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過年被逼婚! 比我早回家過年的單身汪們,不信你們多得瑟,你媽又逼你結(jié)婚了吧?
河南逼婚現(xiàn)象最嚴重; 廣東因逼婚假戀愛比例全國最高; 上海父母言語嘮叨如“唐僧念經(jīng)”; 廣西父母最實在,強行安排子女相親; 四川父母最會用人海戰(zhàn)術,發(fā)動親友圍攻……
不結(jié)婚?罰錢!漢朝時期,“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蹦挲g在15至30歲之間的適婚女子還不出嫁,每年將被罰款“五算”(相當于一個成年人一年的口糧)。 不結(jié)婚?給你找漢子!到了晉朝,“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迸拥?7歲,父母還不把閨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為她指配丈夫,可別指望是什么富貴人家,一般優(yōu)先許配給準備去西部大開發(fā)的壯年。 不結(jié)婚?坐牢!在南北朝時期,“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女孩15歲仍未出嫁就犯法了,不光自己坐牢,家人跟著一起坐牢。甚至“隱匿者家長處死刑”,朝廷催婚到了如此地步,你說家長能不急嗎? 比起今天的爹娘催婚,古代朝廷的催婚考慮周到,堪稱“一條龍”服務。 有專門的“媒氏”幫忙牽線,沒看對眼?沒關系,再給你安排“仲春會”,繼續(xù)挑!姑娘挑好了,沒錢結(jié)婚?沒關系,朝廷給你包了!這都啥政策,我們咋沒趕上呢? “媒氏”也叫官媒、媒互人。“掌萬民之判(婚配)”,是古時政府里負責管理婚姻的官員。 全國出生男女、剩男剩女、結(jié)婚嫁妝等媒氏都要管,自然包括張羅對象和催婚的事兒。如果沒有合適的,還有“仲春會”。 《周禮》載有:“仲春之月,令會男女,于是時也,奔者不禁?!?/span> 仲春是農(nóng)歷二月,正是萬物復蘇、生命蓬勃的季節(jié)。這時,朝廷允許青年男女私下約會交歡、私定終身。無故不參加的,還要受懲罰。有了官員監(jiān)督和相親大會,不信輪到家人催婚。
舊時之所以有這樣的政策,源于古代以人力勞動為主,打仗、駐守、務農(nóng)都需要人丁,人力資源尤為寶貴,因而鼓勵婚育,于是催婚這事兒就上升到國家建設的高度。如今催婚的“重擔”落到父母肩上,于是他們的“手段”變成:諄諄教誨、發(fā)動親友、安排相親和一頓怒罵。子女們也只能“見招拆招”,要么“先發(fā)制人”“破罐破摔”、要么大打“打親情牌”。 其實,逼婚早已是國際潮流。為此,英國有專門負責保護被逼婚者權(quán)益的政府部門:Forced Marriage Unit(內(nèi)政部逼婚事務組)。而在澳大利亞,逼婚最高可以判刑7年。不愿結(jié)婚的單身們,只能祈禱中國盡快與國際接軌…… ![]() 一花一世界,一詞看天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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