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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佛山1月30日電 “這回我可以代理了嗎?”今天下午,公民代理人黃伯重新來到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qū)人民法院立案庭詢問。法官認真審查新補充的單位推薦證明后,要求其:“請仔細閱讀不收取報酬的承諾書,并簽字確認。”這是佛山法院貫徹落實新修改后民事訴訟法對公民代理新規(guī)定的一個縮影。 黃伯是一家國有企業(yè)的退休領導,在轉制時,當時的負責人未征詢租住宿舍的職工意見,直接將職工宿舍和其他單位財產打包賣給了第三方,并要求相關員工迅速騰房。熱心的黃伯聽到此事,迅速站了出來,幫助被剝奪了優(yōu)先購買權但文化水平不高、對法律一知半解的員工們勇敢地走上法庭,從行政官司打到民事官司。 今年1月29日,黃伯又接到兩個老職工的委托,幫他們來到禪城法院立案?!皩Σ黄穑颂峤皇跈辔袝?、身份證件外,還要提交與代理人身份關系證明,才能幫當事人立案?!苯哟S伯的禪城法院立案庭副庭長梁菡拿出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以及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新民訴法出臺的《關于規(guī)范民事訴訟活動中公民代理的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向黃伯解釋道。 事先沒有留意這項新規(guī)的黃伯撲了個空,心中飄過一絲不快,但很快就被梁菡的真摯打動了。在梁菡的指引下,黃伯找到原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開具了一份介紹信,再次回到禪城法院立案庭,順利地通過立案審批手續(xù),就有了前面的那一幕。 “長期以來,廣大公民代理人在幫助法院與當事人順暢溝通、保護被代理當事人合法權益方面做出了重大貢獻。但由于原來法律對公民代理的規(guī)范比較空泛,導致其缺少監(jiān)管約束,魚龍混雜。新民訴法細化了公民代理的范圍、權利、義務,我院經過多次征求意見,出臺了相關《指引》?!狈鹕街性焊痹洪L謝阿桑表示。 《指引》有三大亮點值得關注:一是更加合理界定“近親屬”范圍。除通常意義的近親屬外,還允許與當事人有扶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的其他人以近親屬的名義代理訴訟。二是確立一次審查規(guī)則。同一訴訟案件中,公民代理人只要通過一次資格審核,其在隨后的訴訟階段中,如二審、再審和執(zhí)行階段,將不用再另行審查。三是實行備案登記制度。公民代理人如果實施如煽動、教唆當事人或者群眾擾亂訴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哄鬧、沖擊法庭等不正當行為,將會被“紅牌出局”,不能再以代理人身份參與該案的訴訟。 “今后,佛山市兩級法院將繼續(xù)采取積極引導的態(tài)度對待正常公民代理,主動采用口頭釋明的方式引導他們協助當事人作出理性選擇?!敝x阿桑說。 (林勁標 凌 蔚 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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