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院:傳承千年的中華文脈(上)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2016/03/21第5版 作者:鄧洪波 蘭軍 (鄧洪波是湖南大學岳麓書院博士生導師、中國書院研究中心主任)
書院是中國古代士人圍繞著書,開展包括藏書、讀書、教書、講書、著書、刻書等各種活動,進行文化積累、研究、創(chuàng)造與傳播的文化教育組織。由唐而宋元明清,經(jīng)千余年的發(fā)展,書院得以遍布除今西藏之外的全國所有省區(qū),數(shù)量至少有7500所以上,成為讀書人文化教育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它為中國教育、學術、文化、出版、藏書等事業(yè)的發(fā)展,對民俗風情的培植,國民思維習慣、倫常觀念的養(yǎng)成等都做出了重大貢獻。1901年光緒皇帝的一紙詔令,將全國書院改為大、中、小三級學堂,然而書院發(fā)展的歷史并未因此而終結。書院是中國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重要象征,其千余年的發(fā)展歷程并非僵化保守、一成不變,而是緊隨時代主題的變換不斷地進行自我調適、自我改造,力求在適應新環(huán)境的基礎上改變環(huán)境并形成新的時代特色。以下我們將領略不同歷史時期的書院風采。 唐五代書院 書院產(chǎn)生于唐代初年,最初它只是士人的讀書治學之所,隨后便將其服務范圍從個人擴展至眾人,擔負起向社會傳播文化知識的責任,開始了傳道授業(yè)的教學活動。唐代士人還根據(jù)他們各自的文化素質、需要及當時當?shù)氐臈l件,不斷賦予書院以新的內涵,使其呈現(xiàn)出多姿多彩的文化功能。唐代民間書院最可靠也最生動具體的記錄,見于當年文人騷客的詩作之中。唐詩中描繪的書院多數(shù)是士大夫的私人讀書之所,但它同時向社會開放,接納朋友、學者、文人、墨客、道士、和尚,他們齊集其中游宴、教學、講會、品詩、論文、研究著述、討論時局,具有書齋所不可能有的廣泛的社會性,成為公眾文化活動的場所。 當民間社會循著“聚書→讀書→聚眾讀書”的路徑,衍生出書院這一前所未有的士人組織之后,官府也于唐代中期,因襲“聚藏群書”、“校理經(jīng)籍”的秘書省之責,在中書省推出了麗正、集賢書院這一全新的官方學術機構。是為有別于民間書院的第二個源頭。官府書院組織比較嚴密。院中先后至少設有院使、學士、直學士、知院事、副知院事等39種職事。每種職事既責任分明,各司其事,又相互配合,共同協(xié)作,維持書院的正常運作。學士是集賢書院的核心,學士中選宰相、常侍各一人分任知院事、副知院事,以為院中正副長官。麗正、集賢書院雖為官府,但它畢竟不同于治世牧民的衙門,刊輯、收藏古今經(jīng)籍,講學論道,燕飲撰文,招賢論典,顧問應對的性質,都使它遠離賦稅兵農(nóng)的實際政務,而致力于文化學術事業(yè)的追求。 唐五代時期,見諸文獻記載的書院有72所。在中國書院的發(fā)展史上,這一段漫長的時期,還只能算作書院的起始階段。盡管如此,書院帶著官民兩種傳統(tǒng),已然發(fā)育成長起來,具有了作為文化教育機構的初期形態(tài),后世書院幾乎所有的活動都能在這里找到源頭。與書院發(fā)展的初級階段相適應,這個時期書院的功能也呈現(xiàn)出多樣性和不確定性,變化、發(fā)展成為書院的主要特征。從此,中國社會就多了一種嶄新而重要的文化教育組織。 北宋書院 宋代是我國古代學術文化空前發(fā)達的黃金時期。其間,書院總數(shù)達到720所,是唐五代書院總和的10倍以上。兩宋時期書院的發(fā)展各有特點,北宋以“天下四大書院”為代表,強化的是教育教學功能,書院作為學校的一種,得到了社會的認同。 宋初為了鞏固時時受到威脅的政權,統(tǒng)治者無心亦無力于文教的發(fā)展。面對這種形勢,有責任感的中國士人首先起來自覺地分擔起培養(yǎng)人才、發(fā)展教育的職責,書院漸漸興盛于民間。與此同時,北宋政府也采取了因勢利導的文教政策,大力支持漸興的書院。朝廷通過連續(xù)不斷地賜田、賜額、賜書、召見山長、封官嘉獎等一系列措施對書院加以褒揚,書院辦學條件因此得到實質性改善。新生于唐代的書院,至此獲得了社會的廣泛認同。替代官學的角色同時也強化了書院的教育教學功能。 “天下四大書院”是宋初書院影響之廣、聲勢之大的具體體現(xiàn)。這一由南宋書院建設者們提出的概念,起初所指各不相同。最先提出者是南宋詩人范成大,乾道九年(1173)二月,范成大游石鼓書院,將其見聞記入《驂鸞錄》中,稱“始,諸郡未命教時,天下有書院四:徂徠、金山、岳麓、石鼓”。徂徠為石介所建,在山東徂徠山。金山即茅山,在南京,侯遺所建。岳麓即岳麓書院,在長沙。第二個提到四書院的是呂祖謙。呂氏為理學名家,建有麗澤書院講學,與朱熹、張栻相齊,并稱“東南三賢”。淳熙六年(1179),朱熹任職南康軍,修復白鹿洞書院,聚徒講學。為紀其事,請呂祖謙為作《白鹿洞書院記》。記中稱“國初,斯民新脫五季鋒鏑之厄,學者尚寡,海內向平,文風日起,儒生往往依山林,即閑曠以講授,大率多至數(shù)十百人,嵩陽、岳麓、睢陽及是洞為尤著,天下所謂四書院者也”。呂祖謙的定義,有著明確而理性的目的,書院講學成為一種事業(yè)的追求,“四書院”也就賦予了更多的學術意義,甚至成為一種符號與象征。 北宋中后期農(nóng)業(yè)、手工業(yè)和商業(yè)都有顯著發(fā)展,政府已完全具備了恢復和發(fā)展官學系統(tǒng)的實力,自慶歷四年開始到宋室南遷,80多年時間宋廷就開展了三次興辦官學的運動。在這種形勢下,宋初興起的幾十所書院,在此運動中多被廢棄或改為府縣學。此時書院雖失去了政府的支持,表面上冷落,但得力于以士人為主體的民間力量支持,獲得了比前期更快的發(fā)展。不同追求、不同愛好的人,皆可以運用書院來實踐自己的理想,是為一種超強的文化適應力。正是這種適應力,使得北宋后期的書院呈現(xiàn)出豐富多彩的文化功效,在作為主流的學校性質的書院之外,還衍生出墨客游覽、騷人放歌、學者著述、大師傳道等等不同類型、各有特色的書院。書院在北宋后期發(fā)生了一種具有積極意義的流變。 南宋書院 南宋時期書院總數(shù)達到442所。以江西為中心,周邊的浙江、福建、湖南諸省,形成了一個占書院總數(shù)74.43%,勢力強大的書院密集區(qū)。南宋是中國古代書院發(fā)展史上最重要的一個歷史時期,它的最大特點是在學術大師的指導下,書院作為一種文化教育制度得以完全確立。標志著我國教育事業(yè)進入官學、書院、私學三足鼎立或者說三軌并行的時代。 兩宋之際,士風敗壞、人民反抗的嚴酷現(xiàn)實,向南宋新一代理學家們提出了收拾人心、重建倫常、以一種新的價值觀念維系世道民心的任務。以張栻、呂祖謙、朱熹、陸九淵為代表的理學大師在長期興復創(chuàng)建書院的實踐中,逐漸明確了建設書院的目標,提出了追求中的書院理想。他們的首要目標是謀求官方和民間兩種力量共同推進書院的建設事業(yè),而以恢復官方對書院的支持與投入最難。為此他們從興復宋初“天下四大書院”入手,反復強調先朝對書院的獎勵褒揚,意在請官方承認書院運動的合法性并以實際行動支持書院建設。淳熙八年(1181)十月,朱熹在面見孝宗皇帝時,不顧執(zhí)政大臣警告,當面提出為白鹿洞書院賜書賜額的請求,終獲批準。從此,書院又獲得了中央、地方官府以及民間力量的共同支持,迎來了南宋書院發(fā)展的第一個高潮。從批評“學??婆e之教”入手,建立官方書院,使之成為與州縣官學并存而又能修正其沉迷科舉弊端的另一種官方教育模式,是理學家們追求的第二大目標。理學家們提出,書院不以科舉為目的,而以講學為指歸,希望以自己理學的教育理想來化解消融書院生徒的利祿之心,培養(yǎng)傳道濟民的人才。理學家的書院運動,最終在理宗、度宗時期(1225-1274)得以完成,程朱理學由此獲得了官方正統(tǒng)思想的地位,官民兩股力量密切配合,將理學和書院一體推向了繁榮。 書院到南宋發(fā)展進入其制度化的確立階段。其主要標志為:第一,書院和理學互為表里,榮辱與共,形成一體化結構。第二,規(guī)制日趨完善,研究學問、教學傳道、藏書、刻書、祭祀學派祖師、經(jīng)營田產(chǎn)等成為書院的六大事業(yè),書院成為一個功能完備而且可以獨立運作的文化教育組織。第三,內部的職事設置日趨合理,書院的組織管理已臻完善。第四,各書院開始制訂并執(zhí)行學規(guī)、規(guī)程、揭示等規(guī)章制度以規(guī)范自身的行為,宣示自己追求的目標與學術文化主張。這種自覺的舉措,是書院制度走向成熟并最終確立的重要標志。 南宋是書院蓬勃發(fā)展的繁榮時期,各地各個時期涌現(xiàn)了很多可以效法的典型,其中尤以岳麓書院、麗澤書院、白鹿洞書院、象山書院四大書院為代表,成為后世書院建設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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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書院
元代雖為蒙古貴族統(tǒng)治時期,但他們對中國士人的文化教育組織書院也相當重視,多方扶持倡導,蒙古、色目人和漢人、南人一起加入到書院建設者的行列,創(chuàng)造了“書院之設,莫盛于元”的歷史記錄。元代書院總數(shù)為406所,建設年平均數(shù)為4.142所,遠高于南宋的2.888所。故而,元代承南宋蓬勃之勢,仍然處在整個書院史上的上升發(fā)展階段。
因應大量宋移民的存在,元政府的書院政策也經(jīng)歷了一個發(fā)展變化過程。與南宋政權對峙時期,主要是保護書院,并仿而建院講學,宣揚理學于北方,以彰明崇圣重儒的姿態(tài)。奪取全國政權之初,主要采取了準許招師講學,提倡在先儒、名賢過化經(jīng)行之地建立書院的措施,以學術自由來緩解政治上的普遍的反抗情緒。同時又將山長納入官僚體制,通過行政運轉如升遷調動等來防止學術自由發(fā)展為政治不滿或反對勢力。經(jīng)過30余年的經(jīng)營,到仁宋時期,恢復了科舉考試,以功名招納士人,完成了變“遺民”為“臣民”的工作,進一步擴大了統(tǒng)治基礎。
元代書院發(fā)展史上最重要的特點是填補金代留下的空白,呈現(xiàn)向北推廣之勢。金代立朝百余年,我們只找到了7所書院的存在。元代黃河流域的書院已超過珠江流域,上升為第二位,與長江流域相比,總院數(shù)也只有約3倍的差距,不再有驚人的懸殊。太極書院是蒙元第一所書院,成為理學在北方傳播的大本營,而書院的學生則成為薪傳之火散布于北方大地,最終實現(xiàn)了理學的北移。
在元代書院的發(fā)展史上,與書院北移同等重要的問題是書院的官學化趨勢。元代書院的官學化是政府采取一些重要措施而逐步實現(xiàn)的。嚴格報批手續(xù),以申報制度控制書院的創(chuàng)建與興辦;委派山長,并將其納入學官體制,一體銓選考核升轉;撥置學田,設官管理錢糧,控制書院的經(jīng)濟命脈;書院生徒享有各級官學學生同樣的權利,同樣的出路;各級官府直接創(chuàng)辦書院等皆為其具體表現(xiàn)。官學化擴增了書院的數(shù)量,保護了書院財產(chǎn),維持了正常的教育秩序,為書院發(fā)展樹起了一道有力的屏障。與此同時,也產(chǎn)生了很多弊端,如為教者敷衍塞責,為學者追求功名利祿,學術空氣淡薄,教學內容僵化等。故而在民間一直存在著“不隸于有司”的民辦書院,其私學的傳統(tǒng)和影響,使書院始終保持自由講學、為己求學、注重師承的精神風貌。因此,官學化終究只是一種趨勢,盡管勢頭強勁,但書院與官學還是不能畫上等號。
明代書院
在書院發(fā)展史上,明代承前啟后,地位十分重要。明代以近2000所的書院數(shù)量,遠超過此前此歷代總和,明中后期書院具有了平民化、社團化、政治性的發(fā)展傾向,使其成為書院發(fā)展史上最具活力的時期。
明代中葉以來,由于科舉與官學的一體化,以程朱理學為代表的主流思想演化為敲開科舉之門的磚塊,士子奔競于科舉仕途而變得不擇手段。官學教育的失敗,向理學家提出了重建新的理論以維系日益渙散和敗壞的人心的任務。以王守仁、湛若水為代表的學術大師從批判程朱理學入手,承擔了重建理論、重振綱常、重系人心的艱苦工作。王、湛之學的崛起是從正德年間開始的,他們都繼承和發(fā)展了南宋陸九淵的學說,是宋明理學中與程朱之學不同的另一大派系,史稱“心學”或“陸王之學”。關于書院,王守仁將其定位于“匡翼夫學校之不逮”,認為書院存在的意義就在于補救官學的流弊,而講求古圣賢的明倫之學。致力于講會制度建設,是王守仁對書院的一大貢獻。王門最早的講會由其主持,為使講會走向正規(guī),不致因人之去留而聚散,他對講會的日期、原則和具體操作程序、方法等提出了要求。以書院作為宣講、發(fā)展自己學說的基地,并借講學糾正程朱理學之失,是王守仁書院觀的重要內容。正是利用書院這塊陣地,他將自己的思想理論迅速推廣于東南各地,及至傾動朝野,取代程朱理學而風行數(shù)百年之久。
明代中后期,書院生機盎然,充滿自信地走向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成為官紳士民,甚至下層百姓政治、文化、教育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面向平民成為其發(fā)展的一個重要特點。首先,城鎮(zhèn)官府書院向平民百姓開放,山林布衣、鄉(xiāng)村長者、普通百姓、佛教僧侶都可以進院聽講,甚至登堂講說。這是宋元時期所罕見的現(xiàn)象。與此同時,本來就處鄉(xiāng)村的家族、村社書院也開始了職能的轉變,服務對象不再局限于子弟,而擴至族人鄉(xiāng)黨,院中之事業(yè)不僅僅是讀書識字,習禮成俗、講學化民也成了日課常功。明中后期,讀書人或聯(lián)講會,或結社為盟,形成了很多社團組織。書院本為士人講學之所,士風激蕩,促使這種團體活躍,長年堅持講學活動,誠如時人所稱:“敝鄉(xiāng)學會如家常茶飯,無地不有,無歲不行?!边@類書院,宗旨明確,制度嚴明,已經(jīng)具備了現(xiàn)代社團的基本特質。
明末流行的“天下東林講學書院”,就是一個由講學而泛化為政治的典型。它是以東林書院為代表的一個有著鮮明學術特色和政治傾向的書院群體。東林諸君子在學術上直接開展對王學的批評,在批判的過程中,由心學扭而轉向理學。辟王崇朱,轉移學風,是明末的一個特點?!帮L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是顧憲成高揚的一面講學大旗,以講學議政而得民心、士心,成為東林書院在萬歷、天啟年間講學的一大特色。在明末的危局中,他們開創(chuàng)了一個書院議政的傳統(tǒng)。
清代書院
普及和流變是清代書院的最大特點。由于官民兩種力量的共同努力,書院進入前所未有的繁榮時期,創(chuàng)建興復書院5836所,基本普及城鄉(xiāng)。從雍正年間省會書院的建立開始,官方強力進入書院建設,各級官辦書院成為全國各地大小不等的學術教育中心。民間則主要致力于鄉(xiāng)村、家族書院的建設,承擔著普及文化知識的基礎教育任務。道光以降,面對隨大炮戰(zhàn)艦沖入國門的西方文化,書院努力應對,在經(jīng)過內容和形式的改造后,將西學、新學引入其中,終于形成了新式書院,是為積極的變革。另一方面,科舉的誘惑力太大,書院不分官辦、民辦,大多陷入其中而難以自拔,這是消極的流變,它影響并最終斷送了書院的改革。
清代書院政策的走向,有一個由防患到疏引,由抑制到開放的總趨勢,其最終的目標則是將書院由“外在”變?yōu)椤皟仍凇?,納入國家的整個文化教育體系之中。雍正年間,清政府書院政策開始從消極的抑制轉而為積極的支持。雍正十一年發(fā)布了著名的創(chuàng)建省城書院的上諭。此后,各地總督、巡撫,奉令動用公帑,或新建,或擴建,或改建,創(chuàng)建了23所省會書院,使十八行省都有了各自的最高學府。省會書院集中地方人力、財力與學術人才資源等優(yōu)勢,使其成為風范一省的文化、學術、教育中心,引領各地書院的發(fā)展,是清代對于書院發(fā)展事業(yè)所作的建設性貢獻。乾隆年間,清政府的書院政策不再動搖,寓控制于支持,以創(chuàng)建上下一統(tǒng),制度完善,定性明確的官辦書院教育體系為主要目標。隨著各府州縣官方書院的建立,它和原本已有的省會書院構成了上下一統(tǒng)的書院教育體系。
乾嘉漢學是清代乾隆、嘉慶年間出現(xiàn)的全國性以經(jīng)學為主要研究對象的學術流派。乾隆、嘉慶年間,經(jīng)由創(chuàng)建興復者的提倡,山長的學術示范,諸生的相互影響與傳播,蔚然成為風尚,形成了以蘇州紫陽、徽州紫陽、揚州安定與梅花等書院為大本營的吳、皖、揚州三大考據(jù)學派,各自集結了一大批漢學家,進行漢學研究與傳播。隨后以阮元創(chuàng)辦的詁經(jīng)精舍和學海堂為大本營,乾嘉漢學發(fā)展步入成熟期,兩書院也成為全國各地改革書院過程中仿效的榜樣。不少地方大員以此為革除書院弊端的突破口,紛紛創(chuàng)建專門研習經(jīng)史考據(jù)之學的書院。
清代同治、光緒年間,書院以新增1233所的超高速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其1200余年歷史上從未有過的輝煌。而且,它追隨時代的步伐,努力適應社會日益增長并激劇變化的文化教育需求,引入“新學”、“西學”作為研究與教學的內容,快速改變、改造、改革自身,開始了其由古代走向近代、現(xiàn)代的歷程。然而,正當改革推進之時,朝廷于1901年下達了更為激進的改制詔令,全國有1600余所書院被強令在短期內改為大、中、小三級學堂,匆忙中,古老而悠久的書院走向現(xiàn)代,在改制中獲得了永生。
余緒
20世紀初,光緒皇帝改書院為學堂的上諭,并沒有真正終結書院發(fā)展的歷史。民國時期,現(xiàn)代書院陸續(xù)涌現(xiàn),其創(chuàng)辦宗旨多為補新式教育之不足。進入新中國后,尤其是自上世紀80年代始,伴隨中國經(jīng)濟在新世紀的崛起,作為在歷史上傳承民族文化的載體,一大批以復興國學為己任的現(xiàn)代書院如雨后春筍般拔地而起,呈生機勃勃之勢。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截止到2011年底,新建書院至少在600所以上,且呈現(xiàn)多樣性文化指向。加上傳統(tǒng)書院,目前至少有700所以上恢復活動,國內主流媒體因而有“書院復興”之稱。其發(fā)展情形大致可以分述如下:
書院是讀書人的精神家園。我們相信,只要書和有理想的讀書人還在,書院就有存在的可能,就有生長的空間,就有重回社會再創(chuàng)輝煌的無限希望。我們憧憬與期待,書院必將隨著中華民族文化的偉大復興而復興。
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2016/03/28第5版
夫“率性之謂道”,聞道者必其能知性者也;“修道之謂教”,善教者必其能由道者也。順其氣質以為性,非此所謂率性也;增其習染以為學,非此所謂修道也。氣質之偏,物欲之蔽,皆非其性然也,雜于氣、染于習而后有也。必待事為之制,曲為之防,則亦不勝其捍格?!巴V觥?,“豮豕之牙”,則惡無自而生矣。禁于未發(fā)以前則易,遏于將萌之際則難。學問之道無他,在變化氣質,去其習染而已矣。長善而救其失,易惡而至其中,失與惡皆其所自為也,善與中皆其所自有也。諸生若于此信不及,則不必來院受學,疑則一任別參,兩月以后,自請退席可也。書院照章考察,驗其言行,若立志不堅,習氣難拔者,隨時遣歸,決不稍存姑息,轉以愛人者誤人。慎之戒之,毋貽后悔。蓋不能長善,即是長惡,無論如何多聞多見,只是惡知惡覺,纖芥不除,終無入德之分也。
今立學規(guī),義取簡要,言則丁寧,求其易喻,事非得已。蓋遮止惡德,不如開以善道,譬諸治病于已錮,不如攝養(yǎng)于平時,使過患不生,無所用藥。象山有言:“某無他長,只能識病。”夫因病與藥,所以貴醫(yī),若乃妄予毒藥,益增其病,何以醫(yī)為?病已不幸,而醫(yī)復誤之,過在醫(yī)人;若不知擇醫(yī)而妄服藥,過在病人。至于有病而不自知其為病,屏醫(yī)惡藥,斥識病者為妄,則其可哀也彌甚!人形體有病,則知求醫(yī),惟恐其不愈,不可一日安也;心志有病,則昧而不覺,且執(zhí)以為安,惟恐其或祛:此其為顛倒之見甚明。孟子曰:“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豈不信然哉!諸生須知循守學規(guī),如航海之有羅盤針,使知有定向而弗致于迷方;如防毒之有血清注射,使抵御病菌而弗致于傳染。此實切己之事,不可視為具文??鬃釉唬骸罢l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舍正路而不由,乃趨于旁蹊曲徑,錯用心力,唐費光陰,此揚子云所謂“航斷港絕潢,以求至于海,不可得也”。今為諸生指一正路,可以終身由之而不改,必適于道,只有四端:一曰主敬,二曰窮理,三曰博文,四曰篤行。主敬為涵養(yǎng)之要,窮理為致知之要,博文為立事之要,篤行為進德之要。四者內外交徹,體用全該,優(yōu)入圣途,必從此始。
——節(jié)選自馬一浮《復性書院講錄·學規(guī)》,題目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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