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人产国偷v产偷v自拍,国产午夜片在线观看,婷婷成人亚洲综合国产麻豆,久久综合给合久久狠狠狠9

  • <output id="e9wm2"></output>
    <s id="e9wm2"><nobr id="e9wm2"><ins id="e9wm2"></ins></nobr></s>

    • 分享

      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規(guī)制

       工商法規(guī) 2014-04-29

                               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規(guī)制

          第一節(jié)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概述

          一、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的概念

          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是指經營者在商品上,或者以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產地等情況作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guī)范的商品宣傳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就是第5條第4項的虛假表示行為與第9條的虛假宣傳行為。其中第5條第4項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yōu)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第9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fā)布虛假廣告。

          二、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的特征

         (一)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的宣傳內容涉及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產地等情況

         (二)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的宣傳形式包括“在商品上”、“通過廣告”和“其他方法”

         (三)經營者進行宣傳時從事的是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

          三、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的法律規(guī)制

         (一)各國(地區(qū))法律對宣傳行為的規(guī)制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第5條認為,引人誤解的商品表示屬于“不公平的競爭方法”或者“不公平的或虛假的行為或慣例”的違法行為。1946年的《聯邦商標法》第43條規(guī)定:“任何人在其物品、服務、容器上,附上或者使用虛假的來源說明,或任何虛假的描述,此項描述包括文字、有意虛假表示的標志,而使上述物品或服務使用于商業(yè)上,以及任何明知其虛偽的來源說明、描述或表意,而在其他地區(qū)運送、使用于商業(yè),其虛假表意致使他人相信而遭受可能的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第10條的規(guī)定,虛假宣傳是“在經營商業(yè)中,對商品的性質、制造方法、特點、用途的適合性或數量使用誤導公眾的表示或說法?!?/P>

          我國與各國立法一樣,采取了綜合調整的方式對不正當的宣傳行為進行規(guī)范。不僅《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進行規(guī)制,而且《產品質量法》從質量管理的角度禁止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質量標志,偽造產地的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從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要求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法》則禁止廣告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fā)布虛假廣告。

          第二節(jié)虛假或引人誤解宣傳行為的界定

          一、虛假宣傳行為的界定

          從各國立法來看,對虛假宣傳行為的法律規(guī)制在某種程度上有逐漸走向國際一體化的趨勢。如歐盟于1984年頒布了虛假廣告指令,確立了認定是否構成虛假宣傳行為的最低客觀標準,北歐國家以及非洲國家的虛假宣傳行為也達到了相當程度的統(tǒng)一等。特別是在虛假宣傳的認定方面,逐漸形成了一系列一般原則,主要包括后果原則、積極宣傳與消極宣傳兼顧原則、產生誤導可能性原則、普通注意力原則、整體觀察原則等。

          二、引人誤解宣傳行為的界定

          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是指導致或可能導致受宣傳的對象對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產生錯誤認識和判斷的商業(yè)宣傳行為。在“引人誤解”的判斷標準問題上,美國學者考曼(Callmann)的學說最引人注目和對執(zhí)法和司法實踐最有影響力??悸J為,廣告(商品的表示)是否引人誤解的判斷標準與商標是否近似或混淆的判斷標準是相同的,可依據一般消費者施以普通注意原則;整體觀察原則及比較主要部分原則和異時異地隔離觀察原則來進行判斷。

          三、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與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的比較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7年2月1日起施行)中規(guī)定,經營者具有下列行為之一,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第1款規(guī)定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1)對商品作片面的宣傳或者對比的;(2)將科學上未定論的觀點、現象等當作定論的事實用于商品宣傳的;(3)以歧義性語言或者其他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商品宣傳的。以明顯的夸張方式宣傳商品,不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不屬于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日常生活經驗、相關公眾一般注意力、發(fā)生誤解的事實和被宣傳對象的實際情況等因素,對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進行認定。

          第三節(jié)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的表現形式

          一、引人誤解或虛假的廣告宣傳行為

          引人誤解或虛假的廣告宣傳行為主要是指通過報刊、廣播、電視、路牌、櫥窗、印刷品、霓虹燈、電子顯示牌、實物等廣告媒介的形式,進行欺騙或誤導用戶和消費者的商品或服務的宣傳行為。為了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保護誠實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國一直比較重視利用法律手段規(guī)范和約束廣告宣傳活動,禁止引人誤解或虛假的廣告宣傳行為。引人誤解或虛假的廣告宣傳行為除了傳統(tǒng)的表現方式外,在誘餌廣告、薦證廣告、比較廣告中都有非常具體的體現。

         (一)誘餌廣告

          誘餌廣告,又稱為引誘性廣告,是指經營者對實際上不能進行交易的商品作出廣告,或者對商品的買賣數量、日期有顯著的限制而在廣告中未予明示,以此引誘顧客前來購買,并鼓動顧客購買其廣告商品之外的商品的廣告。例如,在發(fā)布的商品房廣告中,最流行的一詞是“每平方米××元起價”,如果購房者到現場購房時,發(fā)現此類房屋在廣告時就已售完或者壓根就一套此種房屋,經營者做此廣告的目的是為了引誘購房者前來購買其他價格更高的房屋,這種廣告就可以構成誘餌廣告。

         (二)薦證廣告

          薦證廣告是推薦、保證、見證之類的廣告的泛稱,廣告主的目的顯然是利用推薦、保證、見證者(以下通稱薦證者)的知名度、專業(yè)性、代表性,吸引視聽者的注意,以便說服、刺激潛在的消費者購買商品。

         (三)比較廣告

          從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和實務來看,原來堅持即使內容真實的比較廣告也是違法的,原因是認為廣告是用于宣傳自己的商品或服務的,不能對其他競爭者品頭論足,此后逐漸轉變態(tài)度,承認對競爭者的商品或服務可以進行比較,當然,比較的范圍仍然是有限制的。英美法系國家則持比較寬松的態(tài)度。

          二、對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

          由于價格是競爭最重要的方面,所以盡管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對于對商品價格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未作明確的列舉式規(guī)定,但并不表明對于引人誤解的虛假價格宣傳不予規(guī)范。對價格所作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主要表現為:

         (1)引人誤解或虛假的價格比較行為。

          引人誤解或虛假的價格比較行為,是指將實際價格與對照價格相比較,以表示降價、售價便宜等方式,具體表現為:以一般市場價作為比較價格;以虛假的進價作為比較價格;以虛假的本店以前的銷售價作為比較價格等。

         (2)從進貨方法或者進貨來源方式進行價格宣傳,通常表現為“進價銷售”、“清倉銷售”、“搬遷銷售”、“歇業(yè)銷售”、“廠價銷售”。

         (3)其他對商品價格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

          三、對商品質量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

          對商品質量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是指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第4項不得“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yōu)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的規(guī)定,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的行為?!懂a品質量法》第27條規(guī)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2)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3)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guī)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4)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5)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四、對商品產地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

          產地是指商品的地理來源,比如商品的出產地、制造地或加工地等。產地標識是指表明商品出自特定地理區(qū)域而在商品上使用的文字或標記。由于自然環(huán)境的差異,經濟發(fā)展程度的不同以及歷史的原因,產地往往與商品的質量、價格、信譽等緊密相連。產地標識是商品競爭的重要工具,具有產生信譽和市場競爭力的功能,也因此成為不法商家加以偽造或冒用的對象。

          五、其他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

          經營者還會從事對行為主體(經營者)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對商品數量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對贈品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等其他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

        本站是提供個人知識管理的網絡存儲空間,所有內容均由用戶發(fā)布,不代表本站觀點。請注意甄別內容中的聯系方式、誘導購買等信息,謹防詐騙。如發(fā)現有害或侵權內容,請點擊一鍵舉報。
        轉藏 分享 獻花(0

        0條評論

        發(fā)表

        請遵守用戶 評論公約

        類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