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傳本:1933—2009,享年76歲。上海著名律師,國家一級律師。2002和2004年度,上海律師協(xié)會兩次委托零點調(diào)查公司調(diào)查上海律師知名度,均名列榜首,評語為:“作為老一輩律師典范知名度仍然遙遙領先,可見其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span> 在上海司法界,鄭傳本是一位受人尊重的老前輩。這位報童出身有著近50年司法工作經(jīng)驗的平民律師,曾因1987年于雙戈搶劫案中為其女友蔣佩玲辯護而名噪上海灘。 鄭傳本骨灰安葬暨紀念像揭幕儀式 1996年2月15日,“兩梅案”被告的母親凌愛玉(時年66歲)跪求鄭傳本為其兒子出庭辯護。 作為“兩梅案”梅氏兄弟的辯護律師,1996年2月鄭傳本接案,一審在不公開審理的情況下判決,梅吉祥死緩,梅吉揚獲刑12年。此后,鄭傳本致函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庭,就“梅吉祥、梅吉揚”案二審提出公開開庭審理的請求,但未被法院采納。 據(jù)劉炳華介紹,鄭傳本于1997年6月19日憤然致函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要求恢復開庭,繼續(xù)辯論。一周之后,未見回音,于是鄭傳本再次致函副院長,措辭激烈:“為了扶助弱者,主持正義,維護法制,正本清源,我寧可不在滬上再辦刑案,也要為‘梅吉祥、梅吉揚’鳴冤,‘包攬’這場訴訟,充當現(xiàn)代‘訟棍’。即使二審駁回,我也將在不增加‘梅吉祥、梅吉揚’及其家屬任何經(jīng)濟負擔的情況下,堅持為‘梅吉祥、梅吉揚’申訴到底!” 1997年11月1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鄭傳本接到市高院的裁定書后,在送達回證上激動地寫下了兩行大字:“枉判‘梅吉祥、梅吉揚’殺人,是控、辯、審的恥辱,有過者及決策人至少會受理智譴責。”并慎重地簽名蓋章,以存檔備查。此后,他又致函上海市監(jiān)獄管理局及提籃橋監(jiān)獄,指出:“鑒于‘兩梅(即梅吉祥、梅吉揚)’從法律意義上講已是服刑改造的犯人,從實際上講卻是蒙冤受屈的受害人,因此建議有關監(jiān)所對‘兩梅’在嚴格、文明管理的同時,有所區(qū)別對待?!?/p> 2009年12月6日,鄭傳本因病治療無效逝世,“鄭老師過世后,他的兒子對當時采訪他的電視臺記者說,父親一生辦案無數(shù),臨終前唯有一個遺憾,這個遺憾,正是‘兩梅案’,”劉炳華告訴記者。 劉炳華提供給記者的鄭傳本于2009年6月16日生前寫的最后一封信,該信是寫給梅氏兄弟的母親凌某的,信中寫道:“‘兩梅’問題不解決,對我來說,總是一塊沒有落地的心中之石頭?!?/p> “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多年里,鄭老師為‘兩梅案’的雪冤傾盡了全力。”劉炳華感嘆道。 劉炳華(右)與鄭傳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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