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書法與繪畫又互相影響,互為補償。南齊的謝赫在《古畫品錄》中提出的繪畫六法:氣韻生動、骨法用筆、應物象形、隨類賦彩、經(jīng)營位置、傳移模寫。除應物象形、尤其隨類賦彩離書法較遠外,余者也是書法創(chuàng)作的法則。唐代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中有這樣的記載:有了王獻之的一筆書,便有了陸探微(南朝時宋人)的一筆畫。南朝梁的張僧繇作畫按東晉書法家衛(wèi)夫人的《筆陣圖》。唐代畫圣吳道子的用筆來自張旭的草書。唐寅說:“工筆畫如楷書,寫意畫如草隸”。元代畫家吳鎮(zhèn)以書法作竹,蘇東坡以竹法作書。而明代王紱說得更具體:“畫竹之法,干如篆,枝如草,葉如真,節(jié)如隸”。趙孟頫在其《枯木竹石》圖上自題曰:“石如飛白木如籀,寫竹還應八法通;若也有人能會此,須知書畫本來同”。鄭板橋“以畫之關紐,透入于書”,“以書之關紐,透入于畫法;他得出結論:“要知畫法通書法,蘭竹如同草隸然。”有不少老畫家主張“未曾學畫先攻書”??梢姇c畫相互促進的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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