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尚書》五十八篇,舊稱漢孔安國作《序》并《傳》,為東晉豫章內(nèi)史梅賾所獻。唐孔穎達為之作義疏,此即《五經(jīng)正義》之一的《尚書正義》。傳統(tǒng)上以此書為《古文尚書》,但經(jīng)后人考證,其中的三十三篇乃由伏生所傳今文《尚書》二十九篇(或云二十八篇)所分出,內(nèi)容與今文《尚書》基本相同。其余二十五篇則疑為晉人之偽作。 長期以來,《尚書》被作為圣經(jīng)之一為儒者所尊奉。自南宋以后,學者開始懷疑其中的古文經(jīng)二十五篇以及孔安國《序》并《傳》皆為晉人之偽作。吳棫[2]《書禆傳》首發(fā)其難,疑《古文尚書》之偽,朱熹曾多次言及《古文尚書》為晉人偽作。此后,陳振孫《尚書說》開始考定今文、古文;趙孟頫《書古今文集注》開始將今文、古文分編,而吳澄《書纂言》開始專釋今文。吳棫、朱熹、吳澄等人都對《古文尚書》抱持懷疑的態(tài)度,他們懷疑的主要理由約有四點:一、梅賾《書》傳授不與漢儒相接,來歷不明;二、梅賾《書》皆易讀,伏生《書》皆難讀[3];三、梅賾《書》文字氣象不似先漢文章雄渾厚重;四、千年古書最為晚出,竟如此完整。[4]這些儒者的懷疑尚僅憑一種感覺與印象,他們并沒有像后世的梅鷟、閻若璩等人那樣,撰著專書一一舉證,指控其偽。 明代梅鷟《尚書考異》一書的問世,可以視為尚書學史上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端膸烊珪偰俊分^:“宋吳棫、朱子、元吳澄皆嘗辨其偽,然但據(jù)其難易以決真?zhèn)?,未及一一盡核其實。鷟是書則以安國《序》并增多之二十五篇悉雜取傳記中語以成文,逐條考證,詳其所出?!薄渡袝籍悺芬粫鴮Α豆盼纳袝愤M行了廣泛而仔細的辨?zhèn)嗡炎C工作,發(fā)現(xiàn)《尚書》古文經(jīng)二十五篇中的文句與先秦兩漢文獻蹈襲雷同之處甚多?!豆盼纳袝繁?zhèn)喂ぷ髯源诉M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我們可以將《尚書考異》分成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歷敘《史記·儒林傳》、《漢書·藝文志》、《后漢書·儒林傳》、《隋書·經(jīng)籍志》等史書關于《古文尚書》的記述異同,以及吳棫、朱熹、吳澄、晁公武、鄭樵、馬端臨等私家著述的相關評論。梅鷟一一對之加以評斷,其論旨所在,以為唯伏生所傳二十九篇今文《尚書》為可信,西漢孔安國所傳之《古文尚書》十六篇及東晉梅賾所上之《古文尚書》二十五篇皆為偽作。 《尚書考異》第二部分主要討論“孔安國《尚書序》”。作者指出所謂“孔安國《尚書序》”中有許多不合事理、不合邏輯之處,以為孔安國作為孔子之“聞孫”絕不會有此類低劣之作。辨?zhèn)握叩倪壿嬎坪跏?,“孔安國《尚書序》”既被證偽,而被稱為孔安國所傳之《古文尚書》二十五篇也決然為偽作。 《尚書考異》第三部分是全書的重點所在,其主要任務是要抉發(fā)晉人造偽之跡?!渡袝籍悺纷髡弑樽x晉以前之書,一一指出這些文獻中與《古文尚書》經(jīng)文蹈襲雷同之處,用功之勤,令人敬佩。蹈襲雷同的實例找到了許多,但我們卻不能得出一種邏輯上無懈可擊的結論,原因是我們不能從這些蹈襲雷同之處確證誰先誰后,因此也不能判定究竟是誰抄誰。這是一個頗使人困擾的問題。 《尚書考異》第四部分進一步考證伏生所傳之今文《尚書》經(jīng)文為后人“假壁藏古文之名擅改”之處。 以上是《尚書考異》一書的基本脈絡與主要內(nèi)容。通觀全書,作者似乎已先入為主地認定《古文尚書》二十五篇為晉人之偽作,并將它作為先決的前提來抉發(fā)晉人造偽之跡的。然而在我們看來,《古文尚書》二十五篇為晉人偽造的這一判斷,恰恰是需要審慎論證的。 本文所要做的工作,是將《尚書考異》的辨?zhèn)喂ぷ髯饕豢陀^評述,并對其關于《古文尚書》的辨?zhèn)畏椒ㄗ饕粰z討。 我們認為,《古文尚書》問題是中國經(jīng)學史中的一個千古疑案,異常紛繁復雜?,F(xiàn)代學術史著作對之僅作簡單化的概述,以至讀者無從體會其中的復雜性。 關于《古文尚書》的考辨,我們以為當分兩個層面:一是考辨方法的層面;二是作偽舉證的層面。兩者比較,以第一層面更為重要,因為它是考辨工作的指導性的原則,其意義類似于現(xiàn)代法律術語中的“身份甄別”,即將《古文尚書》的“履歷資料”與可以資信的歷史文獻的有關資料作比勘分析,看其是否吻合,如這一“履歷資料”與歷史文獻的有關資料出入較大,乃至有重大沖突,而又不能否定這些歷史文獻的真確性,則這一“履歷資料”即被視為“偽造文書”而加以懷疑。這也就是說,此種懷疑并不需要等待作偽舉證之后而產(chǎn)生。這一方法與現(xiàn)代法律中的所謂“有罪推定”的辦案原則是不同的。“有罪推定”是毫無根據(jù)地先假定疑犯有罪,然后去搜尋證據(jù)。而此種“身份甄別”是在比勘分析的基礎上做出的。而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考辨《古文尚書》的邏輯基點。 從作偽舉證的層面說,一是舉出偽品內(nèi)容與所托之時代不相合;二是指出造偽者綴輯蹈襲之跡。時至今日,《古文尚書》的考辨成果,關于前者的“作偽舉證”成績少之又少。而關于后者的“作偽舉證”則頗嫌冗沓,其中許多內(nèi)容很難稱得上是“成績”。這是因為你雖然找到了《古文尚書》與其他文獻蹈襲雷同的證據(jù),但你卻不能判定兩者究竟是誰抄誰。梅鷟以及其他許多考辨者已經(jīng)先入為主地認定《古文尚書》是偽作,從此點出發(fā),將所有發(fā)現(xiàn)的蹈襲雷同之處皆作為《古文尚書》綴輯逸《書》而造偽的證據(jù)。但《古文尚書》是偽作的預設立場恰恰是應該檢討的。所以真正的問題并不在于你發(fā)現(xiàn)了多少蹈襲雷同的證據(jù),而是需要為《古文尚書》辨?zhèn)未_立一個有說服力的邏輯基點,而這個起點應該建筑在歷史文獻記載真實性的基礎上。古代史家如司馬遷曾親見孔安國,劉向、劉歆、班固皆曾典?;始颐貢诶斫钥捎H見孔氏所獻之《古文尚書》。如我們認同他們關于《古文尚書》的記述具有歷史的真實性,則我們考辨《古文尚書》的邏輯基點就只有一種選擇,即劉向、劉歆、班固所記述之《古文尚書》十六篇為真,而東晉梅賾所上之《古文尚書》二十五篇為假。有了這一邏輯基點,梅鷟等人所抉發(fā)的蹈襲雷同之跡才可避免究竟“誰抄誰”的循環(huán)論證。而只有有了這一邏輯基點,所謂“作偽舉證”方顯示其應有的價值。 清代學者程廷祚認為,關于《古文尚書》辨?zhèn)?,其重點不在于梅賾《書》與伏生《書》是否有難讀、易讀等分別,也不在于梅賾《書》的思想是否合乎儒家義理,從這些方面很難判分《古文尚書》二十五篇的真?zhèn)巍H艨急妗豆盼纳袝分畟?,重點應放在它來歷不明這一點上。他說: 夫二十五篇之《書》,平正疏通,乍觀無一言之違于理道。而其為前古書傳所稱引者,視伏《書》為尤多,又奚以見其可疑也?若謂可疑者文從字順異于伏《書》,則伏《書》中亦不皆詰曲聱牙也。且周穆王而下暨秦穆公之同時,其文載于《左》、《國》者眾矣,未嘗與《呂刑》、《文侯之命》、《秦誓》同其體制,豈彼皆可疑乎?蓋晚《書》之可疑,在于來歷不明,而諸儒不能言其所以然,致使議論沸騰,能發(fā)之而不能定也。[5] 程廷祚所言是頗為中肯的。通觀梅鷟《尚書考異》,梅鷟考證工夫雖勤,但卻對《古文尚書》二十五篇“來歷不明”這個關鍵點重視不夠。比較明代梅鷟與清代閻若璩等人在《古文尚書》考辨工作上的成就,我們看到,梅鷟雖然費盡辛苦一一抉發(fā)《古文尚書》二十五篇蹈襲之跡,卻不能最終解決“誰抄誰”的問題。而清代閻若璩之《古文尚書》考辨,其邏輯基點正是認同劉向、劉歆、班固所記述之《古文尚書》十六篇為真,而東晉梅賾所上之《古文尚書》二十五篇為假。閻氏考辨《古文尚書》的成就之所以高于梅鷟,正在于他把兩部《古文尚書》的“來歷”問題作為一個基點性的問題來考察。 一 梅鶚、梅鷟兄弟與《尚書考異》的關系 梅鷟,字鳴歧,號平埜,別號致齋,旌德(今安徽省旌德縣)人。其兄梅鶚,字幼和,一字百一,號鳧山。兩人生卒年均不詳。但我們可以通過有關其事跡與交游的史料判斷他們的在世年代。 我們先從梅鶚說起,梅鶚是明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甲子科舉人。此年楊慎十七歲。楊慎二十歲中舉人。估計梅鶚年齡較楊慎稍大。 梅鶚又為正德十二年丁丑(公元1517年)舒芬榜進士。所謂“舒芬榜”,是說當年舒芬為進士榜首,即狀元。舒芬,字國裳,進賢人。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中舉人,十年后中狀元,授翰林院修撰,以爭議大禮被廷杖。旋遭母喪歸,卒于家。舒芬生于明憲宗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卒于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卒年四十四歲。他考中狀元之年為三十四歲。舒芬著有《易箋問》一卷,朱彝尊《經(jīng)義考》卷五十三引梅鶚之言曰:“子舒子博極群書,尤盡心于《易》,祖程宗朱,有《易箋問》之作,其言曰:‘爵祿不入于心,溝壑不忘于念,則吾身雖兇,吾道亦貞而吉矣,又何朶頤之兇哉?’又曰:‘未濟之終,雖當可濟,而上九高而無位,才無所施,自信有命,而飲酒為樂,故得無咎。’嗚呼!賢才固不可以不自惜,而有國者亦不可以不重惜賢才也。予三讀其言,而深悲之。”梅鶚當時很欽佩同榜狀元舒芬的人品學問,而稱舒芬“子舒子”,很有可能梅鶚曾對舒芬執(zhí)贄行弟子禮。而此言當發(fā)于舒芬死后。據(jù)《旌德縣志》卷八《文苑傳》稱梅鶚卒年四十五歲,舒芬死后梅鶚尚在世,則梅鶚生年不應早于舒芬。因此我們不妨作一假定,將梅鶚生年定在舒芬生年(明憲宗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與楊慎生年(明孝宗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之間,約生于明憲宗成化二十二年,即公元1486年上下。因此,梅鶚中進士之年約為三十二歲。則其卒年當在明世宗嘉靖九年,即公元1530年上下。 梅鶚其人,頗有才情。《萬姓統(tǒng)譜》卷十六稱:“梅鶚……平生好觀奇書,博綜群籍,為文奇葩出塵,一時人多慕之?!薄督贤ㄖ尽肪硪涣邉t稱:“梅鶚,……博綜群籍,為文援筆千言,滉洋浩博,譽重一時。未仕卒,弟鷟與鶚齊名?!薄鹅旱驴h志》卷八《文苑傳》:“梅鶚,字百一,號鳧山?!露〕筮M士?!豕谥緦W,默而好深湛之思。家貧僻居,艱得書籍,聞有蓄古奇書者,輒踵門求觀借錄,日誦數(shù)萬言,過目不忘。為文立就。其讀六經(jīng),務去注釋,而思圣人之旨。讀先儒書,務根理要,而參六經(jīng)之義。讀諸史,非徹首尾該貫不釋手。登第后,益肆力于書,著作甚富,未經(jīng)讎校而卒,年四十五。遺稿多散佚[6],惟《鳧山集》四卷傳世?!?/p> 與梅鶚、舒芬相知的另一位學者名叫黃佐?!睹魅逖孕袖浝m(xù)編》卷二稱:舒芬“兼知天文,曉音律。香山黃佐嘗與陵陽梅(鶚)百一論武王伐殷,歲在鶉火,通考象緯不載,因推步之,……百一嘆曰:向見舒國裳亦論及此。其后佐入史館,見公(舒芬)握手曰:‘識公于梅百一久矣。’自是過從甚歡。”黃佐,生于明弘治三年(公元1490年),卒于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卒年七十七歲。黃佐為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舉人,十年后即正德十五年(公元1520年)中進士,曾官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他與梅鶚(百一)、梅鷟兄弟友善。 梅鷟,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舉人。時楊慎二十六歲,舒芬三十歲,梅鶚約二十八歲,黃佐二十四歲。而梅鷟年齡與黃佐相當或略小。舒芬、梅鶚、楊慎、黃佐四人中舉人之年皆未超過二十四歲,[7]估計梅鷟亦如是。由此前推,梅鷟的生年當在明弘治三年(公元1490年)或稍后。 可能黃佐在任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期間,聘請梅鷟為南京國子監(jiān)助教。《四庫全書總目》于“《南廱志》二十四卷”條下謂:“明黃佐撰。其第十八卷[8]《經(jīng)籍考》當時以委助敎梅鷟成之。鷟學問淹貫,故敘述亦具有本末。書成于嘉靖二十二年(公元1543年)?!倍藭r梅鷟的年紀大約五十四歲上下。翌年,升浙江常州通判。后官云南鹽課司提舉。 《旌德縣志》卷八《文苑傳》稱:“梅鷟,號致齋,鶚之弟,正德癸酉舉人。幼與伯兄鶚同學。博聞強記,研析經(jīng)義。所著有《尚書譜》、《尚書集瑩》、《尚書考異》、《春秋指要》、《周易集瑩》、《古易考原》、《儀禮翼經(jīng)》、《大元圜注》(案:當為《太玄圖注》[9])、《童子問》等書,其旨多本于伯氏云。”據(jù)《旌德縣志》卷九《經(jīng)籍書目》及《旌德縣志補遺》卷一,梅鷟尚有《儀禮逸經(jīng)》、《文集》等。又據(jù)林慶彰先生考訂,梅鷟還撰有《讀易記》、《尚書考正》、《尚書辨證》、《讀詩記》、《詩經(jīng)集瑩》、《讀春秋記》等書。其書多遺佚。今存者僅有《古易考原》、《尚書譜》、《尚書考異》數(shù)種。 梅鷟論學,似較武斷。《四庫全書總目》于“《古易考原》三卷”條下謂:“明梅鷟撰。……是書謂伏羲之易,已有文字。畫卦在前,河圖后出。伏羲但則之。以揲蓍大衍之數(shù)當為九十有九,以五十數(shù)為體,以四十九為用,無以中五乘十置一不用之理。論殊創(chuàng)辟。然于古無所授受,皆臆撰也?!彼^“伏羲之易,已有文字”以及“大衍之數(shù)當為九十有九”皆可謂無稽之談。梅鷟作此言論,亦見其武斷夸誕之一面。 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卷八稱:“余讀《焦氏筆乗》,稱家有梅鷟《尚書譜》五卷,專攻古文《書》之偽,將版行之不果?!笃洹蹲V》凡十載,得于友人黃虞稷[10]家,急繕寫以來,讀之,殊武斷也?!薄端膸烊珪偰俊酚凇啊渡袝V》五卷”條下謂:“明梅鷟……作《尚書考異》及此書?!犊籍悺芬龘?jù)頗精核。此則徒以空言詆斥,無所依據(jù),……且詞氣叫囂,動輒丑詈,亦非著書之體,故錄其《考異》,而是書僅存目焉?!北本﹫D書館現(xiàn)藏有清抄本《尚書譜》五卷,各卷皆題“旌川梅鷟學”。 日本學者本田成之著《中國經(jīng)學史》,其中說:“梅鷟底《古文尚書考異》六卷,在明儒中是最出色的著述。”[11] 《尚書考異》在明代及清初只有傳抄本,并未刻板印行。臺灣故宮藏《尚書考異》舊抄本兩冊,不著撰人姓名,不分卷。此書后附一冊明韓邦奇《洪范圖解》。韓邦奇《洪范圖解序》末句題“正德乙亥六月中旬,苑洛子韓邦奇書”。傅兆寬先生《梅鷟辨?zhèn)温哉f及尚書考異證補》以此序為韓邦奇《尚書考異題記》[12],認為至少在明正德十年(乙亥)前《尚書考異》已經(jīng)成書。按:此說不確,韓邦奇此語與《尚書考異》一書并無關渉。臺灣故宮藏《尚書考異》舊抄本年代不明,但可以斷定它早于四庫全書本的《尚書考異》,并且兩者同屬一系。四庫全書本《尚書考異》亦不著撰人姓名,不分卷。四庫館臣發(fā)見書中有“鷟按”字樣,因而判定其書作者為“梅鷟”?!端膸烊珪偰俊分^: 《尚書考異》五卷,《明史·藝文志》不著錄。朱彝尊《經(jīng)義考》作一卷。此本為范懋柱家天一閣所藏,不題撰人姓名,而書中自稱“鷟按”,則出鷟手無疑。原稿未分卷數(shù),而實不止于一卷。今約略篇頁,厘為五卷。 臺灣故宮所藏抄本與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相比較,后者訂正了前者許多引文出處等方面的舛誤,推測這個工作是由四庫館臣將此書收入四庫全書時來做的。 清嘉慶中,孫星衍訪得《尚書考異》善本,其書分為六卷。此本為孫星衍??浇蝠^叢書之一,也是《尚書考異》的第一部刊刻本(以下簡稱“平津館本”),其書扉頁有“嘉慶甲戌孟秋蘭陵孫氏校刊”字樣,甲戌年為公元1814年。平津館本比文淵閣本字數(shù)多出近兩萬四千字。我們的總體印象是,文淵閣本《尚書考異》應該是作者考辨《古文尚書》的一個草稿本,而平津館本《尚書考異》則是一部完成本的著作。但這并不意味平津館本的文字完全是正確無誤的。事實上,平津館本沿襲了故宮抄本的許多錯誤,此書雖經(jīng)顧廣圻、孫星衍兩位清代大學者“詳加校正”,但書中舛訛之處仍然非常之多。而文淵閣本則是更正平津館本的一個重要的參校本。 關于《尚書考異》一書的作者,依筆者的研究,尚有一些重要疑點有待考察澄清。筆者初步認為,《尚書考異》一書有可能是梅鶚、梅鷟兄弟兩人共同的作品?!鹅旱驴h志》卷八《文苑傳》稱梅鷟之書,“其旨多本于伯氏云”,即是說梅鷟所著書,其宗旨多本于其兄梅鶚。 《尚書考異》通篇言“按”、“今按”、“愚今按”,其中言“鷟按”、“鷟曰”僅各有一處。而《尚書譜》一書凡梅鷟加按語處例皆書“鷟曰”、“鷟按”。筆者頗疑《尚書考異》之“今按”與“鷟案”非出一人之手,因而懷疑此書主體很可能由梅鶚撰就,而后由梅鷟續(xù)成。下面我們還可以提供幾個佐證: 第一、梅鶚一直留心于尚書學,熟悉各家解經(jīng)著述,他最早發(fā)現(xiàn)元代王充耘(字耕野)《讀書管見》的價值,并為此書寫題跋,他寫道:“此書得之西皋王氏,寫者甚草草,而其末尤甚。當時恐失其真,輙以紙臨寫一本,而以意正若干字,略可讀。吁!惜吾生之晚,不得摳衣于耕野之堂也。梅幼和鶚云?!盵13]在《尚書考異》中我們看到幾處大段引用王充耘(耕野)《讀書管見》的文字,從中可見作者對王充耘的推重,而這個作者很可能便是梅鶚。(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梅鶚把他發(fā)現(xiàn)的《讀書管見》介紹給他的弟弟梅鷟,而由梅鷟撰寫《尚書考異》的可能性。事實上,梅鷟《尚書譜》中也曾援引王耕野之論。) 第二、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卷二稱梅鶚“撰述頗夥,亦疑今、古文,亦謂‘人心’、‘道心’本出《道經(jīng)》”。同書卷五下又引梅鶚之言說:“梅鶚幼和又謂:《古文尚書》東晉上者,較前偽《泰誓》引書加詳,故遂亂本經(jīng),然尚幸其有紕漏顯然以可指議者,如改‘今失其行’為‘今失厥道’,不與‘唐’、‘常’、‘方’、‘綱’、‘亡’協(xié),則昧經(jīng)書用韻之體矣。離《堯曰》首節(jié)為三段,而增加其上,則非‘舜亦以命禹’之文矣。”[14]這兩條材料都在《尚書考異》卷二中,一在辨《大禹謨》條中,一在辨《五子之歌》中。 第三、《尚書考異》與梅鷟的《尚書譜》在風格與觀點上有明顯的不同?!端膸烊珪偰俊酚凇啊渡袝V》五卷”條下謂: 明梅鷟撰?!|因宋吳棫、朱子及元吳澄之說,作《尚書考異》及此書?!犊籍悺芬龘?jù)頗精核。此則徒以空言詆斥,無所依據(jù),如謂孔壁之十六篇,出于孔安國所為,實以臆斷之,別無確證。又謂東晉之二十五篇出于皇甫謐所為,則但據(jù)孔穎達引《晉書·(皇甫)謐傳》“從其姑子外弟梁柳得《古文》”一語,其說亦在影響之間,且詞氣叫囂,動輒丑詈,亦非著書之體,故錄其《考異》,而是書僅存目焉。 《尚書考異》與《尚書譜》同辨《古文尚書》為偽作,假如出于一人之手,為何一書“引據(jù)頗精核”,而另一書“徒以空言詆斥,無所依據(jù)”?又,《尚書譜》謂“孔壁之十六篇,出于孔安國所為”,而《尚書考異》則以為孔壁之十六篇出于張霸所為。由此看來兩書對一些問題的重要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 筆者根據(jù)以上一些疑點,懷疑《尚書考異》一書的主要作者可能是梅鶚,而梅鷟則可能是一位續(xù)成者。筆者深知,要證明此一看法,證據(jù)尚嫌不足,這里錄以存疑,有待識者。而為了本文論述的方便,仍將梅鷟視為《尚書考異》的作者。 二 歷史文獻關于《古文尚書》記載真實性的再審查 有兩部總數(shù)同為五十八篇的《古文尚書》,各自宣稱來自于孔子屋壁。兩部《古文尚書》的主要不同之處在于:一、多出伏生所傳之今文《尚書》的篇數(shù)不同,一為十六篇(或細分為二十四篇);一為二十五篇,其具體的篇目內(nèi)容也大不同。二、有關歷史文獻記載的各自傳承不同。為了方便討論,我們不妨稱前者為甲本,稱后者為乙本。而從邏輯上說,這兩種《古文尚書》或有一真一假,或者兩者皆假,(梅鷟即持兩者皆假的觀點),但絕不可能兩者皆真。 我們以為,考辨《古文尚書》之真?zhèn)?,當首先確立其邏輯的基點,既然兩種《古文尚書》不可能皆真,我們的選擇則有甲真乙偽、乙真甲偽、甲乙皆偽三種。事實上,十六篇本《古文尚書》早已失傳,我們已無法根據(jù)文本本身來討論其真?zhèn)?,我們所能做的是就歷史文獻有關它的記載的真實性問題加以判斷。而在歷史文獻記載的真實性的判斷上,我們更應重視作者是否在場者、親見者和見證者。這正像公正的法官在審理案情時,會更重視在場者、親見者和見證者的作證,而不會無視他們的證詞,而去專聽傳聞的意見。而當我們重新審查《古文尚書》的辨?zhèn)问返臅r候,我們每位研究者和讀者都在扮演這個法官的角色。讓我們來看這樁歷史疑案的一些重要之點。 (一)關于孔安國《古文尚書》的最早記載 最早記載西漢孔安國《古文尚書》之事的是太史公司馬遷,太史公敘其事的筆法,是將伏生所傳《尚書》與孔安國《古文尚書》連類比照而寫的?!妒酚洝と辶至袀鳌贩Q: 伏生者,濟南人也,故為秦博士。孝文帝時欲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乃聞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時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詔太常使掌故朝錯往受之。秦時焚書,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shù)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齊、魯之間,學者由是頗能言《尚書》,諸山東大師無不涉《尚書》以教矣。 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余篇,蓋《尚書》滋多于是矣。 孔安國的主要活動在漢武帝時期,司馬遷曾親見孔安國,并“向孔安國問故”,其真實性當無可懷疑。惟司馬遷當時記述此事較為簡略,沒有載明《古文尚書》的確切篇數(shù)與具體篇目,此后遂成公案。司馬遷此處說“逸《書》得十余篇”,并不是說《古文尚書》僅此十余篇,而是說孔氏有《古文尚書》較伏生所傳今文《尚書》“滋多”十余篇。這一點是很清楚的。又,司馬遷只說“孔氏有《古文尚書》”,未說及此書出于孔子屋壁。但此處所謂“孔氏有《古文尚書》”似又非以代代相傳的方式收藏的,而是由某種機緣發(fā)現(xiàn)的。太史公寫此一句“孝文帝時欲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乃在襯托伏生當時是絕無僅有的傳《尚書》之人。如當時孔氏世藏《古文尚書》,孝文帝為何獨征伏生之書?孔家又為何匿而不獻?魯恭王壞孔子宅之事,非是正舉。司馬遷乃當時人記當時事,或有“為尊者諱”之意,而不直書其事。 重要的問題是,《史記·儒林傳》這條關于《古文尚書》的記述內(nèi)容是可信的嗎?我們隨后會看到,后來的劉向、劉歆、班固皆在印證和補充司馬遷的記述。如果此說不可信,則司馬遷“編假話”唱之于前,而劉向、劉歆、班固諸人“作偽證”隨之于后,歷史上會有這樣的事嗎?如果此說可信,則東晉梅賾所獻《古文尚書》便不能不受到質(zhì)疑了。 (二)《古文尚書》“十六篇”篇數(shù)及篇目的最早記敘者 漢成帝時劉向、劉歆父子領校中秘書。漢代荀悅《前漢紀》卷二十五《孝成二》稱“劉向典校經(jīng)傳,考集異同”,并引其言云: 魯恭王壞孔子宅,以廣其宮,得《古文尚書》,多十六篇,及《論語》、《孝經(jīng)》。武帝時孔安國家獻之,會巫蠱事,未列于學官。 劉向顯然是接著司馬遷講的,并于司馬遷語焉不詳處有所補充。司馬遷說《古文尚書》“滋多”十余篇,劉向確切說“多十六篇”。并說此書得之于孔子舊宅屋壁中,武帝時,由“孔安國家”獻之于朝廷。而孔壁《古文尚書》一入皇家藏書之秘府,便成為“中秘《書》”。由于劉向領校秘書的特殊身份,他毫無疑問地可以于秘府親見此書。 劉歆與其父劉向于漢成帝時一同領校秘書,他的著名的《移讓太常博士書》也曾言及逸《書》十六篇: 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于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 班固于漢明帝(公元58~75年)時為蘭臺令史,典校秘書。以理揆之,班固亦當親見蘭臺秘閣所藏《古文尚書》。班固《漢書·藝文志》說: 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jīng)》凡數(shù)十篇,皆古字也?!装矅撸鬃雍笠?,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于學官。 如上所述,司馬遷曾親見孔安國,劉向、劉歆、班固皆曾典校皇家秘書,于理皆可親見孔安國所獻之《古文尚書》,他們正是我們所說的歷史的“在場者”、“親見者”與“見證者”,他們的記述若不足信,則歷史文獻將皆不足征信矣。[15]而若認同他們的記述可以尊信,則我們關于考辨《古文尚書》的邏輯基點的選擇就只有一種,即前面所言的“甲真乙偽”,從而排除“乙真甲偽”和“甲乙皆偽”的可能。 關于孔壁《古文尚書》十六篇具體篇目的最早記載見于鄭玄《書序》,孔穎達《尚書正義·堯典》“虞書”條下曾引述之,此十六篇之篇目為:《舜典》、《汩作》、《九共》九篇、《大禹謨》、《益稷》、《五子之歌》、《胤征》、《湯誥》、《咸有一德》、《典寶》、《伊訓》、《肆命》、《原命》、《武成》、《旅獒》、《囧命》。 (三)孔穎達《古文尚書》十六篇為“張霸之徒”偽作說 東晉梅賾所上《古文尚書》五十八篇,即今傳《尚書》孔傳,據(jù)稱傳自西晉鄭沖,鄭沖之前未有任何相關傳承譜系,漢魏以前之人皆未曾見,此種情況豈不啟人疑竇?但唐代大儒孔穎達等人卻信其所當疑,而疑其所當信,并借朝廷功令推行其所定之本。孔穎達于《尚書注疏·原目》“《堯典》第一”條下說: 前漢諸儒知孔本有五十八篇,不見孔《傳》,遂有張霸之徒于鄭《注》之外偽造《尚書》凡二十四篇,以足鄭注三十四篇,為五十八篇。其數(shù)雖與孔同,其篇有異?!嵭t于伏生二十九篇之內(nèi)分出《盤庚》二篇、《康王之誥》,又《泰誓》三篇,為三十四篇,更增益?zhèn)巍稌范钠瑸槲迨?。……以此二十四為十六卷,以《九共》九篇共卷除八篇,故為十六。故《藝文志》、劉向《別錄》云“五十八篇”?!端囄闹尽酚衷啤翱装矅?,孔子后也,悉得其書,以古文又多十六篇?!逼淳硪?,即是偽書二十四篇也。劉向作《別錄》,班固作《藝文志》并云此言,不見孔《傳》也。 孔穎達以東晉梅賾所上《古文尚書》五十八篇為孔壁真古文,謂西漢諸儒知有其篇數(shù)而不曾見其書,于是有“張霸之徒”偽造《古文尚書》二十四篇(合《九共》九篇為一篇,即是十六篇)。當時夏侯勝、夏侯建、歐陽和伯等三家所傳伏生今文《尚書》已由二十九篇分成三十四篇,亦即后來鄭玄為之作注者。二十四篇合三十四篇為五十八篇?!捌鋽?shù)雖與孔同,其篇有異。”鄭玄號稱師祖孔氏《古文尚書》,而所注亡逸之篇與梅賾獻上《古文尚書》不合,但所分之三十四篇,卻與大、小夏侯與歐陽所傳之今文《尚書》的篇數(shù)相同。因而孔穎達質(zhì)問:“鄭意師祖孔學,……而賤夏侯、歐陽等,何意鄭注《尚書》,亡逸并與孔異,篇數(shù)并與三家同?”孔穎達認為鄭玄在今文《尚書》三十四篇之外“更增益?zhèn)巍稌范钠?,而此偽書二十四篇,乃“張霸之徒”所偽造。又此偽書二十四篇中《九共》九篇合以一篇計,即是十六篇。因此,孔穎達提出,劉向、劉歆、班固諸儒所稱《古文尚書》“十六篇”者,乃“張霸之徒”偽造之書,非孔壁之真古文。 關于西漢張霸偽造《尚書百兩篇》之事,《漢書·儒林傳》有明白的記載: 世所傳《百兩篇》者出東萊張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為數(shù)十,又采《左氏傳》、《書敘》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數(shù)簡,文意淺陋。成帝時求其古文者,霸以能為《百兩》征,以中《書》校之非是。霸辭受父,父有弟子尉氏、樊并。時大中大夫平當、侍御史周敞勸上存之。后樊并謀反,乃黜其書。 班固記述,西漢成帝(公元前32~前7年)時,張霸曾偽造《尚書百兩篇》獻于朝廷,漢成帝命人以中《書》校之,結果當下便被識破。這里的關鍵人物應是劉向,當時劉向領校秘書,而用以校對的所謂“中《書》”,當即是孔安國家所獻之《古文尚書》。由此可見,張霸其人與孔氏《古文尚書》并無關涉。而孔穎達悍然提出所謂《古文尚書》十六篇(或二十四篇)乃“張霸之徒”所偽造,劉向、劉歆、班固所載皆“張霸之徒”所造之偽書,其所謂“張霸之徒”云云,語意頗為含糊,它可以解釋為張霸一類人,未必定指張霸其人,由此亦可見其并無確鑿的根據(jù),而純屬主觀臆斷。這里,孔穎達作了一種旋轉乾坤的解讀,事實被完全顛倒過來,即東晉梅賾所獻《古文尚書》為真孔壁《古文尚書》,而劉向、劉歆、班固所稱之《古文尚書》十六篇乃張霸一流人所造之偽《書》,這一觀點也正是我們上面所說的“乙真甲偽”說。問題是:劉向、劉歆、班固諸人是否親見或確知有《古文尚書》十六篇?如果他們親見或確知有《古文尚書》十六篇,那他們所知見者是真《古文尚書》,還是偽《古文尚書》?第一個問題應該是肯定的,《漢書·楚元王傳》: 及歆親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皆列于學官。哀帝令歆與五經(jīng)博士講論其義,諸博士或不肯置對。 因為《古文尚書》十六篇實有其書,所以劉歆才上疏建言將之列為學官。此是劉歆親見或確知有《古文尚書》十六篇的有力證據(jù)。但這《古文尚書》十六篇為何便是張霸一流人所造之偽《書》呢?又是誰獻上朝廷的呢?此《古文尚書》十六篇又與太史公《史記》所說的“逸《書》得十余篇”是不是一回事呢?凡此之類,孔穎達皆避而不談。而他認定《古文尚書》十六篇是偽作的根據(jù),便是劉向、劉歆、班固所稱之《古文尚書》十六篇,“不見孔《傳》也”。是孔穎達已認定“孔《傳》”為真,因而劉向、劉歆、班固所稱之《古文尚書》十六篇必為偽《書》也。 孔穎達《尚書正義》之影響可謂大矣。明之陳第、清之朱鶴齡等深信其說,陳第《尚書疏衍》卷一謂:“劉向作《別錄》、班固作《藝文志》及《后漢書·儒林傳》所稱《古文尚書》者,實皆張霸之偽《書》,非安國之古文?!罪I達所考,而詳其顛末如是,則見斯文興廢不偶然也?!敝禚Q齡《尚書埤傳·卷首》亦謂:“劉向《別錄》、班固《藝文志》、《后漢(書)·儒林傳》所稱《古文尚書》者,實張霸偽《書》也。”與孔穎達所不同的是,孔穎達說《古文尚書》十六篇是“張霸之徒”的偽作,而陳第、朱鶴齡則坐實為西漢張霸的偽作。而張霸實為《尚書百兩篇》的偽作者,當時即被識破,而與《古文尚書》十六篇全無干涉。 以我們今天的觀點看,司馬遷、劉向、劉歆、班固關于《古文尚書》幾乎眾口一辭的記敘,其史料之真實性是不容置疑的。這些史料無異是“孔壁《古文尚書》”的身份證明。而“孔壁《古文尚書》”的一個鐵定標識,即它是“十六篇”。后世忽然有一天,冒出一部書,也自稱是“孔壁《古文尚書》”,但它是“二十五篇”,具體篇目也大有出入。這樣一份身份證明與兩漢史書印證,全然不合,卻來爭“孔壁《古文尚書》”的名份和地位,能爭到嗎?如我們所知道的,唐代孔穎達等人幫它爭到了??追f達憑借奉敕纂修經(jīng)傳注疏的權威,竟將這樣的“鐵案”粗暴地翻轉過來。真的變成了偽的,而偽的變成了真的,千百年間積非成是,沉冤不明,人間之無真理,孰大于是! 三 “先漢真孔安國之偽書”與“東晉假孔安國之偽書” 《尚書譜》與《尚書考異》兩部書,今皆以為梅鷟所撰。兩部書的觀點有相同之處,即認為無論西漢所出《古文尚書》十六篇或東晉所獻之《古文尚書》二十五篇皆為偽作。這一觀點正是我們前面所說的“甲乙皆偽”說。然而兩部書的觀點又有不同。其不同點在于,《尚書譜》認為,西漢所出《古文尚書》十六篇乃是孔安國本人的偽作;而《尚書考異》似乎受了孔穎達的影響,認為《古文尚書》十六篇是張霸的偽作。兩種觀點的差別是很大的。為什么兩書觀點會有這么大的差別?當然我們可以解釋是作者思想前后有所變化。但作者思想有如此大的跳躍,亦頗令人產(chǎn)生疑問。而另一種可能則如筆者前面推測,《尚書考異》的主要作者可能是梅鶚,而梅鷟則可能是補苴續(xù)成者。 梅鷟《尚書譜序》謂: (漢)高祖……至孝武世延七八十年間,圣孫名安國者,專治古文,造為偽書,自謂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泰誓》十六篇顯行于世,革成周之籀篆,友蒼頡之科斗,誣厥先祖父以不“從周”之罪,此豈近于人情?且辭陋而諸所引悉不在,故偽敗而書廢?!讝|晉時延四五百年間,稱高士曰皇甫謐者,見安國《書》摧棄,人不省惜,造記《書》二十五篇、《大序》及《傳》,冒稱安國《古文》,以授外弟梁柳,柳授臧曹,曹授梅頤,遂獻上而施行焉。搜奇摘異著于篇,諸引無遺,人遂信為真安國《書》。 又《尚書譜》卷二《孔安國專治古文譜》謂: 吾意安國為人,必也機警了悟,便習科斗文字,積累有日,取二十九篇之經(jīng)既以古文書之,又日夜造作《尚書》十余篇雜之經(jīng)內(nèi),又裂出正經(jīng)數(shù)篇以為伏生老髦之誤合。始出欺人,曰:家有《古文尚書》,吾以今文讀之。是始以古文駕今文而取勝,終以今文定古文而征實,其計可謂密矣!曾弗思圣祖哲孫曷嘗反古道、革時制,自食其言也哉! 在梅鷟看來,所謂《古文尚書》,一開始就是一個烏龍事件??装矅m然號稱圣人裔孫,但卻是個頭號的造偽者,他精心設計了一個大騙局,首先他花了許多時間學習遠古時代蒼頡所造之科斗文字(梅鷟關于“科斗書”的理解,我們留待后面專門討論),然后用此文體重新書寫伏生《尚書》二十九篇,又另外趕造出十余篇雜列各篇之中,而成所謂《古文尚書》。書成后,又稱以“今文讀之”云云。梅鷟替孔安國“設計”了這樣一個造偽計劃之后,然后評論說:“始以古文駕今文而取勝,終以今文定古文而征實,其計可謂密矣!”在梅鷟看來,司馬遷、劉向、劉歆、班固諸大儒皆被此老所蒙騙。考證之學若流于無根據(jù)的猜度,則一切結論都有可能達成。反觀梅鷟此論,武斷臆測,不啻天方夜談。 而《尚書考異》作者則以為《古文尚書》十六篇以及東漢杜林于西州所得之漆書《古文尚書》乃是張霸所偽造。兩漢關于《古文尚書》的記載,第一,有所謂孔子屋壁發(fā)見之“《古文尚書》十六篇”,由孔安國傳于都尉朝、都尉朝傳于庸生等,后又由孔安國家獻于朝廷,藏于中秘。第二,杜林得之于西州的“漆書《古文尚書》”,賈逵、馬融、鄭玄等曾為之作訓注。我們不知此兩種《古文尚書》是一是二。但東漢賈逵既是孔安國《古文尚書》十六篇傳承譜系的一個環(huán)鏈,又曾為杜林所得之漆書《古文尚書》作訓,此兩書當有共同的源頭??赡苷驗槿绱?,《尚書考異》作者將孔壁《古文尚書》十六篇與杜林所得漆書《古文尚書》合并而論,認為兩者同出一源,即都是張霸的偽作?!渡袝籍悺放u《隋書·經(jīng)籍志》的作者把東晉梅賾所上者誤為孔子屋壁《古文尚書》,而以杜林所得之“漆書《古文尚書》”為漢張霸所偽作者。他說: 不知都尉朝、庸生、兒寬、尹敏、蓋豫、周防、孔僖、杜林、賈逵、馬融、鄭玄所傳《古文》,同一張霸所作者,遂誤以都尉朝、庸生所傳者為東晉梅賾所上,而以杜、賈、馬、鄭所傳者,然后為張霸偽《書》故也。夫《隋·志》徒知都尉朝、庸生為《尚書》古文學未得立者為即梅賾所上,而不知孔僖紹孔安國以下世傳《古文尚書》實即十六篇張霸等所作之《古文》,而非二十五篇之《古文》,然則《隋·志》之失昭昭矣。 《尚書考異》作者稱“孔子屋壁古文尚書十六篇”為“先漢真孔安國之偽書”,即西漢“張霸之徒”所造之偽書,而東晉梅賾所獻之《古文尚書》二十五篇為“東晉假孔安國之偽書”,即晉人托西漢孔安國之名所造之偽書。 自安國古文未出之先,(伏生所傳)《尚書》正經(jīng)單行于世,如日月之麗于天,無一蔽虧。及安國古文既出之后,……其所治古文一十六篇者,多怪異之說,及經(jīng)書所引皆不在其內(nèi),以故當時老師宿儒尊信正經(jīng),不肯置對茍從,據(jù)理辨難,不肯奏立學官。雖以劉歆移書之勤,猶嘩攻不已。其間或滅或興,信之者或一二,不信者恒千百。其書遂不顯行于世。然其遞遞相承,蓋可考也,此先漢真孔安國之偽《書》?!翓|晉時善為模仿窺竊之士,見其以訛見疑于世,遂搜括群書,掇拾嘉言,裝綴編排,日鍛月煉,會粹成書,必求無一字之不本于古語,無一言之不當于人心,無一篇之不可垂訓誡。凡為書者二十五篇。……此東晉假孔安國之偽《書》。[16] 在我們看來,《尚書考異》作者關于“孔壁《古文尚書》”為張霸所偽作的說法,殊無根據(jù)。他的這一看法乃受唐孔穎達《尚書正義》之影響。 但《尚書考異》作者強調(diào)晉人梅賾所獻《古文尚書》尤為偽作,前者是“先漢真孔安國之偽《書》”,而后者為“東晉假孔安國之偽《書》”。東晉人的作偽手段比之西漢人張霸要高明許多,以致很難為學者識破,雖英偉間生之才“亦尊信服膺之不暇矣”。為此,《尚書考異》作者特申明其從事《古文尚書》辨?zhèn)蔚睦碛烧f: 愚每讀書至此,未嘗不嘆息痛恨于先儒也。夫所貴乎儒者之釋經(jīng),在能除圣經(jīng)之蔽翳,使秕稗不得以雜嘉谷,魚目不得以混明珠,華丹不得以亂窈窕焉耳。今反崇信偽書,以囚奴正經(jīng)。予畏圣人之言,故不得不是而正之,特作《考異》,使學者渙然知蔽塞之由,然后知余之恢復圣經(jīng),蓋有不得已焉,而非茍為好辨者也![17] 《尚書考異》作者抨擊晉人所獻之《古文尚書》二十五篇是“秕稗雜嘉谷”、“魚目混明珠”、“華丹亂窈窕”,而以考辨?zhèn)螘?、“恢復圣?jīng)”之衛(wèi)道者自居。 四 辨“孔安國《尚書序》”之偽 孔安國《尚書序》,自清以來,學者稱之為“偽孔序”。在南宋之時,朱熹已經(jīng)懷疑此序是晉人的偽作。但朱熹本人以及后世學者并未作認真的分析與批評,有之,則自梅鷟始。梅鷟分析、批評此序,首先是指出其“妄誕”不經(jīng),不合邏輯。如此序開頭便說: 古者伏犠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伏犠、神農(nóng)、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言常道也?!枪蕷v代寶之,以為大訓。八卦之說,謂之“八索”,求其義也。九州之志,謂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風氣所宜,皆聚此書也?!洞呵镒笫蟼鳌吩弧俺笫芬邢嗄茏x三墳、五典、八索、九丘”,即謂上世帝王之遺書也。 依此《序》而言,中國早在遠古的伏犠氏時期就已經(jīng)有了書契文籍。這有什么根據(jù)呢?原來《左傳·昭公十二年》楚靈王稱左史倚相“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賈逵云:“三墳,三皇之書;五典,五常之典?!瘪R融云:“八索,八卦;九丘,九州之數(shù)也?!贝送狻吨芏Y》中又有“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之語,鄭玄為之注曰:“楚靈王所謂‘三墳五典’是也?!比绱艘粊恚叭龎灐北闶恰叭省敝畷?,“五典”便是“五帝”之書。而《尚書序》所做的進一步推斷為“三墳”,言大道也;“五典”,言常道也。由于“三墳”、“五典”為“上世帝王之遺書”所以“歷代寶之,以為大訓”。此《序》又以孔子后裔的口吻說: 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煩文,懼覽之者不一,遂乃定禮樂、明舊章,刪《詩》為三百篇,約史記而修《春秋》,贊易道以黜八索,述職方以除九丘,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訖于周。芟夷煩亂,翦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 《尚書序》作者敘述至此,便矛盾百出了。既稱“三墳”、“五典”為“上世帝王之遺書”,“歷代寶之,以為大訓”,那孔子又憑什么“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呢?梅鷟于此批評說: 既曰“言大道”、“言常道”、“歷代寶之,以為大訓”矣,又曰“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則于“言大道”者盡見刪去,于“言常道”者亦去其三,而于“歷代所寶,以為大訓”者,亦為寶非其寶,而不足以為訓;所可寶訓,獨二典耳。豈夫子“信而好古”之意哉? 事實上,前代儒者已經(jīng)注意到孔《序》自相矛盾,如二程說經(jīng)就曾極力彌縫其失。二程說: 孔《序》:“伏羲、神農(nóng)、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言常道也。”又曰:“孔子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币远渲院嗗淙绱?,其上可知。所謂大道,雖“性與天道”之說,固圣人所不可得而去也。如言陰陽、四時、七政、五行之道,亦必至之要語,非后代之繁衍末術也,固亦常道,圣人所不去也。使誠有所謂羲、農(nóng)之書,乃后世稱述當時之事,失其義理,如許行所謂神農(nóng)之言及陰陽、醫(yī)方稱黃帝之說耳。此圣人所以去之也。五典既皆“常道”,又去其三,蓋上古雖已有文字,而制立法度為治,有跡得以記載,有史官以識其事,自堯始耳。[18] 梅鷟對此回應說:“審如程子之言,則外史所掌,玉石不分;而倚相所讀,疏粺并蓄,此又不通之論也?!泵氟|以為,從孔子的一貫精神看,孔子強調(diào)“述而不作”,主張學貴“多識”,必不會將體現(xiàn)“大道”、“常道”的上古珍貴文獻輕率刪芟。他說: 殊不知吾夫子之贊《易》也,雖穆姜之言,亦在所取,況“八卦”之說,豈忍盡刋?誦《詩》也,雖鳥獸草木之名,亦貴“多識”,況九州之志,豈忍盡除?誰謂圣人之聞孫也,而有如此立論哉! 《左傳·襄公九年》記魯宣公夫人穆姜生前之言:“《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幹也。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蹦陆诳鬃又?,而傳說為孔子所作“十翼”之一的《文言傳》有幾乎一致的言論。梅鷟謂孔子作《文言傳》,有取穆姜之言。他以此反證如“八索”果為“八卦”之說的來源,孔子怎么會將它盡行刊落呢?同理,孔子強調(diào)誦《詩》可以識鳥獸草木之名,“九丘”既然聚集“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風氣所宜”的資料,孔子又怎么會將它盡行刊落呢?梅鷟因而質(zhì)問做為孔子之“聞孫”的孔安國,怎么會有如此不合邏輯、不合事理的拙劣立論呢?孔《序》又謂: 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于屋壁。漢室龍興,開設學校,旁求儒雅,以闡大猷?!留敼餐鹾弥螌m室,壞孔子舊宅以廣其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書》及《傳》、《論語》、《孝經(jīng)》,皆科斗文字。王又升孔子堂,聞金石絲竹之音,乃不壞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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