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砍死婆婆
經(jīng)查,陳某與丈夫邱某兩人在2008年結(jié)婚,婚后一家人居住在廣州市荔灣區(qū)橋中某出租屋內(nèi),2009年有了兒子小中。
協(xié)商離婚時,邱某說兒子小中歸其撫養(yǎng),而陳某個人私存的錢大概7萬塊就算補償給她,但陳卻誤認為其說的是再補償給她7萬塊。 后因邱某無法再支付7萬塊補償,陳某就認為被欺騙了。 離婚次日,因一直對丈夫偏袒婆婆及得不到補償?shù)脑箽?,陳某揮刀砍向了婆婆和親生兒子小中。 “我沒想過要殺老公,我是想我殺了他媽媽和兒子,讓他痛苦一生”,陳某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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