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防輻射”保健食品 2011年8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保健食品功能范圍調(diào)整方案(征求意見稿)》(食藥監(jiān)?;痆2011]322號),對現(xiàn)行的保健食品功能范圍進行調(diào)整,取消了原有的“對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也就是說,該規(guī)定一旦生效,則市面上各種宣稱防輻射的保健品均系違法。 防輻射的保健功能為何被取消呢? 輻射有兩種:一種是電離輻射(比如核輻射、X線等),一種是電磁輻射(比如電視、電腦和手機等)。兩種輻射一字之差,但性質(zhì)不同,危害不同,根本不是一回事。目前市場需求的主要是對電磁輻射有保護作用的產(chǎn)品。 然而,防輻射保健食品在申報時,其動物試驗造模條件是采用一次性射線1-8GY照射,觀察血液系統(tǒng)白細胞變化、骨髓內(nèi)容改變、DNA損傷等。這些分明是針對電離輻射,而非電磁輻射。所以這些防輻射的保健食品并不能防護電磁輻射。但商家無一例外都在宣傳、誤導消費者。 目前還沒有可靠的實驗方法或觀察指標來研究保健食品對電磁輻射輻射的防護作用,所以尚不能準確評價某種食品對電磁輻射是否有防護作用。因此,防輻射這項保健功能被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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