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不去 三不出亦稱三不去,舊時各地漢族婚俗之一。是中國古代婚姻制度中,用以規(guī)定丈夫不得任意要求與妻子離婚(即休妻)的三種情況。 一般而言,妻子若合乎于七出的條件時,依照禮制及法律,丈夫便可以要求休妻。但七出所包涵的范圍甚廣,可資夫家利用為借口的可能甚大,因此又訂立了三不去,用以保障妻子不被任意休掉。三不去最早見于漢代的《大戴禮記》。具體如下: 一、“有所娶無所歸”:指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則無家可歸。二、“有更三年喪”:指妻子曾替家翁姑服喪(丈夫的父母服喪)三年的。三、“前貧賤后富貴”:指丈夫娶妻時貧賤,但后來富貴的。 二、五不娶 源于先秦時期對于嫁娶的限制,與七出,三不出同為古代婚姻法的藍本。最早見于西漢末戴德的《大戴禮記·本命》。 五不娶的主要內(nèi)容如下:(一)逆家子不娶(二)亂家子不娶(三)世有刑人不娶(四)世有惡疾不娶(五)喪婦長子不娶。 王聘珍解詁:“取讀曰娶。逆,謂悖逆。亂,淫亂也。刑人,謂以罪受墨、劓、宮、刖、髠刑者。惡疾,謂瘖、聾、盲、癘、禿、跛、傴,不逮人倫之屬也。喪婦長子,謂父喪其婦,其女子年長愆期者也?!?/p> 三、七棄 七棄在秦漢時期又稱七去 ,即后來所說的七出 ,舊時各地漢族婚俗之一是在中國古代的法律、禮制和習(xí)俗中,規(guī)定夫妻離婚所時所要具備的七種條件,當(dāng)妻子符合其中一種條件時,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離婚)。 不順父母:亦即妻子不孝順丈夫的父母。在傳統(tǒng)中國,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勝過自身父母,因此違背孝順的道德被認為是很嚴重的事。 無子:亦即妻子生不出子女來,理由是“絕世”。 淫:指妻子與丈夫之外的男性發(fā)生性關(guān)系,理由是“亂族”,也就是認為淫會造成妻所生之子女來路或輩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緣的混亂。 妒: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亂家”,亦即認為妻子的兇悍忌妒會造成家庭不和。 有惡疾:指妻子患了嚴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參與祭祀。 口多言:指妻子太多話或說別人閑話,喜歡嚼口舌、說是非,影響家庭和睦。 竊盜:即偷東西。理由是“反義”,即不合乎應(yīng)守的規(guī)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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