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有壽命的 馮小剛有一段話,說得很有些道理,也有些趣味。他說:愛是有壽命的,普天之下無一幸免。相愛就是彼此被對方深度催眠。最好的結果是,兩人一起醒了。 是的,愛是有壽命的。人有生老病死,月有陰晴圓缺,愛有聚散離合,這很正常。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這首詩多動人啊,多偉大啊,但,即便是聽起來愛的無限,可也是有期限的,山無陵,江水竭,天地合,只是這期限幾乎不會來臨。如果非要加上一個期限,那么它是七十億年。因為按照科學家的說法,70億年后太陽就會膨脹爆炸,然后熄滅死亡,也就是說還有七十億年地球就會灰飛煙滅。這與生生世世所表達的期限差不多. 大話西游里最動人的一句臺詞所表白的愛的期限是一萬年。 “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情放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時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于此。你的劍在我的咽喉上割下去吧!不用再猶豫了!如果上天能夠給我一個再來一次的機會,我會對那個女孩子說三個字:我愛你。如果非要在這份愛上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 還有最常見的期限是三生三世,還有期限是70年的,也就是一輩子了。曾有個段子是這樣的:愛你一萬年,夸張;愛你五千年,無望;愛你一千年,荒唐;愛你一百年,太長;接連愛你70年,只要我身體健康,這是我的強項。 這樣說,現(xiàn)實了不少,少了些溫暖,可依然動人。 陪你慢慢變來,那已是古老的愛情神話了,現(xiàn)在愛的壽命沒那么長了。 只愛你十年,因為七年就癢了。“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于是有更短暫的,那一夜,說好天亮就分手,這是一夜情,愛的期限只有一夜。 上面的愛情的期限都是用定量的數(shù)字來表達的,還有不定量而定性的表達法,以李敖為代表,我們來看他的兩首情詩。 李敖的情詩《只愛一點點》:“不愛那么多,只愛一點點。別人的愛情像海深,我的愛情淺。不愛那么多,只愛一點點。別人的愛情像天長,我的愛情短。不愛那么多,只愛一點點。別人眉來又眼去,我只偷看你一眼。”。 他寫的另一首情詩是:花開可要欣賞,/然后就去遠行. /唯有不等花謝,/才能記得花紅. /有酒可要滿飲,/然后就去遠行. /唯有不等大醉,/才能覺得微醒. /有情可要戀愛,/然后就去遠行. / 唯有戀的短暫,/才能愛的永恒.。 他的詩容易給人誤會,其實愛情不僅僅是情感,還是個技術活也是一個藝術活.李敖在這里顯然是在講一種愛的藝術,而不是處處留情處處情.也不是"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他只是指出了愛情是有壽命的,愛是為了快樂,而不要去制造痛苦.愛要一起上山而不要一起走下坡路。 七年之癢是有一定的道理在內的,按照中國古典數(shù)術理論來看,任何一年結婚,到了第七年都會面臨一個天克地沖的問題,這一年婚姻結構不穩(wěn)定,如果先天結合力不強,緣分指數(shù)不高,后天忍耐力不夠,處理智慧不足的話,就會面臨一個分手的問題。分手有兩種,一種是暫時的,一種是永久的。對于暫時的分手,它是一種必要,也是一種技巧,關鍵是要懂得再回來。哈,好馬要吃回頭草,如果認為有必要的話。關于這方面有分、轉、化、躲、換、定等應對技巧。這里即有出世解,也有入世解,以出世解為主,化用天地人三才的力量,配合個人心性、性格的修煉,以期感情圓滿。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一個人做到百分百也才是50%,還要另一半也能做到100%。兩個人的百分百才有一份情感的百分百,很難。對此,我也是一個樂觀中的悲觀者,悲觀中的樂觀者。有時人力所能改變的很少,可主要的在于人不能輕易放棄自己應盡的努力,盡心盡力還不夠,要能竭盡全力。 “世間好物不堅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人間情多,真愛難說”,緣來緣去緣如水;“一時歡笑,一時寂寞,一生相伴最難得”。無論你喜歡不喜歡,承認不承認,感性代替不了理性。不敢面對也就不會應對,也更不會作對。 葛優(yōu)在《非誠勿擾2》里有句臺詞說:散買賣不散交情。 愛情和婚姻,沒有失敗,因為即使我們選擇了結束,也還是彼此生命中最信任的親人。而那美好的過往,讓我們堅信,無論愛情還是婚姻,依然值得用生命去追求,用一生去守候。 “讓我們堅信,無論愛情還是婚姻,依然值得用生命去追求,用一生去守候。”這句話說得還是正確的,也是溫暖的。 曾經粗略的翻過安德烈·高茲的《致D情史》,這是八十四歲高齡的丈夫寫給身患癌癥、不久于人世的妻子的一封長長的情書。七十五頁情書寫了五十八年從相遇到共死都相愛的愛情,寫完這封情書的一年后,因為他們都不希望兩人中的一個在另一個死后繼續(xù)活著。作者打開煤氣,和妻子共赴黃泉。能這樣做的人應該是極少,也不一定就是最好的示范,更不能成為標本。但我們還是要說,這世上愛情已很稀有,已成為神話,但并不是沒有。你遇不到,不代表不存在。只要還有,就已能安慰人心。徐志摩有句話是:“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每個人命不同,自有不同的愛情。得之在己,不得在天。緣在天意,份在人為。凡事能盡心盡力,竭盡全力便足亦,情亦為之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