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是《紅樓夢》中寶釵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誰是寶釵心中的白馬王子?是寶玉?其實寶釵心中的白馬王子并非寶玉,而是另有其人。
首先要從寶釵戴的金鎖說起。這金鎖上“不離不棄,芳齡永繼”八個字是一個癩頭和尚給的,并且告訴薛家“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這一點肯定是事實,絕非有人想像的是薛姨媽造的謠言云云。事實上,這位癩頭和尚在《紅樓夢》中出現(xiàn)過三次,一次是在林家,要化黛玉去出家去;一次是在賈家,在危急時刻救了寶玉性命;還有一次便是在薛家,送給寶釵八個字和一個偏方。由這些行為來看,這位高僧篤定是一位預知未來的神仙或者“高人”無疑了,他關于寶釵婚姻的預言必須當作讖語來看待。
那么,薛家在聽到和尚的預言之后,做了什么呢?我們知道寶玉有一塊玉,這寶玉就是薛寶釵未來的夫婿。但對于薛家來說,大街上佩玉的男人成百上千,不可勝計。茫茫人海之中,他們到底準備把女兒嫁給何人為妻呢?我們且來看書中的敘述:近因今上崇詩尚禮,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選妃嬪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親名達部,以備選為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為才人、贊善之職。二則自薛蟠父親死后,各省中所有的買賣承局,總管、伙計人等,見薛蟠年輕不諳世事,便趁時拐騙起來,京都中幾處生意,漸亦消耗。薛蟠素聞得都中乃第一繁華之地,正思一游,便趁此機會,一為送妹待選,二為望親,三因親自入部銷算舊帳,再計新支,——實則為游覽上國風光之意。
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到,薛家千里迢迢趕往京城,其第一要務是送寶釵待選。簡而言之,就是薛家希望把女兒嫁給皇帝——那個掌握玉璽的男人。一旦此舉成功,薛家便可望從此重振家業(yè),也不枉那位神仙大哥特地下凡給一次寶貴的指點了。而且,書中透露薛姨媽也跟薛蟠說過寶釵的金鎖要有玉的才可配。薛蟠是個男孩子,又不大成器,薛姨媽為什么要跟他說有關妹妹婚事的預言呢?最好的解釋就是母子們商量進京選秀的時候提到這一點的。人都是有野心的,如果我是薛家,我也會這樣想、這樣做。
薛家從金陵出發(fā)的那年,薛蟠15歲,寶釵13歲。路上走了一年有余,到京城時薛蟠16歲,寶釵14歲。截止到書中第八十回,薛家在京城一住三年,選秀之事進展得如何呢?是一直沒有參加選秀呢?還是選秀失敗、被刷下來了呢?書中對此沒有明言,但寶釵實際上一直沒有遇上選秀的機會,理由如下:
1、薛家接到的消息是“親名達部”、“備選”,進京的目的是“送妹待選”。就是說,薛家進京并非是直接來參選的,而是來報名、待選的。書中并沒有說他們進京后馬上可以參加選秀,后文也沒有交待選秀之事,按常理推算,自然是選秀尚未進行了。
2、薛家的家在金陵,生意遍布全國,在京一無官職二無府第,其進京的目的有四:一為送妹待選,二為望親,三因親自入部銷算舊帳,再計新支,四實則為游覽上國風光之意。望親、結算、游覽的目的早已達到,為什么還久居京城、不肯回家呢?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四個目的中的“送妹待選”還沒有著落。
3、按清廷的規(guī)矩,是每三年選秀一次,有時也有某次選秀被取消的情況發(fā)生。按《紅樓夢》書中的說法,則是“或幾年一選,幾年一入”,沒有明確選秀的間隔。因此,寶釵這三年之中沒有遇上選秀機會,也是可能的。況且寶釵在進京兩年后遇上老太妃薨逝,朝廷取消選秀也是有合理的。
4、寶釵才貌雙全、德藝俱佳、艷冠群芳、博古通今。如果她有機會參加選秀,相信勝算是極大的,落選則不太可能。如果因為某種原因落選,按常理來說作者肯定要有所交待,起碼在字里行間會露出一些跡象。事實上,我們連一點這方面的蛛絲馬跡都找不到。
5、關于寶釵進京待選,作者特地加了一段“頌圣”的話,花了不少的筆墨。如果這個情節(jié)與后文沒有關聯(lián)的話,似乎不太符合文學創(chuàng)作規(guī)律。后文如果直接讓寶釵議婚而不交待前事,更不符合作者嚴謹?shù)娘L格,而之所以前八十回沒有這方面的交待,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寶釵尚未由待選轉為待嫁。
6、薛蝌因為妹妹寶琴雖已定親但尚未出嫁,故而自己“斷不敢先娶親”。而薛蟠與寶釵的情況與此相同(都是父親亡故),卻出現(xiàn)了寶釵連親都沒有定、而薛蟠已經(jīng)娶妻的奇怪現(xiàn)象。如果寶釵是在待選秀女,就可以解釋得通了,否則無論如何都令人難以理解。
7、薛蝌、寶琴兄妹父親亡故,母親又是痰癥,故而投奔到薛姨媽麾下,寶釵、寶琴就成了與親姐妹類似的關系。且二人年齡相差至少有四歲之多。在長姊尚無著落的情況下,一般人是不會向妹妹提親的,而書中賈母卻想求寶琴做自己的孫媳。以此推算,寶釵應該是有特殊情況的,這種特殊情況就是待選秀女。
8、薛姨媽……向寶釵道:“……前兒老太太因要把你妹妹說給寶玉,偏生又有了人家,不然倒是一門好親。前兒我說定了邢女兒,老太太還取笑說:‘我原要說他的人,誰知他的人沒到手,倒被他說了我們的一個去了。’雖是頑話,細想來倒有些意思。我想寶琴雖有了人家,我雖沒人可給,難道一句話也不說……”薛姨媽明明有女兒,為什么說自己“沒人可給”呢?薛姨媽這段話純屬玩笑,玩笑雖是玩笑,但也需要符合基本的邏輯。自己明明有女兒,卻說自己沒人可給,去打黛玉的主意,這不符合生活邏輯,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寶釵尚在等待選秀,不可自擇婚姻。
9、薛家以王夫人親戚的身份長駐賈府,甚至在原住的梨香院改派他用之后仍然沒有搬離的意思;薛家特別奉承賈母,賈母又特別抬舉薛家母女。所有這些跡象給人的感覺是,兩家是相互利用的關系。薛姨媽是希望借助元春的力量,增加寶釵選秀成功的砝碼;賈母則是看中寶釵進宮有望,希望將來在宮廷與自己孫女相互提攜。
由以上種種跡象,寶釵心中要嫁的白馬王子其實是紫禁城中的那位真命天子,而不是榮國府里的這位紈绔少年。
既然薛家無意于寶玉,為什么還要對王夫人等人說“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呢?顯然,這更像是給寶釵進宮造聲勢的。如果薛家真的看中了寶玉的話,反而不會如此直白地說出這樣的話來。既然正大光明地這樣說,反而更證明薛家心胸坦蕩,根本沒有把寶玉的“寶玉”跟寶釵的“金鎖”聯(lián)系起來。賈府上下,除了黛玉總拿這話編派、轄治寶玉之外,也再沒人認為寶釵和寶玉是一對兒了。而且,由于薛姨媽說過這樣的話,所以寶釵總遠著寶玉,其實也是防嫌的意思,也表現(xiàn)了寶釵并沒有愛戀寶玉的想法。
關于元春端午節(jié)賜的禮物中惟獨寶釵與寶玉的相同,許多人認為這是元春有意成全他們二人。其實這種猜測并無道理,事實上元春與寶釵平生只見過一面,且到這個端午節(jié)時寶釵進京還不久,寶玉的年齡又尚小,元春沒有任何道理在這個時候要為他們牽線。況且,她如果真有這個意思,以她的地位之尊,完全可以直接說出來,沒有必要打這個啞謎給人猜。再者,書中記載賈寶玉看到賜物時說了這樣一句話:“這是怎么個原故?怎么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樣,倒是寶姐姐的同我一樣!別是傳錯了罷?”由此可見,以前過節(jié)下賜禮物的時候都是寶玉與黛玉的禮物相同,規(guī)格略高于三春。這只是元春尊重親戚的表示罷了。那為什么這次不讓黛玉的禮物也跟寶釵、寶玉相同?其實元春作為皇宮里一名普通的妃子,心里縱想著把皇上的庫給了娘家呢,她做得了這個主嗎?只能是守多大碗吃多少飯罷了。因為姑舅親比兩姨親更親近,黛玉又是常駐賈府,所以干脆把黛玉與自己的親妹妹一體對待了。連寶釵本人對賜物之事的感覺都是“心里越發(fā)沒意思起來”,連小心眼的黛玉對此事都沒有放在心上,難道賈府里其他人能夠體會元春的所謂“苦心”嗎?作者之所以特別這樣寫,一則是再次設置懸念,增加故事的曲折;其次就是設一條伏線、再次強調二寶的“宿命”而已。
薛家在聽到和尚的預言之后,想到的是把女兒嫁入皇宮,而非賈府。在京三年,他們等待的依然是選秀的機會。孰料天不遂人愿,四大家族轟然敗落,寶釵選秀之夢終于破滅。在落魄潦倒的情況下,寶釵不得已違背禮制嫁給寶玉。直到這時,薛家才恍然大悟說:唉,再也想不到,原來這金玉姻緣指的就是這個而已??!
曹雪芹寫《紅樓夢》時是按說評書的體例來寫的。他故意提早把金玉良緣的結局透露給聽眾,卻讓聽眾眼睜睜地看著書中人物癡心妄想、跌宕起伏、與命運背道而馳,心里替他們干著急又使不上勁,甚至恨不得要沖進書里對薛家說“寶釵命中注定是要嫁給寶玉的,你們別做貴妃夢了!”一直到最后接近結局時,才安排讓一切塵埃落定,讓讀者、聽眾提著的心都放下來,再感嘆一番“因果宿命”。其實這才是作者的創(chuàng)作意圖。否則,如果作者既提前讓讀者、聽眾知道了寶釵的宿命,又讓寶釵薛家也都知道了這個宿命,讓他們主動地按照命運的指示去走,故事就變得索然乏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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