。此之卦法也。揲蓍凡十有八變,成《易》之一
      卦。一卦之中,含四千九十六卦在其間,細算之乃見。凡一卦
      可變?yōu)榱呢?,此變卦法,《周易》是也。六十四卦之為?br>千九十六卦,此之卦法也。如干之坤、之屯、之蒙,盡六十四
      卦。每卦皆如此,共得四千九十六卦。今焦貢《易林》中所載
      是也。四千九十六卦方得能卻成一卦,終始相生,以首生尾,
      以尾生首,積至微之數,以成至大;積至大之數,卻為至微;
      循環(huán)無端,莫知首尾。故《罔象成名圖》曰:“其大無外,其
      小無內,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尾。”一卦變?yōu)榱呢裕?br>六十四卦之為四千九十六卦;四千九十六卦卻變?yōu)橐回?。循環(huán)
      相生,莫知其端。大小一也,積小以為大,積大復為小,豈非
      一乎?往來一也,首窮而成尾,尾窮而反成首,豈非一乎?故
      至誠可以前知,始末無異故也。以夜為往者,以晝?yōu)閬?;以?br>為往者,以夜為來。來往常相代,而吾所以知之者,一也。故
      藏往知來,不足怪也。圣人獨得之于心,而不可言喻,故設象
      以示人。象安能藏往知來,成變化而行鬼神?學者當觀象以求
      圣人所以自然得者,宛然可見,然后可以藏往知來,成變化而
      行鬼神矣?!兑住分蠼匀缡牵仟毚藬狄?。知言象為糟粕,
      然后可以求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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