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大家一起學習了什么是佛教。佛教即佛陀的教法、佛陀的正法律。其中的“法”包括《經藏》與《論藏》,“律”是指《律藏》。然后大致講了三藏圣典的來源。現在的巴利三藏是由親聞佛陀音聲言教的阿拉漢們在第一次結集時,把佛陀一生所說的教法背誦下來,之后又經過第二次、第三次結集而定型的。佛教在佛滅兩百多年傳到斯里蘭卡和緬甸,形成南傳上座部佛教。在佛滅 600 年到1500 年期間,傳到了中國漢地,形成漢傳佛教。在佛滅1100 年到 1600 年間,又傳到了藏地,形成藏傳佛教。這即是當今三大傳佛教的起源。 北傳佛教的三藏順序是經、律、論,但巴利三藏的順序是《律藏》、《經藏》和《論藏》,即《律藏》排在第一位。為什么《律藏》為先呢?這和結集三藏的先后以及修學的次第有關。之后又講到阿毗達摩的來源。根據上座部的傳承,阿毗達摩是佛陀教導的,然而在佛世時以論母的形式存在,一直到第三次結集時才最終定型,之后傳到了斯里蘭卡、緬甸等國家。 一、兩種諦與兩種教法 下面將討論阿毗達摩的特點,以及學習阿毗達摩的意義。 根據阿毗達摩,有兩種真諦、真理: (1) 世俗諦(sammuti-sacca), 即在世俗層面都認同的真理,大家都認同的真理。 (2) 勝義諦(paramattha-sacca), 又作第一義諦、究竟諦,即究竟真實的真理。 佛陀的教學方法有兩種方式:一、經教法,二、論教法。 佛陀根據不同聽眾、不同根機,在不同場合隨機隨緣而教導的法稱為“經教法”。經教法又作“方便的法說”(pariyà yadhamma desanà )。方便法說是譬喻式的、受到裝飾的教法,以教導世俗諦為主。因為佛陀在開示佛法時,面對著根機差別很大的聽眾,往往會因人而異、因材施教地開示。為了引導聽眾修行,乃至通達圣諦,佛陀會采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以使聽眾能夠了解、明白。在不同的場合,佛陀會判斷聽眾的傾向、能力、性格來調整他的開示方式,或者采用譬喻、或者隱喻、或者教誡、或者勸告、或者鼓勵。 例如在《長部·教誨新嘎喇經》中講到,有一次佛陀外出托缽,看見一個名叫新嘎喇(Si? gà laka)的在家人早上起來,走到河中泡在水里,出水后頭發(fā)濕淋淋地向六個方向作禮拜。佛陀問他為什么要這樣禮拜六方,那個在家人回答說: “我的父親在臨終前叮囑我要這么禮拜東、南、西、北、下、上六方。 ”佛陀說: “在圣者的教導中并不是這樣禮拜六方。 ” 新嘎喇好奇地請教佛陀講述要如何禮拜六方。于是佛陀循循善誘說: “在圣者的教導中,東方是父母, 南方是師長,西方是妻子,北方是親友,下方是下屬,上方是僧人?!痹诩胰酥灰咨频靥幚砗眠@六種關系——親子關系、師徒關系、夫妻關系、親友關系、主仆關系、僧俗關系——就能擁有美好的家庭生活、 學習生活、 婚姻生活、社交生活和宗教生活。這是佛弟子禮拜六方的真正意義。 佛陀會采用各種各樣的方式,根據不同人的根機進行教導,因材施教,因病施藥。遇到利根的人,佛陀會直接地、簡要地教導;遇到鈍根的人,佛陀會婉轉地、詳盡地教導??傊康氖菫榱俗屄牨娒靼追鸱ㄕ嬷B。有時候佛陀不可能直截了當地把究竟真理說出來,于是會循循善誘,使不同階層的人都能聽明白。佛陀的這些教導在結集時被編集為五部,即《經藏》五部,稱為經教法。經藏是記載佛陀一生四十五年間在不同地方、針對不同類人、根據不同因緣所教導的言談總集。 另一種教法是“論教法”,又作“非方便的法說”(nippariyà ya-dhamma desanà ),意思是直接的或者沒有受到裝飾的教法,以教導勝義諦為主。在《經藏》中,佛陀會用“世俗諦”進行教導,也即是使用大家都認定的語言來表達在世俗層面認為是真實的事情。佛陀會說到男人、女人、弟子、婆羅門,會說要親近善友、孝敬父母等等,這些都是世俗普遍認定的語言。每篇經典一開始就是“如是我聞”,這個“我”字,在世俗習慣用法上并沒有錯,但是依勝義諦,并不存在有所謂究竟真實的“我”。在究竟意義上,有所謂的佛陀嗎?有所謂的弟子嗎?有所謂的男人、女人嗎?從阿毗達摩的勝義諦來說,是并不存在所謂的佛陀、弟子、男人、女人的,這些都只是概念而已。概念是由意識形成的觀念,在實質上是不存在的。只要經過分析,這些概念可以被解構為名色法或五蘊。這是阿毗達摩所使用的語言與所表達的方式。阿毗達摩所要討論、研究的,就是把平常所接觸到的人事物進行分解,分析到不能再分的程度。 阿毗達摩會對世俗諦的概念進行解構分析,經過分析之后,發(fā)現并沒有所謂的人,沒有所謂的我,沒有所謂的他,而只是一堆名色法。名法是平時所說的心理現象,色法是指身體,也包括一切物質現象。這種教導方法叫論教法。論教法是非方便的,不用通過比喻、隱喻等方式,而是開門見山,一步到位。它揭示一切事物現象的究竟真實,把平時所認定的自他身心,分解到不可再分解的程度。論教法所探討的真理即是勝義諦。 雖然經教法與論教法的教導方法和討論重點不同,但是它們之間也是有關系的。在經藏中也經常會涉及論教法,例如佛陀在經藏中經常教導五蘊——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五蘊屬于勝義諦的范疇。其中的色蘊在世俗諦上是指我們的身體和物質現象;受蘊是苦樂感受;想蘊是在心中作標記或留下印象:這是紅色,這是黃色,這是人,這是某某人……;行蘊是心的造作,貪、瞋、癡都屬于行蘊;識蘊是識知,認知“這是什么、那是什么”是識蘊的作用。佛陀在經藏里也會教導,眾生只是由這一堆五蘊組成。 佛陀在經藏中也經常教導十二處和十八界。十二處是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十八界是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些都納入了勝義諦的范疇。 佛陀也經常使用世俗諦的語言進行教導,特別是《律藏》。假如佛陀使用勝義諦來教導《律藏》的話,很容易造成混淆。例如佛陀說 “不能殺生” , 然而你卻對佛陀說:“佛陀??!在究竟意義上并沒有所謂的生命,為什么不可以殺生呢?既沒有能殺的人,也沒有被殺的人、被殺的動物,所以您說‘不能殺生’是錯的!”你能這樣說嗎?假如你這樣說的話,就是一個詭辯家! 戒律都是用世俗諦的語言進行詮釋的。例如過了日正中時進食,會違犯離非時食學處;比庫在明相出現時沒有和自己受持的三衣在一起,會違犯離衣學處;沙馬內拉的身份,是在念誦三皈依結束時獲得的;比庫的身份,是在僧團進行達上甘馬念完甘馬文時獲得的。假如用勝義諦來詮釋戒律,必然會破壞戒律,造成戒律廢弛、僧團混亂,甚至導致僧人的身份不成立,導致比庫傳承的斷絕。 因此,為了尊重世間、保護世間,佛陀不會使用是非顛倒的語言來誤導眾生。佛陀還是會教導世俗諦,教導一般人認定的真理。佛陀會說:“諸比庫,你們不要殺生。”意思是說不要斷除其他生物的生命。但是從究竟意義上說,沒有所謂的比庫,也沒有被殺的動物。假如使用勝義諦的語言,佛陀會說:“名色們,不要殺名色!”或者說:“五蘊們啊,不要殺五蘊!”這樣的話很容易讓人混淆,所以佛陀不會這么教導。 但是到了高層次的禪修階段,我們就不能再取概念來修行。例如,禪修者不能觀照所謂的“人無我”。本來就沒有所謂真實存在的“人”,怎么能夠觀照“人”為無我呢?!只能觀照五蘊無我,或者觀照名色無我。也就是說:實際上并沒有所謂的人,人是可以分解的。 從構造上來說,身體可以分為頭、胸、腹、手、腳等,一旦把它剁開,就沒有所謂的人,所以人只是一個組合的概念。從構成上來說,人的身體可以分為頭發(fā)、體毛、指甲、牙齒、皮膚,肌肉、筋、骨、骨髓、腎,心臟、肝、膜、脾、肺,腸、腸間膜、胃中物、糞、腦,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膏、唾、鼻涕、關節(jié)滑液、尿這三十二個組成部分。佛陀也會教導弟子們修三十二身分,思惟身體的這三十二個部分,然而這些還是屬于概念法的范疇。只有佛陀教導名色法、五蘊、十二處時,才涉入究竟法的范疇。因此,佛陀既教導世俗諦,也教導勝義諦、究竟法。在七部論當中的第四部論為《人施設》,是專門討論各種人的,這是論藏中專門討論概念法、世俗諦的論典。因此,論教法與經教法有時是互相關聯、互相交錯的, 只是各有側重而已。 根據上座部佛教的傳統(tǒng),在討論法義時要看它屬于經教法還是論教法,如果混淆的話,很容易造成混亂。學律時要用世俗諦, 談論經教時要使用兩種諦。例如佛陀會說:“我憶起過去無量劫以前,當我還是菩薩的時候,曾投生為什么什么。”他當時轉生為獅子、鹿,或者是農夫、商人、國王……。佛陀也經常教導禪修者,沒有所謂的人,只是一堆快速生滅的、無常、苦、無我的名色法而已。 明天我們繼續(xù)分享《阿毗達摩講要》 佛說:我一直在關注你、保佑你, 用一切你知道或不知道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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