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前往三門峽市盧氏縣檢察院、陜州區(qū)檢察院等基層檢察院,對該地區(qū)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現(xiàn)象及檢察機關發(fā)揮職能進行懲治預防進行了深入采訪,發(fā)現(xiàn)了幾個“最”。其中,最容易出問題的項目——到戶增收,最容易出問題的環(huán)節(jié)——檢查驗收走過場,最常見的作案手段——偽造申報材料,最隱蔽的作案手段——騙取身份證和簽名,最容易出事的人員——基層干部,最不該有的“機遇”——監(jiān)管缺失。(9月27日《檢察日報》) 當前,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處于易發(fā)、多發(fā)態(tài)勢,并呈現(xiàn)“小官大貪”等新的特點。今年2月,最高檢、國務院扶貧辦聯(lián)合部署開展了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1月至6月,河南省檢察機關累計查辦扶貧領域貪污賄賂犯罪162件270人,三門峽市檢察機關查辦基層“小官大貪”案件5件6人。 毫不諱言地講,全國上下查處扶貧領域貪腐問題的力度是空前的,這點也得到了另一組大數據的印證,截至8月29日,中紀委網站今年共通報扶貧領域突出問題325起,其中低保、危改等領域是“問題高發(fā)區(qū)”,而“村官”則是主要的違紀群體。 此次檢察系統(tǒng)歸納梳理的六宗“最”具有很強的代表性,對于解剖和透視扶貧領域貪腐問題大有裨益。從案件查辦來看,涉案主體呈多元化,既有縣級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的具體經辦人員,又有村支部書記及其他村干部;作案手段趨于隱蔽,既有“空手套白狼”、虛報冒領,又有鎮(zhèn)村干部“組團糊弄”、父子“代代傳腐”,可以說無所不用其極;涉案領域較為集中,主要集中在扶貧項目資金、農村危房改造上;案發(fā)原因值得警醒,凸顯了基層干部法律意識淡薄和資金、項目監(jiān)管缺失等方面的問題。 精準扶貧扶的是民心,個別基層干部的貪腐卻是丟了本心、寒了民心;扶貧資金本是困難群眾的“救命錢”,但在一些黨員干部眼里卻成了“唐僧肉”,搞起了“雁過拔毛”的舊把戲,實在讓人痛心。筆者以為,打通扶貧“最后一公里”,零容忍對待“蠅貪”須臾不可松懈,加強全方位監(jiān)管絕對不可少,加強法制意識須臾不可或缺。 作者:史紹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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