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期間,長沙岳麓區(qū)坪塘中心學校書記肖國強為兒子操辦婚事。肖國強稱,5月1日晚的“預備宴席”擺了44桌,5月2日中午擺了29桌。5月4日,小長假后上班第一天,岳麓區(qū)教育局紀委介入調查。 近日,肖國強書記有點郁悶,“五一”小長假剛給兒子操辦了婚事,忙忙碌碌的,也沒好好休息一下,可收假第一天紀委就來調查?!拔矣邢蚣o委報備”,聽聽這說詞兒,多么的理直氣壯,就差拿出文件來自證“清白”,難怪不僅自己覺得委屈,剛進門的兒媳婦也替他叫屈,還博得一些網友的同情??晒P者認為,被查一點兒都不冤。 “向紀委報備”,是一些地區(qū)為整治黨員干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提出的具體舉措,要求提前上報操辦緣由、宴請范圍、預計人數等信息,也算是“關口”前移。按照肖國強的說法“為兒子婚事擺酒前,特意向岳麓區(qū)教育局紀委報備,報備30桌”,可實際上呢?“兩天擺酒73桌”,是報備數量的2倍還多,嚴重與事實不符,這也算是向紀委報備過了嗎? 對此,肖國強辯稱,“預備宴席不是正餐,不需要報備”。對這樣的理由,筆者追問,其一,“預備宴席”算不算婚宴的一個組成部分?其二,“正席”29桌,恰好在湖南“婚禮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 ”的規(guī)定范圍之內,難道只是巧合?其三,“預備宴席”通常宴請的是提前到來的客人,以及幫忙籌辦婚禮的親戚朋友,需要擺酒44桌,比“正席”還多?這些問題,肖國強在回答前不妨好好想一想。 其實,在大操大辦問題上,采取“符合規(guī)定的就報備,不合規(guī)定的就隱瞞”手段的黨員干部不在少數,他們常常按照當地規(guī)定,事先向紀委報備,然后,再分批、分時、分地宴請,今天安排一撥兒,明天安排一撥兒,實際上,該請不該請的一個也沒有少請,該收不該收的禮金一個也沒有少收,“報備”反而成了躲避監(jiān)督的“擋箭牌”。 因此,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不能把“報備”作為整治大操大辦的唯一手段,要拉長耳朵、瞪大眼睛,暢通群眾監(jiān)督渠道,以“紅臉”懲處,打消“風過又回頭”的僥幸,杜絕“換湯不換藥”的變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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