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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說乞丐是“高收入群體” - 今日話題 - 臨沂信息港

       真心文苑 2011-03-22

      “乞丐收入比白領高”?謊言!

      曾經(jīng)有一位媒體人,因為看到“乞丐年薪十萬”的新聞,心里不服,便臥底陪同乞討,親身體驗“高收入行業(yè)”。然而,他選擇的這三位“全市知名乞丐”卻頗不給力:這三位分別被媒體曝光過的行乞者,最終的收成分別為23.73元、65.75元和不足17元。而欲達到“十萬年薪”的標準,需要每天收入274元方可,顯而易見,這三位“知名乞丐”離這個標準還差得很遠。“乞丐收入比白領高”“年薪十萬”之類的謠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城里磕頭,回家蓋樓”?謠言!

          在新聞媒體的報道中,中國有兩個地方是著名的“乞討村落”,一個是河南省蘭考、民權等縣,一個是甘肅岷縣小寨村。

          2004年,北京某媒體報道《京城乞丐 地鐵磕頭回家蓋樓》——“在地鐵乞丐中,很多都是河南蘭考和民權縣人”,“據(jù)調查,村里最氣派的小樓大多數(shù)都是京城乞丐的‘別墅’”。

         2005年,某媒體報道《揭密甘肅“乞討村”:乞討4年蓋起豪華新房》——“乞討是公認的‘致富捷徑’”,“有些長期討要者蓋起了新房”。

          然而,現(xiàn)實生活卻遠非新聞報道那樣有想象力。

          經(jīng)再次查證,蘭考縣的人“在北京賺錢后,把妻子和孩子都接到北京去了,在那邊買房蓋房,幾乎不在家蓋新房”,而他們在北京均是很早去打工,之后白手起家,和乞討沒一點關系。

          而對于小寨村的報道,則更加獵奇,“丐幫文化”“二層小洋樓”“坐飛機回家”等均是子虛烏有的事。這不過是一個普通的西部山村,怎么可能“多見二層小洋樓”?。
       
          乞丐的收入究竟有多高?

      1.據(jù)2007年《北京乞討人員狀況調查》顯示,133名有乞討經(jīng)歷被訪者日均收入為36.53元,其中19.5%日均收入在10元以下,低于北京城鎮(zhèn)居民低保標準;有23%的乞討者月收入超過千元;只有不足3%的乞討者,能夠進入“日入100元”的收入神話行列。

      2.根據(jù)北京科技大學2007年“乞討人員調查團”資料顯示,“職業(yè)乞丐和困難型乞丐的收入并不高,每天在20元左右”,“街頭藝人的收入呈下降趨勢,每天的收入在20元左右”。

      3.據(jù)廣州2008年的調查數(shù)據(jù)顯示,“廣州乞討者收入普遍高過低保,通常在500元/月至1000元/月之間”。

      4.據(jù)2010年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楊芳蕊調查顯示,北京動物園地下通道處的乞討者,“日平均收入都在三十元以上”。

      5、中國首例強迫乞討案件中的3個殘疾兒,在2002-2006年間的深圳,小寧一天可以討到20多塊錢,小梅一天可以討到十幾塊錢,小鳳一天可以討得十幾塊錢。

          通過以上資料,我們已經(jīng)可以大致勾勒出乞討一族的收入狀況,平均下來也就是在比低保高一點的位置徘徊,在控制好生活成本的前提下,可以略有結余。

          以上前四條信息來源,均為作者通過親自調查體驗,甚至“潛伏”得到的,第五條是權威資料。而那些動輒“乞討月入過萬”“回家蓋樓”的新聞,卻總落到“據(jù)說”上??尚哦雀呦铝⑴?。

      那些有“高收入”的不是乞丐

      可能真有一類“高收入”的“流浪乞討者”

          在社會調查中的確可以發(fā)現(xiàn),有些人在街頭也可以“空手套白狼”,坐擁高收入。

          比如在北科大的調查中,有這樣一段話——“我們曾經(jīng)親眼見到一個學生打扮的女孩在學院橋附近某天橋上用粉筆寫自己的‘不幸遭遇’,剛寫了個開頭,一位中年男子便遞給她一張百元大鈔,她馬上擦掉剛寫下的三個字,下天橋坐車到人大,繼續(xù)她的‘寫作’。”

          還有一類是“攔車乞討”,這些人背著孩子擦車、往車上磕頭,象征性地擦一下后就開始敲打車窗,索要錢財。據(jù)說也可以月入萬元。

          可以發(fā)現(xiàn),這些真正高收入的群體和那些傳統(tǒng)意義上的乞討者有根本的不同。他們已經(jīng)不再“乞要”,而是采用“欺騙”和“強索”的方式,這樣的效率焉能不高?
        
          這些人“撈了錢”,讓乞丐們背黑鍋

          《北京乞討人員狀況調查》中這樣寫到:在京流浪乞討人員中創(chuàng)造“收入神話”的高收入者多為使用欺騙手段的好逸惡勞型人員。

          北科大的調查中亦如是說:欺騙型乞丐收入的高低一般由其騙術的高低所決定,騙術高明者幾個小時內就可以賺到上千元。

          但人們往往把這些好逸惡勞者、騙子、強索者,與真正的大多數(shù)低收入乞討者混為一談。

         這就導致了兩個后果:一是大家都以為自己施舍給了“騙子”,二是當社會產(chǎn)生“禁乞”思潮后,便不分青紅皂白,把乞討者和騙子一起禁了。
        
         但即便這個“高收入”,也必須打引號

          這些好逸惡勞者、騙子、強索者中,到底能有幾個真正是高收入?舉出一個學生打扮的女孩用“不幸遭遇”騙到100塊錢,就能說明這類“乞討”的全是高收入?“攔車乞討”有的月入1萬,這是救助站的人介紹的,準確度有多高?如果真的存在一些高收入的個案,就能把這些好逸惡勞者、騙子、強索者一概歸為高收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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