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作為商品,則現(xiàn)在知道在西漢時出現(xiàn)。西漢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正月里,資中(今四川資陽)人王褒寓居成都安志里一個叫楊惠的寡婦家里。楊氏家中有個名叫"便了"的髯奴,王褒經(jīng)常指派他去買酒。便了因王褒是外人,替他跑腿很不情愿,又懷疑他可能與楊氏有曖昧關(guān)系,有一天,他跑到主人的墓前傾訴不滿,說:"大夫您當(dāng)初買便了時,只要我看守家里,并沒要我為其他男人去買酒。" 王褒得悉此事后,當(dāng)時就氣不打一處來,一怒之下,在正月十五元宵節(jié)這天,以一萬五千錢從楊氏手中買下便了為奴。 楊氏跟了王褒,極不情愿,可也無可奈何,但他還是在寫契約時向王褒提出:"既然事已如此,您也應(yīng)該向當(dāng)初楊家買我時那樣,將以后凡是要我干的事明明白白寫在契約中,要不然我可不干。" 王褒這人擅長辭賦,精通六藝,為了教訓(xùn)便了,使他服服貼貼,便信筆寫下了一篇長約六百字題為《僮約》的契約,列出了名目繁多的勞役項目和干活時間的安排,使便了從早到晚不得空閑。契約上繁重的活兒使便了難以負(fù)荷。他痛哭流涕向王褒求情說,如是照此干活,恐怕馬上就會累死進(jìn)黃土,早知如此,情愿給您天天去買酒。 這篇《僮約》從文辭的語氣看來,不過是作者的消遣之作,文中不乏揶揄、幽默之句。但王褒就在這不經(jīng)意中,為中國茶史留下了非常重要的一筆。 《僮約》中有兩處提到茶,即"膾魚炰鱉,烹茶盡具"和"武陽買茶,楊氏擔(dān)荷"。"烹茶盡具"意為煎好茶并備好潔凈的茶具,"武陽買茶"就是說要趕到鄰縣的武陽(今成都以南彭山縣雙江鎮(zhèn))去買回茶葉。 對《華陽國志·蜀志》"南安、武陽皆出名茶"的記載,則可知王褒為什么要便了去武陽買茶。 從茶史研究而言,茶葉能夠成為商品上市買賣,說明當(dāng)時飲茶至少已開始在中產(chǎn)階層流行,足見西漢時飲茶已相當(dāng)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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