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向何處去”這一問題實際上并非自鄧正來之問始,而是自中國近代以降,中國學人就已為“中國法學向何處去”這樣的問題而憂思,而焦慮。因而,對于中國法學向何處去地探討,如果缺乏對中國學人百年的憂思與焦慮地認知、理解,甚至是同情,那么對于這個問題的探討就是一種非常致命的缺失,對于這個問題的本身闡釋也不會達致完滿。 我們的近代史就是不斷追問“中國向何處去”的滄桑歷程,這期間中國學人殫精竭慮,上下求索,問學求道,書寫中國學人百年的苦悶與孤獨。從器物到制度再到理念,中國學人的思想軌跡構成了中國近代史的發(fā)展歷程。而我們今天的近代史顯然還缺乏這樣的意識,尤其缺乏對于他們的思想的挖掘以及對他們得思想脈絡的認知與理解,大多都流于形式,泛泛之論。最近這些年,關于他們的書似乎多了起來,但大都是一些名人逸事,個人文集輯錄,還有一些是對這一段歷史的回顧,最具代表性的可能就是岳南先生的《南渡北歸》。通過這些資料,這一段歷史在我們的面前清晰了起來,鮮活了起來。但是,很明顯,我們?nèi)狈@一時代的中國學人的思想的深切關注。那個時代還沒有被我們真正的理解,不過,我們的記憶已經(jīng)被喚醒,至少,我已經(jīng)開始重新認識那一段歷史,并且投予熱切的目光。 在“中國向何處去”的背景下,“中國法學向何處去”的問題也自然隨之而生。法學為“中國向何處去”提供智識支持,制度理解與理念更新。從沈家本修律開始,中國法學向何處去的問題就變得更加現(xiàn)實,也更加迫切。于是,中國學人將目光急切得投向西方世界,試圖從那里尋找到他們想要的答案。應該是他們真正地開啟了“西法東漸”的歷史,而且他們自覺得參與了這一歷史進程。但是,他們并非向我們想象的那樣只是對西法盲目崇拜,甚至是盲目抄襲。而事實上他們所體現(xiàn)出來的才華令人折服。像伍廷芳,像郭嵩濤,吳經(jīng)熊等,是他們在“中華法系”的廢墟上構建起昭示未來法律發(fā)展的制度。在風雨飄搖的歷史里,是他們的執(zhí)著潛移默化的改變這這個民族,這片土地。他們一方面對“西法”有精深地認識,另一方面他們又深受中國傳統(tǒng)的影響,他們對傳統(tǒng)文化的把握是非常到位的,而且他們更懂得向現(xiàn)實妥協(xié),這是他們對中國生存現(xiàn)實深切理解的基礎上地選擇,盡管無奈,但那是歷史的無奈。他們在“西法東漸”與“中體西用”之間尋求著某種微妙的平衡。 而民國的中國學人更是在近代思想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這應該是一筆無可比擬的歷史財富。”中國法學向何處去“,在這一時代得到了更進步的追問與實踐,在那樣一個年代,中國學人篳路藍縷,開山劈路,他們的堅持,他們的抗爭,他們的才華,他們的智慧,書寫了一個時代的輝煌。吳經(jīng)熊,楊兆龍,梅仲協(xié),胡長清,史上寬等一批法律學人在中國的法學進程之中留下痕跡。他們是中國法學向何處去的深思者與探索者。更有甚者他們在國際上也嶄露頭角,享有盛譽。是他們開始起草憲法,是他們利用法律的理念去構建整個國家,是他們開始利用法律的知識對時局發(fā)表看法,是他們開始構建民國的法律圖景,因而,才會有今天的經(jīng)典。即使是袁世凱篡權奪政,也不得不通過篡改法律而進行。這正是因為他們對于法律的執(zhí)著與堅守的結果,我們必須理解他們。因而,我們今天在問”中國法學向何處去“,怎么可以容忍他們的缺席? 中國學人對于“中國法學向何處去”的追問是精彩的,是生動的,也是滄桑的,是苦悶,是孤獨的。他們一方面對西方的法學情有獨鐘,同時又對中國的傳統(tǒng)念念不忘,將另一方面又對中國的現(xiàn)實深思熟慮。他們執(zhí)著于理想,又勇于面對現(xiàn)實,因而,他們對于“中國法學向何處去”的思慮更豐富,更有內(nèi)涵,更有歷史感,也更令人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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