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茶壺朋友曾經(jīng)給我發(fā)了這首十誡詩: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xù)。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呵呵,可是我不能同意倉央的十誡觀點哦~~ 況且,這十誡乃不想負責(zé)任,只想推諉罷了。 -----------------------------------------------------------------------------------------------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自恐多情損梵行,入山又怕誤傾城. 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font> 細細體會這首詩的意境吧,那是一種多么深沉、多么圣潔的一種生死相戀,我輩幾人能夠做到??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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