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勇 艾倫·R·科恩和大衛(wèi)·L·布拉德福德在《影響力——如何與上級構建伙伴式關系》中說道:“不管怎么說,我們希望你千萬不要忘記這條‘絕對法則’:針對一個問題,不論你有多不同意上級的看法,也決不能質疑領導的最終決策權。只要是一個正規(guī)的企業(yè),你的上級就有權不聽你的意見——這與他們的判斷正確與否無關。你可以質疑其數(shù)據,質疑其推理過程,質疑其結論,但是絕對不能質疑其權威。” 我們不妨把這個“絕對法則”稱之為商業(yè)哲學原則3:老板決定的事都是對的——不管老板決定的事在你看來有多么的糟糕,只要你無法改變現(xiàn)狀,那么,你唯一的選擇就是執(zhí)行命令。 盡管這樣的說法有些“霸道”,但卻是正確的選擇,這就是組織性原則。正如小布什總統(tǒng)曾經說的:“我就是最后拿主意的人,我決定什么是最好的辦法?!?/font> 美國原國務卿科林·鮑威爾在談到“什么樣的人才能成為我稱手的部下”時說道:“敢于與我爭辯,但絕對服從命令。” 韓國前總統(tǒng)李明博曾經在現(xiàn)代企業(yè)服務了27年,從一個小職員做到了社長的職務,鄭周永會長每次找他商談公司事務時,他總是堅決地按照會長的要求行事,用他自己的話說,“我從來沒有說過‘會考慮’之類模棱兩可的話”。他認為下屬在接到上司的命令時,不要**,而是要“為實現(xiàn)該目標竭盡全力”。 唐駿在談到他在盛大的一段日子時說道:“4年里,我沒有與陳天橋紅過臉,就連小的爭議都沒有……公司最終的決策者永遠是陳天橋。我會提出一些建議,或者我與他互為補充,完善某些提案。不過,一旦是陳天橋明確否定或者不愿做的事,我不會再繼續(xù)固執(zhí)堅持?!?/font> 不要以為自己比上司有更好的想法就可以改變上司的命令,也不要以為上司不稱職就可以忽視上司的命令。作為下屬,你可以說出你的想法、擔心,甚至是堅持,但執(zhí)行上司的命令是你最終的選擇。 但總有一些下屬,特別是那些有能力,也取得很好業(yè)績的下屬,往往會輕視自己的上司,不知道如何尊重上司做出的決定,而是有意抵 抗或忽視上司做出的決定,這對自己對組織都會帶來不好的影響。 作為下屬,要根據上司出什么“牌”來決定自己出什么“牌”,而不是倒過來。很多人總是“出不了頭”,并不是因為自己沒有能力,而是因為把出牌的順序顛倒了。自己出牌,讓上司接牌。這讓任何一個上司都是難以接受的。 關于這個問題,詹姆斯·菲舍爾在《權力沒有過錯——用權力實現(xiàn)有價值的目的》中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忠告:最終的決定,毫無疑問完全是由老板做出的,你的老板永遠是正確的。在他或者她做出決定的時候,你有三個選擇:贊同你的老板,改變你老板的主意,或者辭職。 (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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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聯(lián)合參謀學院 > 《商業(yè)哲學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