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作者賜稿,首發(fā)“微偉道來” 作者/微偉 今天開庭,有個律師庭前問我,“法官,過了五月一號,我們是不是必須得穿律師袍出庭???” “為什么不穿呢,又不是沒有!”我沒有啥傾向性的隨口答了一句。 “你不知道,我們那袍子不僅難看,而且又厚又熱,袖子又大,很是不方便?!甭蓭熞还赡X說出一串。 我低頭看了看了自己的法袍,感覺他不經意間是在說我。 于是,我反問他:你覺得我們的法袍很好看嗎? 他很是不好意思,略帶恭維地說道:“我覺得很好看啊,金光閃閃的?!?/p> “那是你習慣了,其實你也可以穿律師袍試試,也許沒你想像的那么糟糕。”可是,我不會告訴他,我們換法袍的時候,那金色的麥穗差點沒有閃瞎我的鈦合金,我也花了很長一段時間來接受它神一樣的存在。 這個律師顯然不甘心我的勸慰,“法官,我們不穿律師袍,你不會轟我們出去吧。法庭規(guī)則上沒有說不穿就得出去?!彼噲D告訴我,不穿并沒有規(guī)定的法律后果。 “哦,不會,至少第一次不會,但還是應該遵循規(guī)則?!蔽抑?,他很想我支持他的意見,但是這個法庭規(guī)則是總公司規(guī)定的,我不敢也不能肆意解釋,更也不會違背。 其實,從實體上來說,穿不穿律師袍又能怎么樣呢?我戲謔地和那個律師說,如果現(xiàn)在說穿上律師袍,這個案件給一千萬代理費,你穿不穿?旁邊的律師同行哈哈大笑說,那肯定穿啊。 是啊,如果穿律師袍可能帶來直接的利益,別說丑,別說厚,別說熱,都可以忍了,但是很多制度的設立并不是以功利為前提,也不是以功利為目的的。我之前提到,在香港澳門的法庭,旁聽人員進入法庭是要向法官鞠躬的,但是你非不鞠躬,估計法官不會怎么樣你,但這就是規(guī)則,潛移默化,深入人心。 我們常說,生活需要一些儀式感,比如結婚要舉辦個儀式,喝茶要用個茶具,但是你說,我沒錢,我就領個證,我沒功夫,我就用大杯喝,那好,也行。但是,我相信,一個對生活充滿付出與熱愛的人,對于他珍視的東西一定會莊重的對待。儀式不是矯情,古人云“沐浴焚香,撫琴賞菊”,這種儀式感的背后,是對生活的敬重。 其實從心理學上講,人,需要一種儀式感,給自己帶來一種心理上的暗示,這種能夠促使自我變革,提高自己的專注力、反應力以及能動力。 不知道大家是否記得以前《武林外傳》中有個橋段,就是一個高手不斷地詢問自己“我是誰?”現(xiàn)在再加多一個問題,聽起來比較搞笑,但可以思考,就是“我從哪里來,我要到哪里去?”很多律師朋友會說,我穿不穿律師袍,我都知道我是律師,我要去開庭。但我以我的經驗告訴大家,你穿個襯衣坐在代理人那里,和你穿律師袍坐在那里一定會不同。因為,儀式在某種程度上對人心有強制作用,無形之中,會對你有某種約束作用。 那么,對于法庭來說,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個充滿儀式和符號象征的地方。每個人各司其職,各據(jù)其位,既分工,又配合。國徽、法袍、法槌,其實每一樣對案件實質結果有影響呢,嚴格來說,都沒有。如果單純講案件的處理,在調解室,在辦公室,甚至在操場,在院子里都可以得出法定的結論。但為什么選擇在法庭,即使像巡回法庭,像《小鎮(zhèn)大法官》里講的,田間地頭的開庭,為什么這些器物也不能少呢。這就是法庭的儀式,通過這樣一種方式來公示這種審判的威嚴,并以此喚起人們對法律的敬仰與尊重,對程序與秩序的遵守與服從,對理性與冷靜的內化與培養(yǎng)。 當然,也會有人說,律師袍就是沒必要,只要法官是客觀公正的就可以了,過分強調這些儀式化的東西并不必須促進或者保障人民群眾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對于這種解釋,就如同在結婚典禮上的宣誓忠誠并不能保障兩個曾經相愛的人不會離婚一樣,能不能因為每一對夫妻都有離婚的可能就一定說當年的宣誓沒有意義呢? 也有人會說,過分的注重儀式,只會脫離群眾,我反而覺得,在中國現(xiàn)階段,法治開始有點起色的時候,注重儀式,就是一種從祭祀轉變?yōu)樽诮痰倪^程,我們就需要信仰法律,皈依法治,在這種儀式中,讓法治帶給群眾的虛幻全部視化,就像《小王子》里說的: 儀式是什么? 這也是經常被遺忘的事情,它就是使某一天與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時刻與其他時刻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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