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溪筆談---象數卷
卷七象數一
開元《大衍歷法》最為精密,歷代用其朔法。至熙寧中考 之,歷已后天五十余刻,而前世歷官皆不能知?!斗钤獨v》乃 移其閏朔。熙寧十年,天正元用午時。新歷改用子時;閏十二 月改為閏正月。四夷朝貢者用舊歷,比來款塞,眾論謂氣至無 顯驗可據。因此以搖新歷。事下有司考定。凡立冬晷景,與立 春之景相若者也。今二景短長不同,則知天正之氣偏也。移五 十余刻,立冬、立春之景方停。以此為驗,論者乃屈。元會使 人亦至,歷法遂定。 六壬天十二辰:亥日征明。為正月將;戌日天魁,為二月 將。古人謂之合神,又謂之太陽過宮。合神者,正月建寅合在 亥,二月建卯合在戌之類。太陽過宮者,正月日躔諏訾,二月 日躔降婁之類。二說一也,此以《顓帝歷》言之也。今則分為 二說者,蓋日度隨黃道歳差。今太陽至雨水后方躔諏訾,春分 后方躔降婁。若用合神,則須自立春日便用亥將,驚蟄便用戌 將。今若用太陽,則不應合神;用合神,則不應太陽,以理推 之,發(fā)課皆用月將加正時如此則須當從太陽過宮。若不有太陽 躔次,則當日當時日月、五星、支、二十八宿,皆不應天行。 以此決知須用太陽也。然尚未是盡理,若盡理言之,并月建亦 須移易。緣目今斗杓昏刻已不當月建,須當隨黃道歳差。今則 雨水后一日方合建寅。春分后四日方合建卯,谷雨后五日合建 辰,如此始與太陽相符,復會為一說,然須大改歷法,事事厘 正。如東方蒼龍七宿,當起于亢,終于斗;南方朱鳥七宿,起 于牛,終于奎;西方白虎七宿,起于婁,終于輿鬼;北方玄武 七宿,起于東井,終于角。如此歷法始正,不止六壬而已。 六壬天十二辰之名,古人釋其義曰:“正月陽氣始建,呼 召萬物,故曰征明。二月物生根魁,故曰天魁。三月公葉從根 而生。故曰從魁。四月陽極無所傳,故曰傳送。五月草木茂盛, 逾于初生,故曰勝先。六月萬物小盛,故曰小吉。七月百谷成 實,自能任持,故曰太一。八月枝條堅剛,故曰天罡。九月木 可為枝干,故曰太沖。十月萬物登成,可以會計,故曰功曹。 十一月月建在子,君復其位,故曰大吉。十二月為酒醴,以報 百神,故曰神后。”此說極無稽。據義理,余按:征明者,正 月三陽始兆于地上,見龍在田,天下文明,故日征明。天魁者, 斗魁第一星也,斗魁第一星抵于戌,故曰天魁。從魁者,斗魁 第二星也,斗魁第二星抵于酉,故曰從魁。斗杓一星建方,斗 魁二星建方,一星抵戌,一星抵酉。傳送者,四月陽極將退, 一陰欲生,故傳陰而送陽也。小吉,夏至之氣,大往小來,小 人道長,小人之吉也,故為婚姻酒食之事。勝先者,王者向明 而治,萬物相見乎此,莫勝莫先焉。太一者,太微垣所在,太 一所居也。天罡者,斗剛之所建也。斗杓謂之剛,蒼龍第一星 亦謂之剛,與斗剛相直。太沖者,日月五星所出之門戶,天之 沖也。功曹者,十月歳功成而會計也。大吉者,冬至之氣,小 往大來,君子道長,大人之吉也,故主文武大臣之事。十二月 子位,并方之中,上帝所居也。神后,帝君之稱也。天十二辰 也,故皆以天事名之。 六壬有十二神將,以義求之,止合有十一神將。貴人為之 主;其前有五將,謂螣蛇、朱雀、六合、勾陳、青龍也,此木 火之神在方左者;方左謂寅、卯、辰、巳、午。其后有五將, 謂天后、太陰、玄武、太常、白虎也,此金水之神在方右者, 方右謂未、申酉亥、子。唯貴人對相無物,如日之在天,月對 則虧,五星對則逆行避之,莫敢當其對。貴人亦然,莫有對者, 故謂之天空??照?,無所有也,非神將也,猶月殺之有月空也。 以之占事,吉兇皆空。唯求對見及有所伸理于君者,遇之乃吉。 十一將,前二火、二木、一土間之,后當二金、二水、一土間 之,玄武合在后二,太陰合在后三,神二合差互,理似可疑也。 天事以辰名者為多,皆本于辰巳之辰,今略舉數事:十二 支謂之十二辰,一時謂之一辰,一日謂之一辰,日、月、星謂 之三辰,北極謂之北辰,大火謂之大辰,五星中有辰星,五行 之時,謂之五辰,《書》曰“撫于五辰”是也,已上皆謂之辰。 今考子丑至于戌亥謂之十二辰者,《左傳》云:“日月之會是 謂辰。”一歳日月十二會,則十二辰也。日月之所舍,始于東 方,蒼龍角亢之星起于辰,故以所首者名之。子丑戌亥之月既 謂之辰,則十二支、十二時皆子丑戌亥,則謂之辰無疑也。一 日謂之一辰者,以十二支言也。以十干言之,謂之今日;以十 二支言之。謂之今辰。故支干謂之日辰,日、月、星謂之三辰 者,日、月星至于辰而畢見,以其所首者名之,故皆謂之辰。 四時所見有早晚,至辰則四時畢見,故日加辰為“晨”,謂日 始出之時也。星有三類:一經星,北極為之長;二舍量,大火 為之長;三行星,辰星為之長。故皆謂之辰。北辰居其所而眾 星拱之,故為經星之長。大火,天王之座,故為舍星之長。辰 星,日之近輔,遠乎日不過一辰,故不行星之長。 《洪范》“五行”數,自一至五。先儒謂之此“五行生數”, 各益以土數,以為“成數”。以謂五行非土不成,故水生 一而成六,火生二而成七,木生三而成八,金生四而成九,土 生五而成十,合之為五十有五,唯《黃帝素問》:“土生數五, 成數亦五。”蓋水、火、木、金皆待土而成,土更無所待,故 止一五而已。畫而為圖,其理可見。為之圖者,設木于東,設 金于西,火居南,水居北,土居中央。四方自為生數,各并中 央之土,以為成數。土自居其位,更無所并,自然止有五數, 蓋土不須更待土而成也。合五行之數為五十,則大衍之數也。 此亦有理。 揲蓍之法:四十九蓍,聚之則一。而四十九隱于一中;散 之則四十九,而一隱于四十九中。一者,道也。謂之無,則一 在;謂之有,則不可取。四十九者,用也。靜則歸于一,動則 惟睹其用,一在其間而不可取。此所謂“大衍之數五十,其用 四十有九。” 世之談數者,蓋得其粗跡。然數有甚微者,非恃歷所能知, 況此但跡而已。至于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者,跡不預焉。此所以 前知之神,未易可以跡求,況得其粗也。余之所謂甚微之跡者, 世之言星者,恃歷以知之,歷亦出乎億而已。余于《奉元歷序》 論之甚詳。治平中,金、火合于軫,以《景福崇玄》、《宣明》、 《明》、《崇》、《欽天》凡十一家大歷步之,悉不合,有差三十 日以上者,歷豈足恃哉。縱使在其度,然又有行黃道之里者, 行黃道之外者,行黃道之上者,行黃道之下者,有循度者,有 失度者,有失度者,有犯經星者,有犯客星者,所占各不同, 此又非歷之能知也。又一時之間,天行三十余度,總謂之一宮。 然時有始末,豈可三十度間陽陽皆同,至交他宮則頓然差別? 世言星歷難知,唯五行時日為可據,是亦不然。世之言五行消 長者,止是知一歳之間,如冬至后日行盈度為陽,夏至后日行 縮度為陰,二分行平度。殊不知一月之中,自有消長,望前月 行盈度為陽,望后月行縮度為陰,兩弦行平度。至如春木、夏 火、秋金、冬水,一月之中亦然。不止月中,一日之中亦然。 《素問》云:“疾在肝,寅卯患,申酉劇。病在心,已午患, 子亥劇。”此一日之中,自有四時也。安知一時之間無四時? 安知一刻、一分、一剎那之中無四時邪?又安知十年、百年、 一紀、一會、一元之間,又豈無大四時邪?又如春為木,九十 日間,當亹亹消長,不可三月三十日亥時屬木。明日子時頓屬 火也。似此之類,亦非世法可盡者。 歷法步歳之法,以冬至斗建所抵,至明年冬至所得辰、刻、 衰、秒,謂之斗分。故“歳”文從“步”、從戌。戌者,斗魁 所抵也。 正月寅,二月卯,謂之建,其說謂斗杓所建,不必用此說。 但春為寅、卯、辰,夏為巳、午、未,理自當然,不須因斗建 也。緣斗建有歳差,蓋古人未有歳差之法?!额叺蹥v》:“冬 至日宿斗初”今宿斗六度。古者正月斗杓建寅,今則正月建丑 矣。又歳與歳合,今亦差一辰?!秷蚯吩唬?#8220;日短星昴。” 今乃日短星東壁。此皆隨歳差移也。 《唐書》云:“落下閎造歷,自言后八百年當差一算。至 唐,一行僧出而正之。”此妄說也。落下閎歷法極疏,蓋當時 以為密耳。其間闕略甚多,且舉二事言之:漢世尚未知黃道歳 差,至北齊張子信方侯知歳差。今以今古歷校之,凡八十余年 差一度。則閎之歷八十年自己差一度,兼余分疏闊,據其法推 氣朔五星,當時便不可用,不待八十年,乃曰“八百年差一算” 太欺誕也。天文家有渾儀,測天之器,設于崇臺,以候垂象 者,則古機衡是也。渾象,象天之器,以水激之,或以水銀轉 之,置于密室,與天行相符,張衡、陸績所為,及開元中置于 武成殿者,皆此器也?;视又校Y部試《機衡正天文之器賦》, 舉人皆雜用渾象事,試官亦自不曉,第為高等。漢以前皆以北 辰居天中,故謂之極星,自祖亙以機衡考驗天極不動外,乃在 極星之末猶一度有余。熙寧中,余受詔典領歷官,雜考星歷, 以機衡求極星。初夜在窺管中,少時復出,以此知窺管小,不 能容極星游轉,乃稍稍展窺管候之。凡歷三月,極星方游于窺 管之內,常見不隱,然后知天極不動處,遠極星猶三度有余。 每極星入窺管,別畫為一圖。圖為一圓規(guī),乃畫極星于規(guī)中。 具初夜、中夜、后夜所見各圖之,凡為二百余圖,極星方常循 圓規(guī)之內,夜夜不差。余于《熙寧歷奏議》中敘之甚詳。 古今言刻漏者數十家,悉皆疏謬。歷家言晷漏者,自《顓 帝歷》至今,見于世謂之大歷者,凡二十五家。其步漏之術, 皆未合天度。余占天侯景,以至驗于儀象,考數下漏,凡十余 年,方粗見真數,成書四卷,謂之《熙寧晷漏》,皆非襲蹈前 人之跡。其間二事尤微:一者,下漏家?;级滤疂脑滤?br>利,以為水性如此;又疑冰澌所壅,萬方理之。終不應法。余 以理求之,冬至日行速,天運已期,而日已過表,故百刻而有 余;夏至日行遲,天運未期,而日已至表,故不及百刻。既得 此數,然后覆求晷景漏刻,莫不脗合。此古人之所未知也。二 者,日之盈縮,其消長以漸,無一日頓殊之理。歷法皆以一日 氣短長之中者,播為刻分,累損益,氣初日衰,每日消長常同; 至交一氣,則頓易刻衰。故黃道有觚而不圓,縱有強為數以步 之者,亦非乘理用算,而多形數相詭。大凡物有定形,形有真 數。方圓端斜,定形也;乘除相蕩,無所附益,泯然冥會者, 真數也。其術可以心得,不可以言喻。黃道環(huán)天正圓,圓之為 體,循之則其妥至均,不均不能中規(guī)衡;絕之則有舒有數,無 舒數則不能成妥。以圓法相蕩而得衰,則衰無不均;以妥法相 蕩而得差,則差有疏數。相因以求從,相消以求負;從、負相 入,會一術以御日行。以言其變,則秒刻之間,消長未嘗同; 以言其齊,則止用一衰,循環(huán)無端,終始如貫,不能議其隙。 此圓法之微,古之言算者,有所未知也。以日衰生日積,及生 日衰,終始相求,疊為賓主。順循之以索日變,衡別之求去極 之度,合散無跡,泯如運規(guī)。非深知造算之理者,不能與其微 也。其詳具余《奏議》,藏在史官,及余所著《熙寧晷漏》四 卷之中。 予編校昭文書時,預詳定渾天儀。官長問余:“二十八宿, 多者三十三度,少者止一度,如此不均,何也?”予對曰: “天事本無度,推歷者無以寓其數,乃以日所分天為三百六十五 度有奇。日平行三百六十五日有余而一期天,故以一日為一度。 既分之,必有物記之,然后可窺而數,于是以當度之星記之。 循黃道,日之所行一期,當者止二十八宿星而已。度如傘虡, 當度謂正當傘虡上者。故車蓋二十八弓,以象二十八宿。則余 《渾儀奏議》所謂‘度不可見,可見者星也。日月五星之所由, 有星焉。當度之畫者凡二十有八,謂之舍。舍所以挈度,度所 以生數也。’今所謂‘距度星’者是也。非不欲均也。黃道所 由當度之星,止有此而已。” 又問予以“日月之形,如丸邪?如扇也?若如丸,則其相 遇豈不相礙?”余對曰:“日月之形如丸。何以知之?以月盈 虧可驗也。月本無光,猶銀丸,日耀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 在其傍,故光側而所見才如鉤;日漸遠,則斜照,而光稍滿。 如一彈丸,以粉涂其半,側視之,則粉處如鉤;對視之,則正 圓,此有以知其如丸也。日、月,氣也,有形而無質,故相直 而無礙。” 又問:“日月之行,日一合一對,而有蝕不蝕,何也?” 余對曰:“黃道與月道,如二環(huán)相迭而小差。凡日月同在一度 相遇,則日為之蝕;正一度相對,則月為小虧。雖同一度,而 月道與黃道不相近,自不相侵;同度而又近黃道、月道之交。 日月相值,乃相凌掩。正當其交處則蝕而既;不全當交道,則 隨其相犯淺深而蝕,凡日蝕,當月道自外而交入于內,則蝕起 于西南,復于東北;自內而交出于外,則蝕起于西北,而復于 東南。日在交東,則蝕其內;日在交西,則蝕其外。蝕既,則 起于正西,復于正東。凡月蝕,月道自外入內,則蝕起于東南, 復于西北;自內出外,則蝕起于東北,而復于西南。月在交東, 則蝕其外;月在交西,則蝕其內,蝕既,則起于正東,復于西。 交道每月退一度余,凡二百四十九交而一期。故西天法羅睺、 計都,皆逆步之,乃今之交道也。交初謂之‘羅睺’,交中謂 之‘計都’。” 古之卜者,皆有繇辭。《周禮》:“三兆,其頌皆千有二 百。”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間于兩社,為公室輔”; “專之渝,攘公之羭,一熏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如魚竀 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國滅之,將亡,闔門塞竇,乃自后 逾”:“大橫庚庚,予為天王,夏啟以光”之類是也。今此書 亡矣。漢人尚視其體,今人雖視其體,而專以五行為主,三代 舊術,莫有傳者。 北齊張子信候天文,凡月前有星,則行速;星多則尤速。 月行自有遲速定數,然遇行疾。歷其前必有星,如子信說。亦 陰陽相感自相契耳。 醫(yī)家有五運六氣之術,大則候天地之變,寒暑風雨,水旱 暝蝗,率皆有法;小則人之眾疾,亦隨氣運盛衰。今人不知所 用,而膠于定法,故其術皆不驗。假令厥陰用事,其氣多風, 民病濕泄。豈溥天之下皆多風,溥天之民皆病濕泄邪?至于一 邑之間,而旸雨有不同者,此氣運安在?欲無不謬,不可得也。 大凡物理有常、有變:運氣所主者,常也;異夫所主者,皆變 也。常則如本氣,變則無所不至,而各有所占。故其候有從、 逆、淫、郁、勝、復、太過、不足之變,其法皆不同。若厥陰 用事,多風,而草木榮茂,是之謂從;天氣明絜,燥而無風, 此之謂逆;太虛?;?,流水不冰,此謂之淫;大風折木,云物 濁擾,此之謂郁;山澤焦枯,草木凋落,此之謂勝;大暑燔燎, 螟蝗為災,此之謂復;山崩地震,?;钑r作,此謂之太過;陰 森無時,重云晝昏,此之謂不足。隨其所變,疾癘應之。皆視 當時當處之候。雖數里之間,但氣候不同,而所應全異,豈可 膠于一證。熙寧中,京師久旱,祈禱備至,連日重陰,人謂必 雨。一日驟晴。炎日赫然。余時因事入對,上問雨期,余對曰: “雨候已見,期在明日。”眾以謂頻日晦溽,尚且不雨,如 此旸燥,豈復有望?次日,果大雨。是時濕土用事,連日陰者, 從氣已效,但為厥陰所勝,未能成雨。后日驟晴者,燥金入候, 厥有當折,則太陰得伸,明日運氣皆順,以是知其必雨。此亦 當處所占也。若他處候別,所占跡異。其造微之妙,間不容發(fā)。 推此而求,自臻至理。 歳運有主氣,有客氣。常者為主,外至者為客。初之氣厥 陰,以至終之氣太陽者。四時之常敘也,故謂之主氣。唯客氣 本書不載其目,故說者多端,或以甲子之歳天數始于水十一刻, 乙丑之歳始于二十六刻,丙寅歳始于五十一刻,丁卯歳始于七 十六刻者,謂之客氣。此乃四分歷法求大寒之氣,何預歳運! 又有相火之下,水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謂之客氣。 此亦主氣也,與六節(jié)相須,不得為客。大率臆計,率皆此類。 凡所謂客者,歳半以前,天政主之;歳半以后,地政主之。四 時常氣為之主,天地之政為之客。逆主之氣為害暴,逆客之乞 為害徐。調其主客,無使傷沴,此治氣之法也。 六氣,方家以配六神。所謂青龍者,東方厥陰之氣。其性 仁,其神化,其色青,其形長,其蟲鱗。兼是數者。唯龍而青 者,可以體之,然未必有是物也。其它取象皆如是。唯北方有 二,曰玄武,太陽水之氣也;曰螣蛇,少陽相火之氣也。其在 于人為腎,腎亦二,左為太陽水,右為少陽相火。火降而息水, 火騰而為雨露,以滋五臟,上下相交,此坎離之交,以為否泰 者也,故腎為壽命之藏。左陽、右陰、左右相交,此乾坤之交, 以生六子者也,故腎為胎育之臟。中央太陰土曰勾陳,中央之 取象,唯人為宜。勾陳者,天子之環(huán)衛(wèi)也。居人之中,莫如君。 何以不取象于君?君之道無所不在,不可以方言也。環(huán)衛(wèi)居人 之中央,而中虛者也。虛者,妙萬物之地也。在天文,星辰皆 居四傍而中虛,八卦分布八方而中虛,不虛不足以妙萬物。其 在于人,勾陳之配,則脾也。勾陳如環(huán)。環(huán)之中則所謂黃庭也。 黃者,中之色;庭者,宮之虛地也。古人以黃庭為脾,不然也。 黃庭有名而無所,沖氣之所在也。脾不能與也,脾主思慮,非 思之所能到也。故養(yǎng)生家曰:“能守黃庭,則能長生。”黃庭 者,以無所守為守。唯無所守,乃可以長生?;蛘哂种^:“黃 庭在二腎之間。”又曰:“在心之下。”又曰:“黃庭有神人 守之。”皆不然。黃庭者,虛而妙者也。強為之名。意可到則 不得謂之虛,豈可求而得之也哉。 《易》象九為老陽,七為少;八為少陰,六為老,舊說陽 以進為老,陰以退為老。九六者,乾坤之畫,陽得兼陰,陰不 得兼陽。此皆以意配之,不然也。九七、八六之數,陽順、陰 逆之理,皆有所從來,得之自然,非意之所配也。凡歸余之數, 有多有少。多為陰,如爻之偶;少為陽,如爻之奇。三少,干 也,故曰老陽九揲而得之,故其數九,其策三十有六。兩多一 少,則一少為之主,震、坎、艮也,故皆謂之少陽。少在初為 震,中為坎,末為艮。皆七揲而得之,故其數六,其策二十有 八。三多,坤也,故曰老陽六揲而得之,故其數六,其策二十 有四。兩少一多,則多為之主,巽、離、競也,故皆謂之少陰。 多在初為巽,中為離,末為競。皆八揲而得之,故其數八其策 二十有二。物盈則變,純少陽盈,純多陰盈。盈為老,故老動 而少靜。吉兇悔吝,生乎動者也。卦爻之辭,皆九六者,惟動 則有占,不動則無朕,雖《易》亦不能言之。《國語》謂“貞 屯悔豫皆八”;“遇泰之八”是也。今人以《易》筮者,雖不 動,亦引爻辭斷之?!兑住分械芯帕?,既不動,則是七八安 得用九六爻辭?此流俗之過也。 江南人鄭夬曾為一書談《易》,其間一說曰:“乾坤,大 父母也;復姤,小父母也。干一變生復,得一陽;坤一變生姤, 得一陰。干再變生臨,得二陽;坤再變生遁,得二陰。干三變 生泰,得四陽;坤三變生否,是四陰。干四變生大壯,得八陽; 坤四變生觀,得八陰。干五變生夬,得十六陽;坤五變生剝, 得十六陰。干六變生歸妹,本得三十二陽;坤六變生漸,本得 三十二陰。乾坤錯綜,陰陽各三十二,生六十四卦。”夬之為 書,皆荒唐之論,獨有此變卦之說,未知其是非。余后因見兵 部侍郎幫秦君玠,論夬所談,駭然嘆曰:“夬何處得此法?玠 曾遇一異人,授此數歷,推往古興衰運歷,無不皆驗,常恨不 能盡得其術。西都邵雍亦知大略,已能洞吉兇之變。此人乃形 之于書,必有天譴,此非世人得聞也。”余聞其言怪,兼復甚 秘,不欲深詰之。今夬與雍、玠皆已死,終不知其何術也。 慶歷中,有一術士姓李,多巧思。嘗木刻一“舞鐘馗”, 高二三尺,右手持鐵簡,以香餌置鐘馗左手中。鼠緣手取食, 則左手扼鼠,右手運簡斃之。以獻荊王,王館于門下。會太史 言月當蝕于昏時,李自云:“有術可禳。”荊王試使為之,是 夜月果不蝕。王大神之,即日表聞,詔付內侍省問狀。李云: “本善歷術,知《崇天歷》蝕限太弱,此月所蝕,當有濁中。 以微賤不能自通,始以機巧干荊邸,今又假禳以動朝廷耳。” 詔送司天監(jiān)考驗。李與判監(jiān)楚衍推步日月蝕,遂加蝕限二刻; 李補司天學生。至熙寧元年七月,日辰蝕東方,不效。卻是蝕 限太強,歷官皆坐謫。令監(jiān)官周琮重修,復減去慶歷所加二刻。 茍欲求熙寧日蝕,而慶歷之蝕復失之,議久紛紛,卒無巧算, 遂廢《明天》,復行《崇天》。至熙寧五年,衛(wèi)樸造《奉元歷》, 始知舊蝕法止用日平度,故在疾者過之,在遲者不及?!冻纭?、 《明》二歷加減,皆不曾求其所因,至是方究其失。 四方取象:蒼龍、白虎、朱雀、龜蛇。唯朱雀莫知何物, 但謂鳥而朱者,羽族赤而翔上,集必附木,此火之象也。或謂 之“長離”,蓋云離方之長耳?;蛟?,鳥即鳳也,故謂之鳳鳥。 少昊以鳳鳥至,乃以鳥紀官。則所謂丹鳥氏。即鳳也。雙旗旐 之飾皆二物,南鶉火、方曰“鳥隼”,則鳥、隼蓋兩物也。然 古人取象,不必大物也。天文家朱鳥,乃取象于鶉,故南方朱 鳥七宿,日鶉首、鶉尾是也。鶉有兩各,有丹鶉,有白鶉。此 丹鶉也。色赤黃而文,銳上禿下,夏元秋藏,飛必附草,皆火 類也。或有魚所化者。魚,鱗蟲龍類,火之所自生也。天文東 方蒼龍七宿,有角、亢、有尾。南方朱鳥七宿,有喙、有嗉、 有翼而無尾,此其取于鶉歟。 司馬彪《續(xù)漢書》候氣之法:“于密室中以木為案,置十 二律管,各如其方。實以葭灰,覆以緹縠,氣至則一律飛灰。” 世皆疑其所置諸律,方不逾數尺,氣至獨本律應,何也?或 謂:“古人自有術。”或謂:“短長至數,冥符造化。”或謂: “支干方位,自相感召。”皆非也。蓋彪說得其略耳,唯《隋 書志》論之甚詳。其法:先治一室,令地極平,乃埋律管,皆 使上齊,入地則有淺深。冬至陽氣距地面九寸而止。唯黃鐘一 管達之,故黃鐘為之應。正月陽氣距地面八寸而止,自太蔟以 上皆達,黃鐘大呂先已虛,故唯太蔟一律飛灰。如人用針徹其 經渠,則氣隨針而出矣。地有疏密,則不能無差忒,故先以木 案隔之,然后實土案上,令堅密均一。其上以水平其槩,然后 埋律。其下雖有疏密,為木案所節(jié),其氣自平,但在調其案上 之土耳。 《易》有納甲之法,未知起于何時。予嘗考之,可以推見 天地胎育之理。干納甲壬,坤納乙癸者,上下包之也。震、巽、 坎、離、艮、兌納庚、辛、戊已、丙、丁者,六子生于乾坤之 包中,如物之處胎甲者。左三剛爻,干之氣也;右三柔爻,坤 之氣也。干之初爻交于坤,生震,故震之初爻納子午;干之初 爻子午故也。中爻交于坤,生坎,初爻納寅申,震納子午,順 傳寅申,陽道順。上爻交于坤,生艮,初爻納辰戌。亦順傳也。 坤之初爻交于干。生巽,故巽之初爻納丑未;坤之初爻丑未故 也。中爻交于干,生離,初爻納卯酉;巽納丑未,逆?zhèn)髅希?br>陰道逆。上爻交于干,生兌,初爻納巳亥。亦逆?zhèn)饕?。乾坤?br>于甲乙,則長男、長女乃其次,宜納丙丁;少男少女居其末, 宜納庚辛,今乃反此者,卦必自下生,先初爻,次中及,末乃 至上爻,此《易》之敘,然亦胎育之理也。物之處胎甲,莫不 倒生。自下而生者,卦之敘,而冥合造化胎育之理。此至理合 自然者也。凡草木百谷之實,皆倒生,首系于干,其上抵于隸 處,反是根。人與鳥獸生胎,亦首皆在下。 卷八象數二 《史記?律書》所論二十八舍、十二律,多皆臆配,殊無 義理。至于言數,亦多差舛。如所謂“律數者,八十一為宮, 五十四為征,七十二為商,四十八為羽,六十四為角。”此止 是黃鐘一均耳。十二律各有五音,豈得定以此為律數?如五十 四,在黃鐘則為征,在夾鐘則為角,在中呂則為商。兼律有多 寡之數,有實積之數,有短長之數,有周徑之數,有清濁之數。 其八十一、五十四、七十二、四十八、六十四,止是實積數耳。 又云:“黃鐘長八寸七分一,大呂長七寸五分三分一,太蔟長 七寸七分二,夾鐘長六寸二分三分一,姑洗長六寸七分四,中 呂長五寸九分三分二,蕤賓長五寸六分二分一,林鐘長五寸七 分四,夷則長五寸四分三分二。南呂長四寸七分八,無射長四 寸四分三分二,應鐘長四寸二分三分二。”此尤誤也。此亦實 積耳,非律之長也。蓋其間字又有誤者,疑后人傳寫之失也。 余分下分母,凡“七”字皆當作“十”字,誤屈其中畫耳。黃 鐘當作“八寸十分一”,太蔟當作“七寸十分二”,姑洗當作 “六寸十分四”,林鐘當作“五寸十分四”,南呂當作“四寸 十分八。”凡言“七分”者,皆是“十分”。 今之卜筮,皆用古書,工拙系乎用之者。唯其寂然不動, 乃能通天下之故。人未能至乎無心也,則憑物之無心者而言之。 如灼龜、璺瓦,皆取其無理,則不隨彼理而震,此近乎無心也。 呂才為卜宅、祿命、卜葬之說,皆以術為無驗,術之不可 恃,信然。而不知皆寓也。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故一術二人 用之,則所占各異。人之心本神,以其不能無累,而寓之以無 心之物,而以吾之所以神者言之,此術之微,難可以俗人論也。 才又論:“人姓或因官,或因邑族,豈可配以宮商?”此亦是 也。如今姓敬者,或更姓文,或更姓茍。以文考之,皆非也。 敬本從茍、音亟。從攴,今乃謂之茍與文,五音安在哉?以為 無義,不待遠求而知也。然既謂之寓,則茍以為字,皆寓也, 凡視聽思慮所及,無不可寓者。若以此為妄,則凡禍福、吉兇、 死生、變生、孰為非妄者?能齊乎此,然后可與論先知之神矣。 歷法,天有黃、赤二道,月有九道。此皆強名而已,非實 有也。亦由天之有三百六十五度,天何嘗有度?以日行三百六 十五日而一期,強謂之度,以步日月五星行次而已。日之所由, 謂之黃道;南北極之中,度最均處,謂之赤道。月行黃道之南, 謂之朱道;行黃道之北,謂之黑道。黃道之東,謂之青道;黃 道之西,謂之白道。黃道內外各四,并黃道為九。日月之行, 有遲有速,難可以一術御也。故因其合散,分為數段,每段以 一色名之,欲以別算位而已。如算法用赤籌、黑籌,以別正負 之數。歷家不知其意,遂以謂實有九道,甚可嗤也。 二十八宿,為其有二十八星當度,故立以為宿。前世測候, 多或改變。如《唐書》測得畢有十七度半,觜只有半度之類, 皆謬說也。星既不當度,自不當用為宿次,自是渾儀度距疏密 不等耳。凡二十八宿度數,皆以赤道為法。唯黃道度有不全度 者,蓋黃道有斜、有直,故度數與赤道不等。即須以當度星為 宿,唯虛宿未有奇數,自是日之余分。歷家取以為斗分者,此 也。余宿則不然。 予嘗考古今歷法五星行度,唯留逆之際最多差。自內而進 者,其退必向外;自外而進者,其退必由內。其跡如循柳葉, 兩末銳,中間往還之道,相去甚遠。故兩未星行成度稍遲,以 其斜行故也;中間成度稍速,以其徑絕故也。歷家但知行道有 遲速,不知道徑又有斜直之異。熙寧中,予領太史令,懷樸造 歷,氣逆已正,但五星未有候簿可驗。前世修歷,多只增損舊 歷而已,未曾實考天度。其法須測驗每夜昏、曉、夜半月及五 星所在度秒,置簿錄之,滿五年,其間剔去云陰及晝見日數外, 可得三年實行,然后以算術綴之。古所謂“綴術”者,此也。 是時司天歷官,皆承世族,隸名食祿,本無知歷者,惡樸之術 過已,群沮之,屢起大獄。雖終不能搖樸,而候簿至今不成。 《奉元歷》五星步術,但增損舊歷,正其甚謬處,十得五六而 已。樸之歷術,今古未有,為群歷人所沮,不能盡其藝,惜哉。 國朝置天文院于禁中,設漏刻、觀天臺、銅渾儀,皆如司 天監(jiān),與司天監(jiān)互檢察。每夜天文院具有無謫見、云物、禎祥, 及當夜星次,須令于皇城門未發(fā)前到禁中。門發(fā)后,司天占狀 方到,以兩司奏狀對勘,以防虛偽。近歳皆是陰相計會,符同 寫奏,習以為常,其來已久,中外具知之,不以為怪。其日月 五星行次,皆只據小歷所算躔度謄奏,不曾占候,有司但備員 安祿而已。熙寧中,予領太史,嘗按發(fā)其欺,免官者六人。未 幾,其弊復如故。 司天監(jiān)銅渾儀,景德中歷官韓顯符所造,依仿劉曜時孔挺、 晁崇、斛蘭之法,失于簡略。天文院渾儀,皇佑中冬官正舒易 簡所造,乃用唐梁令瓚、僧一行之法,頗為詳備,而失于難用。 熙寧中,予更造渾儀,并創(chuàng)為玉壺浮漏、銅表,皆置天文院, 別設官領之。天文院舊銅儀,送朝服法物庫收藏,以備講求。 補筆談卷二 象數 又一說,子午屬庚,此納甲之法。震初爻納庚子、庚午也。 丑未屬辛,巽初爻納辛丑、辛未也。寅申屬戊,坎初爻納戊寅、 坎初爻納戊寅、戊申也。卯酉屬己,離初爻內已卯、已酉也。 辰戌屬丙,艮初爻納丙辰、丙戌也。巳亥屬丁。兌初爻納丁已、 丁亥也。一言而得之者,宮與土也;假令庚子、庚午,一言便 得庚。辛丑辛未,一言便得辛。戊寅、戊申,一言便得戊。已 卯、已酉,一言便得已。故皆屬土,余皆仿此。三言而得之者, 征與火也;假令戊子、戊午,皆三言而得庚。已丑、已未,皆 三言而得辛。丙寅、丙申,皆三言而得戊。丁卯、丁酉,皆三 言而得已。故皆屬火。五言而得之者,羽與水也;假令丙子、 丙午,皆五言而得庚。丁丑、丁未,皆五言而得辛。甲寅、甲 申,皆五言而得戊。乙卯、乙丑,皆五言而得已。故皆屬水。 七言而得之者,商與金也;假令甲子、甲午,皆七言而得庚。 乙丑、乙未,皆七言而得辛。壬申、壬寅,皆七言而得戊。癸 丑、癸酉,皆七言而得已。故皆屬金。九言而得之者,角與木 也。假令壬子、壬午,皆九言而得庚。癸丑、癸未,皆九言而 得辛。庚寅、庚申,皆九言而得戊。辛卯、辛酉、皆九言而得 已。故皆屬木。此出于《抱樸子》,云是《河圖》、《玉版》之 文。然則一何以屬土,三何以屬火,五何以屬水,其說云: “中央總天之氣一,南方丹天之氣三,北方玄天之氣五,西方素 天之氣七,東方蒼天之氣九。”皆奇數而無偶數,莫知何義, 都不可推考。 世俗十月遇壬日,北人謂之“入易”,吳人謂之“倒布”。 壬日氣候如本月,癸日差溫類九月,甲日類八月,如此倒布之, 直至辛日。如十一月遇春秋時節(jié)即溫,夏即暑,冬即寒。辛日 以后,自如時令。此不出陰陽書,然每歳候之,亦時有準,莫 知何謂。 盧肇論海潮,以謂“日出沒所激而成”,此極無理。若因 日出沒,當每日有常,安得復有早晚?余常考其行節(jié),每至月 正臨子、午,則潮生,候之萬萬無差。此以海上候之,得潮生 之時。去海遠,即須據地理增添時刻。月正午而生者為潮,則 正子而生者為汐;正子而生者為潮,則正午而生者為汐。 歷法見于經者,唯《堯典》言“以閏月定四時成歳。”置 閏之法,自堯時始有,太古以前,又未知如何。置閏之法,先 圣王所遺,固不當議。然事固有古人所未至而俟后世者,如歳 差之類,方出于近世,此固無古今之嫌也。凡日一出沒謂之一 日,月一盈虧謂之一月。以日月紀天,雖定名,然月行二十九 日有奇,復與日會;歳十二會而尚有余日。積三十二月,復余 一會,氣與朔漸相遠,中氣不在本月,名實相乘,加一月謂之 “閏”。閏生于不得已,猶暍舍之用磹楔也。自此氣、朔交爭, 歳年錯亂。四時失位,算數繁猥。凡積月以為時,四時以成歳, 陰陽消長,萬物生殺變化之節(jié),皆主于氣而已。但記月之盈虧, 都不系歳事之舒慘。今乃專以朔定十二月,而氣反不得主本月 這政。時已謂之春矣,而猶行肅殺之政,則朔在氣前者是也。 徒謂之乙歳之春,而實甲歳之冬也;時尚謂之冬也,而已行發(fā) 生之令,則朔在氣后者是也。徒謂之甲歳之冬,乃實乙歳之春 也。是空名之正、二、三、四反為實,而生殺之實反為寓,而 又生閏月之贅疣,此殆古人未之思也。今為術,莫若用十二氣 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 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日,歳歳齊盡,永無閏余。十二月常一 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并,一歳不過一次。如此,則四時 之氣常正,歳政不相凌奪。日月五星,亦自從之,不須改舊法。 唯月之盈虧,事雖有系之者,如海、胎育之類,不預歳時寒暑 之節(jié),寓之歷間可也。藉以元佑元年為法,當孟春小,一日壬 寅,三日望,十九日朔;仲春大,一日壬申,三日望,十八日 朔。如此歷日,豈不簡易端平,上符天運,天補綴之勞?余先 驗天百刻有余、有不足,人已疑其說。又謂十二次斗建當隨歳 差遷徙,人愈駭之。今此歷論,尤當取怪怒攻罵。然異時必有 用余之說者。 五行之時謂之五辰者,春夏秋冬,各主一時,以四時分屬 五行,則春夏秋冬雖屬木火金水,而建辰、建未、建戌、建丑 之月,各有十八日屬土。故不可時言,須當以月言。十二月謂 之十二辰,則五行之時謂之五辰也。 《黃帝素問》有五運六氣。所謂五運者,甲巳為土運,乙 庚為金運,丙辛為水運,丁壬為木運,戊癸為火運。如甲巳所 以為土,戊癸所以為火,多不知其因。余按,《素問五運大論》: “黃帝問五運之所始于岐伯,引《太始天元冊文》曰:‘始 開戊已之分。’所謂戊己分者,奎、壁、角、軫,則天地之門 戶也。”王砅注引《遁甲》:“六戊為天門,六己為地戶。” 天門在戌亥之間,奎、璧之分;地戶在辰、巳之間,角、軫之 分。凡陰陽皆始于辰,上篇所論十二月謂之十二辰,十二支亦 謂之十二辰,十二時亦謂之十二辰,日月星謂之三辰,五生之 時謂之五辰。五運起于角、軫者,亦始于辰也。甲已之歳,戊 已黅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土運。角屬辰,軫屬已。甲已之 歳,得戊辰、已巳。干皆土,故為土運。下皆同此。乙庚之歳, 庚辛素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金運,庚辰、辛巳也。丙辛之 歳,壬癸玄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水運,壬辰、癸巳也。丁 壬之歳,甲乙蒼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木運,甲辰、乙巳也。 戊癸之歳,丙丁丹天之氣經于角、軫,故為火運,丙辰、丁巳 也。《素問》曰:“始于奎、璧、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 凡運臨角、軫、則氣在奎、璧以應之。氣與運常同天地之門 戶。故曰:“土位之下,風氣承之。”甲己之歳,戊已土臨角、 軫,則甲乙木在奎、璧??鼘傩?,璧屬亥。甲已之歳,得甲戌、 乙亥。下皆同此。曰“金位之下,火氣承之”者,乙庚之歳, 庚辛金臨角、軫,則丙丁火在奎、璧。曰“水位之下,土氣承 之”者,丙辛之歳,壬癸水臨角、軫,則戊已土在奎、璧。曰 “風位之下,金氣承之”者,丁壬之歳,甲乙木臨角、軫,則 庚辛金在奎、璧。曰“相火之下,水氣承之”者,戊癸之歳, 丙丁火臨角、軫,則壬癸水在奎、璧。古今言《素問》者,皆 莫能喻,故具論如此。 世之言陰陽者,以十干寄于十二支,各有五行相從。唯戊 已則常與丙丁同行,五行家則以戊寄于巳,已寄于午;六壬家 亦以戊寄于巳,而以已寄于未。唯《素問》以奎、璧為戊分, 軫、角為己分???、譬在亥戌之間,謂之戊分,則戊當在戌也。 軫、角在辰巳之間,謂之巳分,則己當在辰也。遁甲以六戊為 天門,天門在戌亥之間,則戊亦當在戌;六已為地戶,地戶在 辰巳之間,則已亦當在辰。辰戌皆土位,故戊已寄焉。二說正 相合。按字書:戌,從戊、從一。則戊寄于戌,蓋有從來。辰 文從廠、音漢,從 。音身。《左傳》:“亥有二首六身。” 亦用此 字。從乙、音隱。從已。則已寄于辰,與《素問》、 《遁甲》相符矣。五行土常與水相隨。戊,陽土也。一,水之 生數也。水乃金之子,水寄于西方金之末者,生水也,而旺土包 之。此戌之理如是。己,陰土也。六,水之成數也。水乃木之 母,水寄于東方木之末者,老水也。而衰土相與隱于廠下者, 水土之暮也。廠,山巖之可居者。乙,隱也。 律有實積之數,有長短之數,有周徑之數,有清濁之數。 所謂實積之數者,黃鐘管長九寸,徑九分,以黍實其中,其積 九九八十一,此實積之數也;林鐘長八寸,徑九分,八九七十 二,《前漢書》稱八八六十四,誤也。解具下文。余律準此。 所謂長短之數者,黃鐘九寸,三分損一,下生林鐘,長六寸; 林鐘三分益一,上生太蔟,長八寸,此長短之數也,余律準此。 所謂周徑之數者,黃鐘長九寸,圍九分;古人言“黃鐘圍九分”, 舉盈數耳。細率之,當周九分七分之三。林鐘長六寸,亦 圍九分;十二律皆圍九分?!肚皾h志》言“林鐘圍六分”者, 誤也。余于《樂論》辨之甚詳?!妒酚洝贩Q“林鐘五寸十分四”, 此則六分九五十四,足以驗《前漢》誤也。余律準此。所謂清 濁之數者,黃鐘長九寸為正聲,一尺八寸為黃鐘濁宮,四寸五 分為黃鐘清宮;倍而長為濁宮,倍而短為清宮。余律準此。 八卦有過揲之數,有歸余之數,有陰陽老少之數,有河圖 之數。所謂過揲之數者,亦謂之八卦之策:干九揲而得之,揲 必以四,四九三十六;坤六揲而得之,揲必以四,四六二十四。 此乾坤之策,過揲之數也。余卦準此。前卷敘之已詳。所謂歸 余之數者:干一爻三少,初變之初五,再變、三變之初各四, 并卦為十四爻,三合四十二,此干卦歸余之數也。坤一爻三少, 初變之初九,再變、三變各八,并卦為二十六爻,三合之七十 八,此坤卦歸余之數也。余卦準此。陰陽老少之數:干九揲而 得之,故曰老陽之數九;坤六揲而得之,故曰老陰之數六。震、 艮、坎皆七揲而得之,故曰少陽之數七;巽、離、兌皆八揲而 得之,故曰少陰之數八。所謂河圖之數者:河圖北方一,南方 九,東方三,西方七,東北八,西北六,東南四,西南二,中 央五。干得南、中、北,故其數十有五;坤得東、西、南、東 北、西北,故其數三十;震得東南、西南、東、西、北,故其 數十有七;巽得南、中、東北、西北,故其數二十有八;坎得 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中,故其數二十有五;離得東、西、 南、北,故其數二十;艮得南、東、西、東北、西北,故其數 三十有三;兌得東南、西南、中、北,故其數十有二。 揲蓍之法,凡一爻含四卦,凡一陽爻,干為老陽,兩多一 少,非震即坎,非坎即艮。少在前,震也;少在中,坎也;少 在后,艮也。三揲之中,含此四卦,方能成一爻。陰爻亦如此: 三爻,坤為老陰,兩少一多,非巽即離,非離即兌。多在前, 則巽也;多在中,離也;多在后,兌也。積三爻為內卦,內含 十二卦。一爻含四卦,三爻共十二卦也。所以含有十二卦,自 相重為六卦爻,凡得六十四卦。重卦之法:以下爻四卦乘中爻 四卦,得十六卦;又以上爻四卦乘之,得六十四卦。外卦三爻, 亦六十四卦。以內外六十四卦復自相乘,為四千九十六卦,方 成《易》之卦。此之卦法也。揲蓍凡十有八變,成《易》之一 卦。一卦之中,含四千九十六卦在其間,細算之乃見。凡一卦 可變?yōu)榱呢?,此變卦法,《周易》是也。六十四卦之為?br>千九十六卦,此之卦法也。如干之坤、之屯、之蒙,盡六十四 卦。每卦皆如此,共得四千九十六卦。今焦貢《易林》中所載 是也。四千九十六卦方得能卻成一卦,終始相生,以首生尾, 以尾生首,積至微之數,以成至大;積至大之數,卻為至微; 循環(huán)無端,莫知首尾。故《罔象成名圖》曰:“其大無外,其 小無內,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尾。”一卦變?yōu)榱呢裕?br>六十四卦之為四千九十六卦;四千九十六卦卻變?yōu)橐回?。循環(huán) 相生,莫知其端。大小一也,積小以為大,積大復為小,豈非 一乎?往來一也,首窮而成尾,尾窮而反成首,豈非一乎?故 至誠可以前知,始末無異故也。以夜為往者,以晝?yōu)閬?;以?br>為往者,以夜為來。來往常相代,而吾所以知之者,一也。故 藏往知來,不足怪也。圣人獨得之于心,而不可言喻,故設象 以示人。象安能藏往知來,成變化而行鬼神?學者當觀象以求 圣人所以自然得者,宛然可見,然后可以藏往知來,成變化而 行鬼神矣?!兑住分蠼匀缡牵仟毚藬狄?。知言象為糟粕, 然后可以求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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