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見證操作程序 2.立遺囑人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 (2)遺囑所涉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3.律師為立遺囑人制作談話筆錄,立遺囑人應當如實陳述與見證事項有關的事實,并提供相應的材料。 4.律師通過詢問證人、調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現場勘驗、進行鑒定等方式,對遺囑涉及的事項、財產進行審查。 5.立遺囑人自書遺囑的,依據《繼承法》第17條第2款規(guī)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6.遺囑見證應由兩名律師共同辦理,并在《律師見證書》上簽名,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 二、律師見證書樣式 ××律師事務所 ××律師 ××律師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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