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值稅檢查后的帳戶調整,應設立“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專門帳戶,就增值稅檢查中涉及增值稅補退稅金,依據(jù)“增值稅檢查調帳通知書”,逐筆進行調整。 1、對納稅人因銷售貨物、價外收費、殘料收入、“三包”收入等應作銷售而未作銷售而少記的銷項稅額: 借:應收帳款等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2、對納稅人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非應稅項目等而少記的銷項稅額: 借:應付福利費(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3、對納稅人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展覽、廣告、無償贈送他人等而少記的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借:應收帳款等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借:其他業(yè)務收入等 貸:產品銷售收入 6、對出售不符免稅規(guī)定的固定資產應交未交增值稅的調整分錄: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7、對納稅人因結算上年稅金需調整本年期初留抵稅金而企業(yè)未作調整造成虛列的進項稅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9、對納稅人因發(fā)生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和發(fā)生非正常損失的產成品、在產品所耗用的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未作進項轉出: 10、對納稅人因取得假發(fā)票,虛開、代開發(fā)票以及其他不符規(guī)定發(fā)票須轉出進項稅額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11、對納稅人因各種原因造成多記銷項稅額或少記進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有關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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