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心易》問占實踐(四)
第四章:靜物占卦
所謂靜物占就是用靜物來起卦預測靜物的方式。凡是占靜物,比如江,河,湖,海,山,石等自然界所屬靜物是不能起卦的,只有一些人為的靜物才能起卦。其起卦方式是:按時間起卦法,比如屋宅則以建成屋宅的時間起卦,樹木則以種植的時間起卦,或以買來的時間起卦,木具,椅子,桌子等一類則以做成的時間起卦,或以買來的時間起卦。
《梅心易》的起卦方式可分為兩大類,一大類為:“先得數(shù),再起卦”,如時間,尺寸,字數(shù)等起卦;另一類為:“先起卦,再得數(shù)”,如靜物,動物等起卦。
“先得數(shù),再起卦”的要旨是以數(shù)字除八,除六以獲取卦象與動爻。 邵雍在《梅心易》中就將天數(shù),地數(shù)與人,事,物相似附,數(shù)變則天,地,人,事均相應有變。有象有數(shù),則其卦象自顯。故而作者認為易卦體系自可通天,通地,通人,通事,通物。
卦以八除起卦
以數(shù)字起卦時,用八作除數(shù),不論數(shù)字大小,超過八的數(shù)字都以八除,以所得的余數(shù)作卦;小于八的數(shù),就以本數(shù)起卦。余數(shù)為零時,以八數(shù)起卦,即為坤卦。卦數(shù)為八時,不必再除,也以八數(shù)起卦。
爻以六除取動
凡取動爻,以重卦取爻數(shù)加之以時辰和為總數(shù),再除以數(shù)六,以余數(shù)作動爻。如不滿六,則用總數(shù)為動爻,不必再除。如過六數(shù),則除之,余數(shù)為動爻。若一爻動,則看此一爻之陰陽,是陽爻則變陰爻,是陰爻則變陽爻。取爻當以時加之。
互卦起例
重卦的互卦,只用八卦的名稱,不必用六十四卦的名稱?;ヘ砸灾刎匀コ踟澈仙县?,以中間四爻分作兩卦,2、3、4為下卦的互卦,3、4、5為上卦的互卦,互卦反映所問事件的發(fā)生過程。乾坤兩卦沒有互卦,乾的變卦為坤,坤的變卦為乾。
比如:地天《泰》卦,2、3、4下互卦為“兌”卦,上互卦為“震”卦。
體卦和用卦
一個六爻的卦叫重卦,它分為上下兩個八卦。
沒有動爻的八卦稱謂體卦,體卦代表問占主體。
動爻所在的八卦稱謂用卦。用卦表示所問卦事。
體卦代表問占主體,用卦表示當下事情;
體卦在下,則下互卦表示與體卦的當下關系;
體卦在上,則上互卦表示與體卦的當下關系;
上互卦和下互卦表示事情的過程;
變卦表示事情的結果。
玩占卦例
一、以當下時間起卦
以當下時間年月日的加數(shù)之和除八,取上卦。又以年月日加時辰數(shù)的和除八,取下卦;除六,取動爻。例如,子年視為一數(shù),丑年視為二數(shù),依此類推到亥年視為十二數(shù),又如正月視為一數(shù),至十二月視為十二數(shù)。日數(shù)的算法也是一樣的。例如,初一視為一數(shù),至三十日為三十數(shù)。將年月日數(shù)相加,除八,以所得余數(shù)為上卦。把年月日數(shù)的和加時辰數(shù),除八,以所得余數(shù)為下卦。時辰數(shù)的算法同前,如子時視為一數(shù),類推至亥時十二數(shù)。又以年月日時數(shù)的和除六,以所得余數(shù)取動爻。
取卦:
年+月+日﹦上卦用術數(shù)
上卦用術數(shù)÷8﹦N...余數(shù)就是上卦
年+月+日+時辰﹦下卦用術數(shù)
下卦用術數(shù)÷8﹦N...余數(shù)就是下卦
取動爻:
總術數(shù)÷6﹦N...余數(shù)就是動爻
卦例:一、觀梅占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jié)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先生說:“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數(shù),十二月十二數(shù),十七日十七數(shù),共三十四數(shù),除四八三十二,得二,屬“兌”,為上卦,加申時九數(shù),總得四十三數(shù),五八除四十,零得三數(shù),為“離”,作下卦。又上下總四十三數(shù),以六除,六七除四十二,得一為零作動爻,是為澤火《革》。初爻變《咸》,互見“乾”“巽”。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遂傷其股。又“兌”金為體,“離”火克之?;ブ?#8220;巽”木,復三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少女之受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斷有傷股之應。幸變?yōu)?#8220;艮”土,“兌”金得生,知少女雖被傷,而不至兇危也。
解卦釋意:
已知條件: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的申時,相當于一天中的下午15點至17點,為數(shù)“9”。
辰年中的辰為術數(shù)“5”,
十二月為術數(shù)“12”,
十七日為術數(shù)“17”
則:
取上卦:
5+12+17﹦34
34÷8﹦4...余2
“2” 術數(shù)對應的卦為“兌”卦,作上卦。
取下卦:
34+9﹦43
43÷8﹦5...余3
“2” 術數(shù)對應的卦為“離”卦,作下卦。
取動爻:
43÷6﹦7...余1
動爻是初爻。
卦象圖示:
康節(jié)先生斷卦:
“明晚有女子來此折花,管花人不知情況,就去攆她,女子驚慌失措而摔倒,傷了大腿”。
推演依據(jù):
所得的澤火《革》卦,上卦“兌”金為體,下卦“離”火為用克體“兌”金。互卦中有“巽”卦木,生下卦“離”火,三起離火,火熱很旺,克體的卦氣十分旺盛。
“兌”卦占人物為‘少女’,占天時為‘新月、星’為晚上,因此能斷知明晚有少女要受傷。而互卦中的“巽”木,又遇到“乾”金“兌”金所克,因此斷為‘少女折花’。
“兌” 金、“乾”金都克“巽”木,“巽”木必定受傷,“巽”的卦象占人體為‘肱、股’。‘肱’是胳膊,‘股’為大腿,因“巽”象是下斷,所以占辭斷傷及少女的大腿。
初爻動,下“離”變?yōu)?#8220;艮”,“艮”為土,土生金,“兌”金得以生扶為大吉為有幸,說明此女子雖然受了傷,但不會有大的兇險和危難。
卦例:二、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往司馬公家共觀牡丹。時值花開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有數(shù)乎?”
先生曰:“莫不有數(shù),且因問而可占矣”。遂占之,以巳年六數(shù),三月三數(shù),十六日十六數(shù),總共的二十五數(shù),除三八二十四數(shù),余數(shù)為“乾”,為上卦。加卯時四數(shù),共得二十九數(shù),又除三八二十四數(shù),零五為“巽”卦,作下卦,得天風《姤》。又以總數(shù)二十九數(shù),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零五爻動,變《鼎》卦,互見重“乾”。遂與客說“怪哉,此花明日午時,當為馬所踐毀。”眾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時,果有官貴觀牡丹,二馬斗陷,群驚花間馳驟,花盡為之賤毀。
斷之曰:“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克體之卦多矣,卦中無生意,故知牡丹必踐毀。所謂馬者,“乾”為馬也。午時者,“離”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解卦釋意:
已知條件: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
巳年為術數(shù)“6”;
三月為術數(shù)“3”;
十六日為術數(shù)“16”;
卯時為術數(shù)“4”;
則:
取上卦:
(6+3+16)÷8﹦4...余1
“1” 術數(shù)對應的卦為“乾”卦,作上卦。
取下卦:
(25+4)÷8﹦3...余5
“5” 術數(shù)對應的卦為“巽”卦,作下卦。
得天風《姤》卦。
取動爻:
29÷6﹦4...余5
動爻是5爻。
卦象圖示:
康節(jié)先生斷卦:
“真是奇怪,這嬌艷的牡丹花明天午時,會被馬踐踏二毀。”
推演依據(jù):
動爻在九五,“巽”木為體卦,既專指被占對象牡丹花。“乾”金為用卦,卦中“乾”金克“巽”木,斷事情的當前卦象,為相克為大兇。
互卦中又出現(xiàn)兩“乾”卦為金,克“巽”體木的金多,使卦中沒有生機,因此斷定牡丹花必然會毀掉。
“乾”占動物為‘馬’,互卦有兩個“乾”,所以斷為“被馬踐踏二毀”。
因五爻生變,“乾”變?yōu)?#8220;離”。 “離”為火占時序為‘午’時,所以卦斷時辰為“明日午時”。
變卦“離”表示結果,“離”火為體卦“巽”木所生,“生出為泄,無回報,小兇”,因此卦斷牡丹花被“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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