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二重化與雙層幣制的實踐維度 余元洲 周云潔 在《貨幣二重化與雙層幣制的理論維度》一文中,我們已就貨幣二重化的動因、金價平價論以及黃金和特別提款權問題,做了多側面的理論闡釋。本文則就其應用中可能遇到的具體問題加以探討,期以得到學界同仁的批評指教,以便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使其具有更大的可行性。貨幣二重化有多種應用模式:可以是全球范圍的貨幣二重化,也可以是局部地區(qū)甚至一國之內的貨幣二重化。而本文將要討論的重點,則是亞洲地區(qū)的貨幣二重化。現(xiàn)在,讓我們從創(chuàng)造亞元的新思路談起。 一、創(chuàng)造亞元的新思路 談到亞元,人們首先想到的是歐元模式。其實,歐元模式并不適合于亞洲地區(qū)。 歐元模式不適于亞洲的首要原因,在于歐元本身不完美。由于單層貨幣“調節(jié)經濟不能穩(wěn)定幣值,穩(wěn)定幣值不能調節(jié)經濟”的兩難矛盾,以及歐元區(qū)內各國經濟周期的不同步,已經造成了歐洲經濟目前的困境。歐元危機就是明證。 歐元模式不適于亞洲的最突出原因,在于亞洲各國的歷史、文化和洲情、民情不同于歐洲。也就是說,雖然歐元問題多多,但它畢竟還能夠誕生,而亞洲連此基礎條件都沒有,根本行不通。 因此,建立一個歐洲單一貨幣體制那樣的亞洲經貨聯(lián)盟是既無必要也無可能的。而且,即使建立起來,也必是利弊參半,得不償失。相反,在保留各成員現(xiàn)有貨幣體制不變或基本不變的前提下,創(chuàng)設一個政府間或非政府的地區(qū)性貨幣金融機構,發(fā)行一種跨境交易專用貨幣,既可克服歐元現(xiàn)有的種種弊端,又能得到共同貨幣的種種好處。這就要實行貨幣二重化,建立雙層貨幣制。 如上所說,鑒于歐元危機的教訓,亞洲只能在保留各國各地區(qū)現(xiàn)有貨幣的前提下創(chuàng)造一種凌駕于其上的共同貨幣——亞元。 這樣一來,亞洲就會出現(xiàn)性質和職能不同的兩種貨幣:一種是上幣,即亞元;一種是下幣,即各國各地區(qū)現(xiàn)有貨幣。這就構成了雙層貨幣制。 在雙層貨幣體制中,上幣的性質是傳統(tǒng)法幣,以黃金為定值標準;下幣的性質為現(xiàn)代法幣,即非黃金化的信用貨幣,幣值浮動。 就職能而言,上幣以穩(wěn)定幣值為要,專用于跨境交易,而下幣則以調節(jié)經濟周期為要,限于下幣區(qū)內部流通。 上幣與下幣兌換的根據(jù),是金價平價論。也就是說,在上幣與黃金掛鉤而幣值恒定的情況下,上下幣之間的兌換比率,取決于下幣對黃金的購買力,即以各該下幣標示的黃金價格。 比方說,在每一上幣單位(1亞元)定值為1克標準金的情況下,該上幣(亞元)與眾下幣(如日元、韓元、港元、澳門元和新臺幣、人民幣等)的兌換比率,就取決于后者對黃金的購買力,即分別以這些下幣表示的黃金價格。在沒有黃金市場或雖有黃金市場但卻沒有以某種下幣標出的黃金價格的情況下,則以當?shù)馗鞔笊虉鳇S金飾品均價折算。 建立亞洲中央銀行,在堅決拒斥歐洲央行模式之后,有三種方案可供選擇: 方案一:通過中日韓三國(或可吸收更多亞洲國家參與進來)的國際條約,建立一個政府間國際組織,成立一個非常正式的亞洲央行,發(fā)行亞元。 方案二:在達不成國際協(xié)約的情況下,退而求其次,由中國或日本政府單方面建立一個“福瑞喜亞銀行”,發(fā)行“福瑞喜亞”作為準亞元。 方案三:在中國或日本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不愿、不便或不適宜出面的情況下,次再求次,由中國或日本或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政府或其有關部門頒給特許令,授權私人或民間團體或非政府組織出面成立亞洲央行,發(fā)行亞元。 二、民間國際金融機構的可行性 依照上述第三方案,就需要成立一個民間性的國際金融NGO,即非政府國際組織來發(fā)行亞元。 現(xiàn)在的問題是,此事的可行性如何?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讓我們從幾個方面來加以探討。 首先,我們要知道,第三方案是不得已之法,是下下策。由于最權威的全球性政府間國際金融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不作為,由于美元貶值、金價上漲,致使以中國、日本為代表的亞洲國家和地區(qū)(如臺灣、香港等)的巨額外匯儲備的價值不斷縮水,而中國、日本這兩個亞洲最大經濟體的官方政府間貨幣金融合作又由于歷史和現(xiàn)實的種種問題不斷扯皮而遲遲提不到議事日程上來,中日任何一國的政府又不愿意獨自站起來牽頭承擔創(chuàng)建亞洲中央銀行的責任,就使得我們只能考慮建立一個民間性的或半官方、半民間性的國際貨幣金融機構——亞洲中央銀行。當一件事情必須做、而又只剩一個辦法去做時,這個辦法就是唯一的可行之路。換句話說,就是: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至少值得為此一試。 其次,歷史上許多國家的中央銀行或發(fā)鈔銀行(如英格蘭銀行等),至少在其成立之初,是私有的,而不是國有的。即使其中有一些后來被國有化,成為中央政府的一個貨幣金融專門機構,也仍然殘留不少私人銀行的痕跡,有的保留部分私有,更不用說那些拒絕國有化而始終保持私有銀行性質的中央銀行了。后者的典型例,為意大利中央銀行和美國聯(lián)邦儲備體系,后者就是舉世聞名的美聯(lián)儲。既然國家可以有完全私有的中央銀行,那么,組建一個民間性質或半官方、半民間的國際金融NGO,也就沒有什么不可以的。 這里,特別需要提到的是,韓國的中央銀行是一個完全沒有資本金的中央銀行,其運作資金主要是各金融機構的存款和流通中的貨幣。雖然上世紀90年代,韓國中央銀行一度曾經出現(xiàn)過虧損,但這并不是由于其沒有資本金所致,因為同一時期或此前后,泰國、巴西、智利、捷克等國央行也都曾出現(xiàn)過不同程度虧損的情況。既然如此,我們也就有理由相信,擬成立的亞洲中央銀行,即使也像韓國中央銀行那樣完全沒有自己的資本金,也是可以成功運行的,因為目前韓國的中央銀行一切都運行得非常正常,與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有資本金的中央銀行并無差別。 三、亞洲中央銀行成立的條件 那么,按照前述第三方案成立一個民間性質的國際貨幣金融機構——亞洲中央銀行,到底需要些什么條件呢? 毫無疑問,最為重要的條件應是貨幣二重化理論的支撐。設無貨幣二重化理論,此事壓根兒就不可能。而一旦有了貨幣二重化理論的指導,我們就可以在保留亞洲各國、各地區(qū)現(xiàn)有貨幣作為下幣的前提下,創(chuàng)設一個居于其上的亞元作為上幣。擬成立的亞洲中央銀行,就是這種雙層幣制之上幣的發(fā)行銀行。 除此之外,要想成立亞洲中央銀行,還需要如下一些條件: 第一,得到亞洲某個國家或地區(qū)貨幣金融管理機構的特許。這是最重要的一項客觀條件。沒有這樣一個特許權,亞洲中央銀行就沒有合法性。 第二,有了特許權之后,還需要有一個適合于作其總部所在地的地盤。目前,我們選擇的是朝鮮的黃金坪。這是一塊屬于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領土,但卻位于鴨綠江偏南一側與丹東市浪頭鎮(zhèn)陸地相連的飛地。而與其相連的丹東市又是中國、乃至亞洲唯一一個同時兼具沿江、沿海、沿邊特點的城市。對岸的新義州則是朝鮮對外開放的特別行政區(qū)。總之,這個地方是東北亞的一個樞紐,而朝鮮又有意將其租借出去,租借期50—100年。所有這些,都使我們有理由將其作為未來亞洲中央銀行的總部所在地。 第三,資金和人才,也是必不可少的條件。資金之所以排在前面,是因為,一般來說,有了資金可以招聘到所需要的人才。然而實際上,人才、特別是管理隊伍的聚攏和使用,比資金的籌集更加重要,也更為困難。其原因在于,人是活的,錢是死的。錢是要由人來籌集和使用的。而人才本身的安排和使用,學問就大了。一方面,人有思想、感情,有一個積極性是否能得到發(fā)揮的問題;另一方面,人才隊伍有一個結構問題,也就是人才與人才之間有一個相互關系問題。處理得好,可以形成有機結合的管理團隊,產生“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系統(tǒng)功能;處理不好,不僅不能形成合力,而且可能相互掣肘、相互拆臺,成事不足、敗事有余,那就得不償失了。 目前來說,由于我們選擇的是韓國中央銀行模式,不需要資本金,所以,資金的需要量不是很大,卻頗難籌集。如果有資本金制度,大家來入股,那還好辦,有利可圖的事,總會有人為之動心的。既然選擇了不要資本金,那么,所有的開辦資金,包括總部開業(yè)所需的樓堂管所租賃費用、工作人員工資獎金、辦公費用、亞元的印制鑄造費用、廣告宣傳費用、以及分支機構的設立和營運費用等,都必須高息借貸,年率至少12%,或者更高。而高管人員,雖然已經有了鎖定的目標,但是由于種種原因,還需要準備一套或多套替補方案。 總之,一切的一切都很困難,但又不是不可克服的。 四、亞元的設計、鑄造、發(fā)行和流通 亞元是雙層幣制中的上幣,性質上屬于“折金保值券”和“貨幣兌換中介工具”。其設計理念是亞洲統(tǒng)一,故以19世紀提出“大亞洲主義”的日本先賢頭像為正面圖形,而以亞洲地圖和(或)其山河輪廓為背面圖形。文字部分,主要是以中英文闡釋說明:“每1亞元恒等于1克金,可于任何時點兌換為價值1克金的任何國家或地區(qū)貨幣”(1ASD=1 Gram of Gold, Convertible into Any Currency or Currencies Worth 1 Gram of Gold)。 亞元的印制和鑄造,主要依靠中國和(或)日本中央銀行的造幣企業(yè),必要時委托定制。 亞元的發(fā)行和流通,主要是通過提供折金保值服務,以及其他一些渠道,如對亞洲各國、各地區(qū)的中央銀行提供亞元貸款等。 總起來說,都是屬于技術性問題,不難解決。 五、三大質疑及對其的回答 第一,龔剛質疑。 龔剛先生是南開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他所提出的質疑是說,在1亞元恒等于1克金的情況下,假如1克金在美國的價格是50美元,而在中國的價格是300元人民幣,那么,根據(jù)金價平價論,一個亞元在美國應可兌換50美元,在中國應可兌換300元人民幣。這就意味著,美元與人民幣的間接匯率是1美元等于6元人民幣。 但是,如果中國政府為了擴大出口即在對外貿易中處于有利地位而強行干預,將人民幣匯率強行規(guī)定為“1美元=7元人民幣”,那就會出現(xiàn)三角套利,最終使雙層貨幣體制崩塌。 比方說,人們可以用1亞元到美國兌換50美元,然后用50美元到中國兌換350元人民幣,再用其中的300元人民幣兌換1亞元,剩余的5元人民幣就是其套利所得。如此操作6次,即可以得300元人民幣,這又可以在中國兌換1亞元,并到美國兌換50美元,再到中國兌換350元人民幣,于是又剩下5元人民幣為套利所得?!绱艘粊?,這位套利者即可坐食而肥,美國、中國和亞洲中央銀行則三方受損:美國流失國內貨幣——美元,中國流失物質財富——商品和服務,亞洲中央銀行則流失信譽,并最終難以為繼,走向崩潰。 具體說來,在上述套利模式中,美國流失美元的原因在于,美元的價值在中國被高估,也就是說,它在中國可以賣得比在美國更貴,可以在中國兌換到價值超過1克金的更多的人民幣。既然如此,人們當然會源源不斷地用亞元從美國兌換美元,從而導致美元流失。 中國流失物質財富的原因在于,套利者用價值1克金的一個亞元在美國兌換到50美元后,到中國這邊來可以兌換為350元人民幣,而他只須用其中的300元人民幣即可兌換到價值1克金的一個亞元,這剩下來的5元人民幣既可以累積起來兌換更多的亞元,并到美國購買更多的美元以繼續(xù)其套利活動,也可以用這5元人民幣在中國消費,或者累積到一定程度從中國進口商品到美國銷售。這當然會使中國的商品和服務源源不斷地流向美國,供美國人民廉價消費。 亞洲中央銀行流失信譽的原因在于,它本來是以矯正國際貿易失衡和杜絕國際金融危機為己任的,現(xiàn)在卻在套利機制面前束手無策,坐視中美貿易繼續(xù)失衡,金融危機難以避免。這樣的話,作為一個非政府國際組織,沒有國內、國際公權的力挺和支持,又不能有效地立信于世人,其不攻自破不是自然而然和必然的結局嗎? 對此,我們的回答是: 首先,這種情況僅只可能出現(xiàn)在公權力缺失且亞洲中央銀行投入運行的初期。如有公權力介入,或者,在沒有公權力介入的情況下,亞洲中央銀行投入運行一段時間之后,這種情況都會消失。在有公權力介入的情況下,國家可以通過國內法律和(或)行政手段加以調控,也可以通過與相關國家簽訂國際條約的辦法加以制止。而在公權缺失的情況下,只要亞洲中央銀行堅持下去,一段時間之后,人們就會發(fā)現(xiàn),持有亞元比持有美元劃算,因為沒有貶值的風險。久而久之,美元與人民幣就會完全失去直接兌換的機會,所謂“1美元=7元人民幣”這一由中國政府強行規(guī)定的人民幣匯率將不復存在。既然如此,當然也就沒有任何的套利機會和套利行為了。 其次,即使在沒有公權力介入且亞洲中央銀行成立之初,問題也不是沒辦法解決。其對付辦法,就是由亞洲中央銀行出手干預市場。怎么干預呢?購買黃金或黃金飾品。購買誰的呢?誰的商品服務出超而外匯入超,就購買誰的黃金和(或)黃金飾品。 比方說,在上例中,既然1克金在中國價值300元人民幣,在美國價值50美元,而扭曲的匯率卻是“1美元等于7元人民幣”,那么,顯然,美國必然會出現(xiàn)貨物入超而美元出超,中國則必然會出現(xiàn)美元入超而貨物出超。在這種情況下,亞洲中央銀行就可以在中國的黃金市場上以每1亞元兌300元人民幣的比率換取人民幣,然后大量購買和持有其黃金和(或)黃金飾品。而中國隨著黃金和(或)黃金飾品大量流失,國內金價和黃金飾品價格必然上漲。不漲,流失得快;上漲,則流失得慢。漲到一定程度,則流失停止。這個止?jié)q點,就是每克標準金價值350元人民幣,它也同時是套利動因消失的那一點。 實際上,上面所講通過亞洲中央銀行出手調控導致某國金價上漲的過程,也正好反映該國由于持續(xù)出口大于進口而必然導致國內物價上漲的自然過程。因此,可以說,亞洲中央銀行的這一干預,不過是遵循客觀經濟規(guī)律的表現(xiàn)罷了,這與該國為了獲得貿易優(yōu)勢而人為地強行干預市場匯率是完全不同的。 第二,管同偉質疑。 管同偉先生是廣東金融學院教授。他所提出的質疑,又叫“余元明質疑”,后者是華中科技大學經濟學院在讀博士。 管同偉質疑說的是,一個中國人到日本來,用他的人民幣兌換日元就行了,何必“先將人民幣兌換為上幣亞元,再用亞元兌換日元”多此一舉? 余元明質疑說的是,一個美國人到武漢來投資的話,直接將美元帶到武漢,兌換為人民幣就可以使用了,何必“先用美元兌換上幣華元,再用華元兌換人民幣”多此一舉? 兩人質疑的共同點在于,將上幣亞元或華元視為純粹的兌換中介,而忽視了其保值作用。如果亞元或華元(說明:在與余元明博士討論此問題時假定中國實行華元與人民幣雙層貨幣制,故有上幣為華元之說)純粹只是一個兌換中介,而沒有永不貶值的特性,那么,不要也罷。但事實上,上幣作為兌換中介工具,是以其本身永不貶值的特性為基礎的,也就是說,具有折金保值作用。 正是由于上幣具有這種保值作用,人們才會將手中一時用不著的閑錢隨時隨地兌換為上幣存入銀行,需要時再取出其所需要的下幣。 這樣的話,管同偉教授到日本去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時就不是臨時將手中的人民幣兌換為亞元帶到日本,到日本后再將其兌換為日元加以使用,而不過是從銀行取款時告訴銀行工作人員按當日金價將亞元直接兌取為日元罷了?;蛘撸绻麖V州銀行沒有日元可取的話,提取亞元到日本后再兌換為日元,絲毫不比目前用人民幣兌換日元有更多的麻煩。 同樣的,余元明所說的那位美國人也不是從美國出發(fā)前臨時將美元兌換為華元,帶到武漢后才用華元兌換人民幣進行投資,而不過是當他從美國出發(fā)需要取款時告訴銀行工作人員按當日金價直接將華元存款兌為人民幣而已。 總之,只要考慮到上幣具有永不貶值的特性,只要認識到上幣的折金保值作用,管同偉質疑和余元明質疑就會消彌于無形。 第三,鄭蘭祥質疑。 鄭蘭祥先生是安徽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教授。他的質疑是說,世界上任何貨幣都不可能永不貶值,亞元憑什么就能夠做到? 對此,我們的回答是:就憑貨幣二重化,就憑雙層貨幣制。 因為,在單層貨幣體制下,任何貨幣都無法長久與黃金掛鉤而保持定值。單層貨幣一旦與黃金掛鉤,就會受到持幣者擠兌黃金的壓力。即使某國由于黃金儲備充足,能夠抵擋三年五年、十年八年或者二十年,就像美國在原版布雷頓森林體制下所做的那樣,也終究會有扛不住壓力的時候,終究會有頂不住擠兌的時候,終究會有不得不放棄而任其崩塌的時候! 而一旦有了貨幣二重化和雙層貨幣制,情況就不同了。此時,上幣與黃金掛鉤就不必以黃金為價值基礎和價值擔保,只須以其為定值標準就行了。在此情況下,當上幣持有者拿1亞元前來提兌時,我們就不必付給他1克黃金,而只須付給他價值1克標準金的某種下幣就行了。至于到底付給他何種下幣,則視具體情況而定,原則上,應當支付其確實需要的那種下幣。 比方說,假定亞洲中央銀行早已開辦,某居民或企業(yè)或商業(yè)銀行幾年前將260萬元人民幣拿到亞洲中央銀行或其某一分支機構辦理存款,要求以亞元的名義存入,以達折金保值之目的,由于雙層幣制中的上幣亞元被定值是“每1亞元恒等于1克金”,而當時當?shù)氐慕饍r正好是1克金價值260元人民幣,于是,工作人員就將這260萬元人民幣折換為1萬亞元存入了銀行?,F(xiàn)在,今天,假定由于通貨膨脹而金價上漲到每克金價值320元人民幣,那么,當那位儲戶前來提款時,如果他需要的下幣正好是人民幣而非外幣,那么,亞洲中央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即可付給他320萬元人民幣。 講到這里,我們想順便介紹一下“顧穎質疑”及對其的回答。 顧穎女士是武漢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學院英文系副教授。2011年元月2日,當我們向其夫君——桂勝教授解釋上幣亞元何以永不貶值的原因時,她突然說:“我有一事不明,不知道擬成立的‘亞洲中央銀行’從哪里搞到足夠多下幣來兌現(xiàn)讓上幣永不貶值的承諾?要知道,只要金價稍一上漲,需要兌付出去的下幣就比當初人家拿來的下幣要多,不管我們所說的是哪一種具體的下幣,都是如此?!薄@就是顧穎質疑。 應當承認,顧穎上面所提出的質疑,是一個聰明的好問題,問到了點子上。由于顧穎質疑本質上是鄭蘭祥質疑這個大題目范圍內的一個子問題或稱亞質疑(sub-questioning),所以,我們將其放在這里一并回答。 首先,金價上漲意味著現(xiàn)實中出現(xiàn)了通貨膨脹,意味著下幣已經貶值。也就是說,人家當初拿來兌換上幣亞元的下幣數(shù)量雖少,但價值并不少;而現(xiàn)在我們所要兌付出去的下幣數(shù)量雖大些,但是價值并未增多。原來人家是用當時當?shù)貎r值1克金的下幣從亞洲中央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兌取1亞元,現(xiàn)在我們仍然是用價值1克金的下幣兌付給人家。下幣的數(shù)量雖然增加了,但并未增加價值的一個原子。所改變的僅只是下幣名義上的數(shù)量,而不是內在的真實價值。除了或有或無的手續(xù)費及可能會有的利息收入外,真實的價值關系絲毫未變,此前拿來價值一定量黃金的下幣,現(xiàn)在取走價值同一數(shù)量黃金的下幣,符合等價交換的原則。既然如此,在此過程中,亞洲中央銀行沒有、也不可能會發(fā)生虧損。極而言之,亞洲中央銀行在當初收到價值一定量黃金的下幣而給付亞元后,完全可以用此下幣購買黃金儲存起來,待用戶前來用亞元兌換下幣時,再將這筆黃金賣出,用所得下幣應付提兌。這個辦法雖然笨拙,至少可消解顧穎質疑。 其次,一旦人們在實踐中發(fā)現(xiàn)或認識到亞元永不貶值的特性,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居民、企業(yè)、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甚至各國各地區(qū)中央銀行將其所持以下幣形式存在而又一時用不著的錢源源不斷地送到亞洲中央銀行兌換為亞元以折金保值。而與其同時,前來提現(xiàn)的居民、企業(yè)、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各國各地區(qū)中央銀行每一時點所需提取的諸種下幣,一般說來,總是會少于亞洲中央銀行手中所持的諸種下幣。這有點類似于保險公司的運作原理,那就是:除了公司本身經營不當和(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虧損倒閉的情況之外,前來投保的人所支付的金錢,總會多于保險公司需要賠付出去的部分。將此原理應用到亞洲中央銀行的亞元發(fā)行上,可進一步消解顧穎質疑。 這里,還需要順便指出幾點: 第一,亞元最初發(fā)行出去的時候,其中有一部分可能是急需亞元者用黃金兌換的。這樣的話,當其持亞元前來兌取任何一種下幣時,由于亞元與黃金是等值的,不管金價是否上漲,都不會出現(xiàn)兌付困難。 第二,亞元最初發(fā)行出去的時候,其中有一部分可能是通過貸款發(fā)放給需要亞元的各國各地區(qū)中央銀行的,甚至也可能是發(fā)放給各國各地區(qū)商業(yè)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如果是這樣的話,當其持亞元前來兌取所需要的某種下幣時,表面看起來似乎會有兌付困難,然而實際上,亞元的使用和被接受到這個地步,就意味著上幣亞元在交易實踐中已經為人們廣泛接受。也就是說,居民、企業(y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已經可以相互使用或接受亞元作為有效的跨境交易支付手段。這樣一來,亞元持有人就不需要每每到亞洲中央銀行或其分支機構進行提兌。 不僅如此,再發(fā)展下去,不僅跨境交易普遍使用上幣亞元,而且甚至各國各地區(qū)(即各下幣區(qū))內部交易中,也可能會有人使用和接受亞元作為有效的支付工具。 關于這一點,需要在此多做解釋。 本來,在貨幣二重化理論誕生之初,由于將全部希望寄托在公權力介入上,所以,我們一直主張上幣嚴格限于跨境流通,而下幣則嚴格限于境內流通。這前一個方面,就意味著不允許上幣進入任何一個下幣區(qū)內部流通。現(xiàn)在,由于公權缺失,我們既無法禁止下幣與上幣一起跨境流通,也無法禁止上幣進入下幣區(qū)與下幣一起流通。 現(xiàn)在的問題是,在采用亞元發(fā)行第三方案而得不到國際協(xié)約或國內法任何一種公權支持的情況之下,上下幣同時跨境流通和上下幣同時在下幣區(qū)內部混合流通會出現(xiàn)什么情況? 關于前者,我們在回答龔剛質疑時已經涉及到了。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貨幣流通中,同時存在著幣材上的“格雷欣定律”和價值上的“反格雷欣定律”。 所謂幣材上的格雷欣定律,說的是:當同時有價值相同而幣材有異(如新舊或破損程度不同的紙幣、足量與不足量的貴金屬鑄幣等)的兩種貨幣時,持幣者會選擇首先使用幣材較劣的那種貨幣來進行支付,而將相對較優(yōu)的那種貨幣留在自己手里。久而久之,流通中就會充斥著相對較差的劣幣而罕見較優(yōu)的良幣。這種常見的“劣幣逐良幣”現(xiàn)象,就是著名的“格雷欣定律”。 所謂價值上的反格雷欣定律,則說的是:當同時有幣材相同而價值有異的兩種貨幣(如同為現(xiàn)代紙幣但堅挺程度或持續(xù)時間不同的兩種下幣,或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兩種貨幣)時,交易者會傾向于接受相對較優(yōu)的那種貨幣,而拒斥幣值較差的那種貨幣。這種“良幣逐劣幣”現(xiàn)象,就是前面所說的“反格雷欣定律”。 根據(jù)“反格雷欣定律”,當上幣與下幣都有權參與跨境流通時,由于上幣幣值恒定而下幣可能會隨時貶值,這一特點一旦在實踐中為人們所認識,上幣就會對下幣產生驅逐作用。久而久之,跨境流通中就會僅只剩上幣一枝獨秀。 而下幣區(qū)內部的情況則有所不同。雖然說根據(jù)同樣的“反格雷欣定律”上幣也會對下幣產生驅逐作用,但是由于雙層貨幣制以下幣和上幣同時存在為前提條件,上幣就永遠也不可能將下幣完全逐出下幣區(qū)內部的商品貨幣交換過程。 為什么呢? 因為,上幣一旦將下幣完全逐出下幣區(qū)交易,上幣本身就無法保持幣值恒定而蛻變?yōu)橄聨?,進而導致雙層貨幣體制的崩塌。 打比方說,亞元如果與人民幣一起在中國大陸境內流通,人們在交易中雖然傾向于選擇幣值堅挺的亞元而不太愿意接受人民幣,但是,這種選擇行為本身,一定是以市場上同時存在著人民幣標價和亞元標價為前提的。比如,兩三年前,當1克金價值260元人民幣時,假如當時已經有了雙層貨幣制,那么,市場上某件價值520元人民幣的商品標價應是:2亞元,520元人民幣。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才有可能選擇以何者支付或傾向于接受何者。同樣道理,今天,當金價上漲到1克金價值320元時,某件價值480元人民幣的商品也只有當其同時標價為1.5亞元和480元人民幣時,人們也才有選擇的可能。 試想,在這種情況下,亞元這一本來就設定為專司跨境流通職能的上幣(超貨幣),會由于缺乏公權力禁止其進入下幣區(qū)流通就能將人民幣完全逐出下幣區(qū)嗎?不可能。 退一萬步說,假如亞元真的能將下幣人民幣完全逐出,那它自己不就變成了一種名叫“亞元”的人民幣了嗎?它還能保持永遠恒等于1克金的價值嗎?回答是否定的。 這樣,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雖然作為傳統(tǒng)紙幣或超貨幣的上幣(亞元)可以將美元、歐元、日元、英鎊等曾經長期充當國際貨幣的這些下幣慢慢逐出跨境流通,但卻永遠不可能將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貨幣(如港元和澳門元等)從它們各自的下幣區(qū)交易中完全逐出。更何況,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發(fā)行下幣的中央銀行也是不會允許或坐視上幣亞元將其下幣逐出流通的。 搞清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明白: 即使沒有公權力介入支持,亞元作為一種永不貶值的超貨幣(上幣),也會以其本身的特性而在跨境交易和各下幣區(qū)內部交易中慢慢被接受而不致導致雙層幣制的崩塌。 既然如此,顧穎質疑也就自然可以消解了。因為,一種在實踐中為人所樂于接受的貨幣,是不會出現(xiàn)其發(fā)行銀行拿不出足夠的下幣來兌現(xiàn)其承諾這種情況的。 不過,除此之外,鄭蘭祥質疑邏輯上還包括亞元發(fā)行過量而導致亞洲央行沒有足夠的下幣來保證上幣永不貶值諾言的兌現(xiàn)這一可能的風險。 對此,我們可以再一次檢視一遍亞元的種種可能的發(fā)行方式: 上幣發(fā)行的第一種方式,是需要亞元者以黃金前來兌換亞元,每1克金兌換1亞元,每公斤兌換1000亞元,每噸黃金兌換100萬亞元。這里不會有亞元貶值的任何可能。 上幣發(fā)行的第二種渠道,是企業(yè)或居民通過出售商品和服務獲得亞元,在允許上幣進入下幣區(qū)與下幣一起混合流通的情況下,尤其如此。由于商品和服務本身有價值,由此而來的亞元起碼是有價值內容的。至于亞元到手以后會不會貶值,則仍然要看它們當中的每1亞元能否在任何時點都能兌換得到價值1克金的下幣。由于這種情況常見于上幣進入下幣區(qū)與下幣一起混合流通的地方,而上下幣混合流通的最大特點是上幣的參與流通會導致下幣供大于求,也就是說,會導致下幣相對于商品和服務過多,即以下幣標示的物價上漲或通貨膨脹,而絕不會出現(xiàn)沒有足夠的下幣供上幣亞元提兌這樣的情況。所以,這也不可能導致亞元貶值。 上幣發(fā)行的第三種渠道,就是前面講過的居民、企業(yè)、銀行等用下幣兌換上幣以折金保值。此點在前面已重點分析過,結論是不會導致亞元貶值。 上幣發(fā)行的第四種渠道,是前已提到的發(fā)放貸款。 在所有的亞元發(fā)行方式和渠道中,這是唯一有可能出現(xiàn)亞元過多的領域。那么,怎樣消除人們的疑慮呢? 這里,除了前面所講的亞元持有人相互接受和使用亞元而用不著一定要到亞洲中央銀行或其分支機構來提兌下幣這一點之外,還有三點需要指出: 第一,貸款是要還的。如果亞洲央行通過調查發(fā)現(xiàn)存在亞元對外發(fā)行偏多的問題,那么,貸款到期償還之后,就可以不再發(fā)放?;蛘?,不再發(fā)放先前那么多。 第二,考慮到貸款有一個期限問題,未到期的貸款不能隨便提前收回,則可由亞洲中央銀行發(fā)行債券,回籠亞元。等貸款到期后,再用收回的貸款來沖銷債務、償還債券。萬一出現(xiàn)不良貸款,則由亞洲中央銀行用鑄幣稅或營運利潤來抵償和支付。 第三,更重要的是,亞洲中央銀行在通過貸款或類似方式發(fā)行亞元時,不可能不考慮亞元發(fā)鈔的理論最大量和實際最小量。其理論最大量,是世界所有國家和地區(qū)的現(xiàn)有貨幣(即諸種下幣)的價值總和;其實際最小量,是眼前可見的跨境交易所需貨幣量。 綜上所述,亞洲中央銀行閉著眼睛發(fā)行天量的亞元以致出現(xiàn)上幣貶值,最多只有抽象的可能性,而無任何現(xiàn)實的可能性?!@就是我們對鄭蘭祥質疑的回答。 六、上下幣的兌換與折金保值 在雙層貨幣體制中,上幣與下幣的兌換關系,說起來復雜,行起來簡單。所謂“說起來復雜”,就是理論很復雜;所謂“行起來簡單”,就是很容易操作。理論問題已經討論了,不再重復;操作方法,前面雖然也有涉及,這里仍需略加介紹。 當我們將上幣的價值事先確定為“每1亞元恒等于1克金”之后,各國各地區(qū)的現(xiàn)有貨幣作為下幣,其與上幣亞元的兌換比率就取決于當時當?shù)匾愿髟撓聨艠耸镜狞S金價格;如果某時某地沒有黃金市場,或雖有黃金市場、但無以該下幣標示的黃金價格,則以當時當?shù)氐狞S金飾品價格折算。 由于世界上任何國家或地區(qū)的貨幣都有發(fā)生通貨膨脹的可能,民眾手中以下幣形式存在的金錢就會有貶值之虞。如果允許上幣亞元進入下幣區(qū)與下幣一起流通,就更可能會造成下幣的供大于求,形成通貨膨脹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居民、企業(yè)、商業(yè)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就可以將其所持暫時不用的下幣兌換為上幣存入亞洲中央銀行或其分支機構保值避險。同樣道理,各國各地區(qū)中央銀行或其專司外匯管理的附屬機構,也可以將外匯儲備兌換為亞元保值避險。 比方說,中國現(xiàn)有價值2.6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按目前每克48美元的金價計算,可以兌換為542億亞元。幾年后,如果金價上漲了,則可按屆時新的匯率兌取為確實需要的美元、歐元等外匯資金。 對于居家過日子的老百姓來說,假若今天每克黃金價值295元,而他正好有29.5萬元人民幣,就可以兌換為0.1萬亞元存入亞洲中央銀行在當?shù)氐姆种C構。將來使用時,再按那時的金價折算,取出其所需要的下幣,可能是人民幣,也可能是外匯或新臺幣、港元、澳門元之類的地區(qū)貨幣??傊?,除了可能會有的利息收入外,儲戶至少可保其存款絕對不貶值。——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折金保值。 需要順便指出的是,雙層幣制之上幣的折金保值,不僅具有微觀作用,而且具有宏觀作用,亦即宏觀經濟意義上對價格水平的調節(jié)作用。 原因是這樣的: 當某國或某地區(qū)由于下幣超量發(fā)行而出現(xiàn)通貨膨脹,或者如前所說,如果允許上幣進入下幣區(qū),與下幣一起混合流通,因而增加了貨幣供應量,也會產生或加劇通膨,在此情況下,假若沒有雙層貨幣制,民眾一定會感到恐慌,于是起而搶購,使本來可控的物價上漲面臨嚴重失控的危險。而當有了貨幣二重化和雙層幣制后,由于可到亞洲中央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將手中暫時不用的下幣兌換為亞元實現(xiàn)保值,民眾就不會因此而恐慌。其結果是,除了確實早有購買需要的情況外,民眾就會該怎么著就怎么著,不會因一時的物價上漲起而搶購,這就會使通貨膨脹的壓力降低或減弱。 由此可見,上幣亞元的折金保值功能,客觀上起到了幫助各下幣發(fā)行銀行回籠貨幣的作用,起到了吸走過多流動性以免引發(fā)通貨膨脹的作用。 總起來說,沒有亞元折金保值,民眾面臨通貨膨脹時會尋求各種手段和投資方式減少損失,結果是買啥啥漲而加劇通膨;有了亞元折金保值,民眾不再如此驚慌,通膨反而會不治自愈?!@就是貨幣二重化和雙層幣制的奇特之處。 補充一點:前面我們在回答“鄭蘭祥質疑”大題目下面的小疑問——“顧穎質疑”時,曾經提到:幾年前人們存進來用以兌換亞元的下幣與幾年后用亞元兌取的下幣,由于以下幣標示的金價上漲了,下幣貶值或通貨膨脹了,這兩筆下幣的單位價值含量是不同的?,F(xiàn)在我們想指出的是,不僅如此,亞洲中央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手中所存諸種下幣的數(shù)量也是不同的。也就是說,幾年前,人們用相對較少的下幣可以兌換到1個亞元,那時亞洲中央銀行所收進的下幣也相對較少;幾年后,人們用1個亞元可以從亞洲中央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兌取比先前多的下幣,原因之一是亞洲中央銀行現(xiàn)在手中所存的下幣數(shù)量也更多了,包括每天都在收進單位價值含量比先前小而數(shù)量則比先前多的各種下幣,更不用說由于亞元在實踐中逐漸取得各國各地區(qū)人民的信任而被放心大膽地廣泛接受和使用于相互之間的支付和結算,從而不必一定到亞洲中央銀行或其分支機構來兌取下幣這一情況了。 總之,雙層幣制之上幣(亞元)的折金保值作用,使其得以區(qū)別于世界上現(xiàn)有的任何貨幣而獨樹一幟。正是依賴于這種獨特性,才使亞元可永遠立于不敗之地,成為真正的國際硬通貨。 ( [作者簡介:余元洲,男,1955年生,江漢大學經濟學副教授(法學教授已辭);周云潔,女,1971年生,華東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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