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使用“的、地、得” “的、地、得”這三個詞使用頻率高,出錯率也高。 “的、地、得”的正確讀音與使用需從掌握詞性詞義、和詞間關系入手。
實詞“的”,讀dì,如“有的放矢”。這里的“的”是名詞,目標的意思。
實詞“地”也是名詞,如,土地、地點。
實詞“得”是動詞,表示獲得、占有的意思。如,土改時貧苦農民分得了土地。這里“得”
的讀音應是dé而不是de。
“的”“地”“得”為虛詞時,則不能充當句子的主體成分,只能和其它的詞連在一起作定語、狀語和補語。但這時都有一定的結構特點可循:
“的”的結構特點是必須和它前面的詞構成一種固有的“的字結構”形式來修飾、限制和說明后面的名詞或代詞,使前后構成一種“定名關系”。此時,“的”即為定語的標志,應讀de。如:剛剛建成的這所學校就是殘疾人培訓學校。
“地”的結構特點也必須和它前面的詞和詞組構成一種特有形式來為它后面的動詞服務,構成“狀動關系”。如:他認認真真地寫,此處的“地”便為狀語的標志,應讀de。
“得”為結構助詞時,必須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后,帶著它后面的詞語為其前的動詞或形容詞服務,即作動形謂語的補語。如:看得清清楚楚;白得刺眼。此處的“得”便為補語的標志,應讀de。
把握下面三點,對于“的、地、得”的正確讀音和使用是有裨益的:
1.注意區(qū)分詞性。即注意它們在句子中是起實詞作用還是起虛詞作用。實詞則讀實詞的音,分別讀作dì、dì、dé,虛詞則一律念輕聲de。
2.注意他們在句子中的作用。即是起主體作用還是起輔助作用。如起主體作用,則為實詞,就按實詞來讀音和使用;如在句子中僅起輔助作用,便為虛詞,應按虛詞的讀音和使用來處理。
3.注意它們所處的位置以及與其它詞之間的相互關系。如:他們的關系處理得很好,同學之間的有誼也迅速地融洽了。在這一復句中,前一分句的“很好”,通過“得”構成謂語動詞的補語,說明“怎么樣”。此處的“得”,不起實體表義作用,僅處從屬地位。應讀de,但如將它寫成同音虛詞“的”或“地”,那“的”既不表示“目的”,“地”也不指“土地”,其詞語之間不僅關系混亂,其表意也謬誤了。同樣,后一分句中的“地”,也不能寫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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