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家,在今天是藝術(shù)圈,是很流行的詞。好像會寫幾筆毛筆字,就可以稱為書法家了。但是,在民國時候,魯迅不是書法家,但他的字不丑。
那一代的文化人,真像有文化的人,不像今天,表面上做的那么足,在里子當中,距離文化卻差了很遠的距離。
這是他的著名對聯(lián),我們可以看到他的書法水平如何了。
為什么那一代人,不是書法家協(xié)會會員,也能寫出一筆好字。
那是源于自我修煉。
藝術(shù)嘛,其實,更多的不是為了顯擺。為了名利如何如何。
那樣做的藝術(shù)家,不純粹。
當然,藝術(shù)家也要談錢。談之有道即可。但不會急于把自己的字拿出去換錢。簡言之,總覺得那是丟人的事。
書法是一種修養(yǎng)。
我見識過好些位書法家,低調(diào)。不是水平不夠高,而是覺得書法嘛,就是一個人的業(yè)余喜好。剛好有人喜歡,所以順便賣賣,如此而已,不強求。
魯迅的書法,當年也不是主要拿來換錢的。
雖然很多人研究魯迅、學(xué)習魯迅,但卻很少有人學(xué)得魯迅那樣,有風骨。
“大先生”的大,就在于有自己的格調(diào)和風骨。
我們當然不可能在今天做一回魯迅。
重要的是不丟失那一份風骨。對人對事,都有態(tài)度,至于是不是一紙風行,他并不在乎。
我們紀念魯迅,從作品里看,才可以讀懂魯迅。,
至于把他神化了,那是另外一回事。
說來說去,都是為人處事的事。
把自己的事情盡力做好,至于是不是能夠成為書法家,哪有什么要緊的呢。
魯迅如此。
他對待自己的作品,比革命更看得要緊。盡管,在他的文字里,我們常??吹揭粋€憤怒的青年形象。但他不是方舟子,也不是郭敬明。
他只是屬于自己的魯迅。標簽化,并不適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