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中西書局推出了《中西學術名篇精讀·裘錫圭卷》。此書收入裘錫圭先生《論“歷組卜辭”的時代》(以下簡稱“《時代》”)、《關于殷墟卜辭的命辭是否問句的考察》(以下簡稱“《考察》”)、《釋殷墟甲骨文里的“遠”“”(邇)及有關諸字》(以下簡稱“《遠邇》”)、《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說》(以下簡稱“《新出》”)四篇名文,并請裘先生的四位高足——黃天樹、沈培、陳劍、郭永秉先生,分別為之撰寫“導讀”。裘文的價值和精妙之處,學界早有定評,“導讀”亦有詳述,此不必贅。這里主要就“導讀”談談初步的讀后感想,權充引玉之磚。
此書所選四篇裘文,代表了裘先生治學的四個方面——甲骨學、語言學、古文字考釋和上古史。這四門學問,雖都與“古文字”有關,或就屬于“古文字學”的研究范疇,但所需積累的相關知識、研究方法和角度不盡一致,一般讀者對它們的了解程度亦有差異;所以四篇“導讀”的側(cè)重點也有所不同。例如:“歷組卜辭”的時代是甲骨分期斷代中的一個重要問題,但對于一般人來說,這個甲骨學課題過于專門;多數(shù)非古文字學專業(yè)出身的讀者,恐怕會由于缺乏足夠的背景知識而讀不太懂《時代》一文(我當年未窺古文字門徑時,就曾多次讀此文而不得要領)。黃天樹先生撰寫的“導讀”,就以主要篇幅介紹了自殷墟甲骨文發(fā)現(xiàn)以來,甲骨分期斷代領域所取得的研究進展?!皩ёx”按時代先后為序,分七個方面加以敘述,可算是一部簡明的甲骨斷代學史。如果讀者先讀這篇“導讀”,對甲骨斷代情況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再去讀《時代》原文,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陳劍先生為《遠邇》所撰“導讀”,我則建議最好不要一上來就讀,而應該先把裘先生原文讀熟。陳先生由于“《遠邇》文對有關字形和文字用法的分析論證都非常嚴謹細密,可謂了無余意”(231頁),所以在這篇“導讀”里,他多舉裘先生其他古文字考釋的例子與此文所論相互闡發(fā),有時作了比較多的發(fā)揮,簡直就是一篇翔實的“古文字考釋方法論”。讀者如對裘先生此文以及其他重要的文字考釋成果不夠熟悉,在理解陳先生“導讀”的某些勝義時難免會打折扣。當然,如果自己做過一點考釋工作,再讀這篇“導讀”,體會無疑更深。
四篇“導讀”有一個共同的顯著特點,就是常常站在古文字初學者的立場,為他們考慮。如《考察》“導讀”的第一部分,“從學術史的角度介紹裘先生寫作此文的背景,希望能為初學古文字學的新人在選題做論文方面提供一點借鑒”(156頁)。沈培先生的這篇“導讀”還給初學甲骨的人提出一個建議:“如果能將裘先生有關甲骨學的論文里面的所有例句匯為一編,逐一核對,仔細領悟,這樣一定能比較快速地提高自己釋讀甲骨文的水平?!保?span>173頁)有意思的是,陳劍先生在《遠邇》“導讀”里也說:“對于數(shù)量龐大、內(nèi)容復雜的古文字原始資料的學習掌握來講,我們在直接閱讀之外,通過在精讀學習裘先生的論著的同時覆按其所引原始資料,也是一種很有效的逐步熟悉古文字材料的辦法……”(290頁)二位先生不約而同地說這樣的話,看來確是“金針度人”的經(jīng)驗之談,學習古文字的人切不可等閑視之。
此書收入的四篇裘文,皆非近期發(fā)表的新作。即使是最晚的一篇——《新出》,其發(fā)表時間距今也已有12年了。大概有鑒于此,陳劍先生在2012年出版的《裘錫圭學術文集》所加“編按”的基礎上,為《遠邇》文又加了不少新的腳注,或介紹有關卜辭新的綴合情況,或撮述相關問題的后出研究意見,或補正原文所論者。此頗便于初學者接受最新學術成果。
沈培先生撰寫的《考察》“導讀”和郭永秉先生撰寫的《新出》“導讀”,都以一定篇幅介紹了裘文發(fā)表后學界對此問題的后續(xù)討論,并給出了他們自己的評析和回應。這對于一般讀者掌握有關問題的研究現(xiàn)狀是有幫助的。
“導讀”不僅僅是對裘文主旨、價值的評介,還有“導讀者”自己的一些學術新見,很值得重視。例如:《遠邇》“導讀”中,陳劍先生認為從“爪”從“衣”之字為“裼”的“原始表意字”和“褫”的“本字”二說實可兼容,并懷疑與“奪”亦有關(257頁注59);269頁說“ ”、“麇(稛或攈)”、“麕”諸字關系;271—272頁由《甲骨文合集》(以下簡稱“《合》”)26907“沈”之異體說“冘(儋/擔)”與“何(荷)”最初共用一個表意字形等,都是陳先生此前沒有公開發(fā)表過的看法。大盂鼎“王曰:馘(引者按:此從林沄先生釋)令(命)女盂井(型)乃嗣且(祖)南公”之“馘”,裘先生2000年下半年至2001年初在北京大學所開“金文研讀”課程上,已讀為“或”、訓為“又”(268頁,參看同頁注80)。此說裘先生迄未正式撰文論之。沈培先生所寫《考察》“導讀”,在檢討命辭句末的“乎”字時,補充指出這種卜祭類卜辭所用的“乎”,其實也見于如《合》20392的征伐類卜辭(177頁);檢討命辭句末的“抑”、“執(zhí)”時,認為有學者提出的這兩個詞跟卜兆有關的意見,“恐怕并不是不可以考慮的”(181頁)。關于引出命辭的“貞”字,沈培先生認為“我們甚至可以把卜辭里的‘貞’后面的成分都看作是它的賓語”,這樣的“貞”,“或許可以理解為‘為某事而問于神靈’的意思,其中的‘某事’就是‘貞’后面的賓語,也就是這里所說的命辭”(192頁)。這一解釋很具啟發(fā)性,似可為讀者接受即使把“貞”訓作“問”,其后的謂詞賓語也完全可以是陳述句的說法,掃清一些認識上的障礙。郭永秉先生的《新出》“導讀”,對于裘文發(fā)表之后陸續(xù)公布的《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壹)》所收《保訓》、《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叁)》所收《良臣》、《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九)》所收《舉治王天下》、《清華大學藏戰(zhàn)國竹簡(伍)》所收《厚父》等最新出土文獻中與古史傳說有關的資料,作了具體的考辨(見332頁注30、334頁注34、336—337頁、339、340頁等)。郭先生“導讀”為裘文補充“禹有皋陶”說的文獻證據(jù),其中一條為《六韜·文韜·文師》。這雖是舊材料,但由于傳世《六韜》的這句話也見于銀雀山西漢前期墓葬出土的《六韜》殘簡,從而證明此文確屬先秦《六韜》舊本所有,過去遭到懷疑的舊材料的史學價值被重新挖掘了出來。(339頁)這也是很有意思的一個發(fā)現(xiàn)。順便提一下,黃天樹先生在《時代》“導讀”里,就嚴一萍提出的《后》上28.3(即《合》301)、《佚》543(即《合》302)“昔乙酉”的“昔”的含義,有所辨析。(91—93頁)這個“昔”究為何意,涉及歷組卜辭時代的問題,干系甚重??赡芟抻谄皩ёx”所論不及黃先生《說“昔”》一文(刊于《古文字研究》第三十輯)詳盡。想全面了解這一問題的讀者,當參看彼文。
對“學術史”感興趣的讀者,也能在“導讀”中得到不少收獲。堯舜禪讓說很可能曲折地反映了原始社會君長推選制度的一些史影的意見,嚴耕望先生早在20世紀30年代讀高中時,受摩爾根《古代社會》的影響,實已肇其端。嚴氏本不以上古史名家,所以一般搞古文字或先秦史的人可能不易注意到他的這篇未刊少作中的卓識。我也是讀了336頁《新出》“導讀”的注37之后才知道的?!犊疾臁贰皩ёx”通過裘先生自己的文章、國內(nèi)外學者的討論以及裘先生可能受到的影響,對裘先生如何關注到命辭是否問句這一問題的過程,作了精彩的鉤沉。(159—164頁)裘先生最早考釋出的古文字是什么字?為什么他在上世紀60年代已寫好的《釋畀》一文到1973要重加改寫、延至1980年才正式發(fā)表?凡此皆可在245頁的《遠邇》“導讀”注36找到答案。
陳劍先生的《遠邇》“導讀”,在論說“將常對舉呼應或處于卜辭相似語境之字聯(lián)系起來研究,加以對照、分析和歸納,可以幫助確定其意義的大致方向、范疇”時,舉到裘先生釋讀甲骨文“戠”字的一種用法之例(280、281頁)。這使我想起了裘先生曾對我說過的一件往事。當年,他想通了跟其他動詞處于相對地位、其前加否定詞“勿”或“弜”的“戠”應該讀為須待之“待”后,去向朱德熙先生請教。裘先生把這些“戠”及有關卜辭資料一列出來,朱先生當即說“那就應該讀為‘待’”。這個故事不但說明全面排比、研究“對舉呼應”的相關卜辭在考釋甲骨文字上的重要性,由此也可看到,只要從材料出發(fā)做實事求是的研究,“古文字考釋自有客觀標準在”(裘錫圭《〈古幣叢考〉讀后記》語)。
總之,這四篇“導讀”確實是為初學者指示正確學術門徑的“良師”;古文字學、上古史、語言學等學科的專業(yè)研究者,讀后也能從中獲得各種啟迪。裘先生的重要論文很多,本書所選顯然只是極小的一部分。僅就古文字考釋而言,裘先生所致力的戰(zhàn)國文字研究,似不應付之闕如(如裘先生的《戰(zhàn)國文字中的“市”》,是分系考釋戰(zhàn)國文字的典范之作;其結(jié)論不但在文字學上為戰(zhàn)國時代“文字異形”現(xiàn)象提供了一個典型例證,而且對于研究戰(zhàn)國市官制度、經(jīng)濟形態(tài)等問題,也是極為重要的史料)。此外,如傳世先秦秦漢典籍的研究(即所謂“古典學研究”),在裘先生的諸多研究中也顯得十分重要。好在裘先生的絕大多數(shù)的文章,已收入六卷本《裘錫圭學術文集》。讀者如能運用本書“導讀”所示范的方法,舉一反三,對《文集》中的其他重要論文作類似的深入讀解,也許才真正不辜負“導讀者”和策劃、出版“中西學術名著精讀”系列的中西書局的用心。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此書的編校工作,總的來說做得非常精細。對于裘文所從出的《裘錫圭學術文集》中的個別疏失,此書已予以訂正,并加“編按”說明(如19頁《時代》注21)。但我們在翻閱過程中,也還是發(fā)現(xiàn)了極少數(shù)的筆誤?,F(xiàn)條列于下,供讀者參考:
1、99頁“目前可見的直系先王的祭牲數(shù),除大庚為七外,其余各王皆為三”。按末一句的“三”當作“十”,參看裘錫圭《〈醉古集〉第207組綴合的歷組合祭卜辭補說》(《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輯,1頁,中華書局2012年)。
2、100頁引李學勤先生《一版新綴卜辭與商王世系》為《醉古集》207所作復原釋文有“中丁七”、“祖丁七”。按李文所擬補的祭牲數(shù),“中丁”、“祖丁”皆為“十”而非“七”(補“七”者乃吳俊德文。參看上引裘文,《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輯,2、3等頁)。
3、183頁:“在堅持命辭是問句的學者當中,有人認為以上兩類復句仍然不能看作問句,而是陳述句?!卑春髢删渲械摹皢柧洹焙汀瓣愂鼍洹蔽恢盟飘攲φ{(diào),應作“有人認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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