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榮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函 致:山東#####有限公司 北京市榮德律師事務所系根據中國法律登記注冊的中國律師事務所,本律師函署名律師具有完全的合法執(zhí)業(yè)資格。本律師依法取得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稱委托人)的授權,向貴司致函. 2008年11月,貴司與委托人簽訂了北京市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 貴司出現施工質量嚴重不符合施工要求等諸多違反合同約定的情形 ,貴司的諸多原因,使工期延誤; 根據貴司與委托人簽訂的北京市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14.2.1\14.2.3條款的約定,委托人可以終止合同.現貴司自2009年5月13日已經撤離工地現場. 2009年5月11日,由于貴司不支付其工人工資及其他種種原因,貴司的工人罷工并聚集在委托人的辦公室門口聚眾鬧事要求支付工資, 委托人無數次聯系貴司,均無音,委托人替貴司墊付了工人工資199657元. 有鑒于此,本律師代表委托人函告貴司: 1. 終止與貴司的合同關系; 2. 經工程核算結算,貴司應該返還委托人工程進度款279281元; 3. 支付委托人為貴司墊付的工人工資199657 元。 考慮到雙方的合作關系,在本律師調解階段,委托人要求貴司在自收到本律師函七日內對本律師函所涉內容做出書面回復,否則委托人將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就貴司的違約行為及不負責任的行為追究貴司的法律責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向貴司進行追索。 專此函告,望貴司慎思并妥善對待,以免訴累。 北京市榮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 日期: 聯系方式: (責任編輯: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