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則寓言:在原始部落里,人們以打獵為生。有三個人經(jīng)常一起合作到森林里打獵,他們一個是搜尋者,天生眼力極好,勇敢無比;第二個是神箭手,另一個是挑夫。在森林里,眼力好的走在最前面,東瞧瞧西看看,發(fā)現(xiàn)獵物后馬上告訴神箭手,神箭手一箭射去,獵物應(yīng)聲斃命,挑夫就跑上去撿起獵物挑在肩上。這天他們?nèi)丝偣泊蛄?0只野兔。
以上的故事,我分別問了許多朋友:“如果你是搜尋者、神箭手或挑夫中的一個,請問你想分得幾只兔子?”
搜尋者認為,他天生眼力過人,又有膽量在叢林中沖鋒在前,而且部落里有天生好眼力的人不到10人,他覺得他應(yīng)該多分幾只兔子。
神箭手認為,他苦練十多年才練就百發(fā)百中的功夫,而且部落里神箭手只有3位,他覺得也應(yīng)該多分幾只兔子。
挑夫認為,他既要桃著重擔跟上隊伍,又要整理保管獵物,所以分得的兔子不能太少。結(jié)果,我們做了很多次這樣的試驗,無一例外地,我們把三種人的期望值加起來,都超過了20只。
這個寓言說明,人在與他人的合作中,都會高估自己的勞動價值。我們稱這種現(xiàn)象叫“兔子定律”。也正是這個定律,造成了“合久必分”的現(xiàn)象,世界上很多團體或是企業(yè)分分合合,而且形成了各種經(jīng)濟學(xué)派的理論紛雜,站在不同的角度各有各的論述,其實都是來源于“兔子定律”。
“兔子定律”可以歸納為簡單的兩句話:如果這個分配是我滿意的,那么一定是不公平的;如果這個分配是公平的,那么一定是大家都不滿意的。
面對“兔子定律”,我們?nèi)绾蝸斫鉀Q紛爭?主要有兩點:一是制度化。我們在做任何事情前應(yīng)盡量約定分配方案,這樣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問題;二是在制度不能涵蓋的新狀況下,比如約定了兔子的分配方案,結(jié)果打到了一只鹿或兩只野雞時,衍生出新的分配矛盾時該怎么辦?我想,如果我真的是少得了,其實會在今后通過各種方式回報給我的。所以不要去計較既有的勞動分配,因為這只能帶給我許多困擾,而且我越計較,反而把我能夠創(chuàng)造新效益的時間都浪費掉了。我應(yīng)該計較的是:在未來的時間怎么做更多有價值的勞動?如果我們以這兩種方法去解決生活中很多的矛盾紛爭,那么我們的人生就能夠越來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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