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人民政府 關于取締城市區(qū)(縣城)道路“三車”非法營運、規(guī)范行業(yè)“三車”營運的通告 為優(yōu)化道路交通環(huán)境,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不斷提升秦皇島旅游休閑城市整體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自2016年10月15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市開展取締城市區(qū)(縣城)道路“三車”非法營運、規(guī)范行業(yè)“三車”營運專項行動。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非法營運“三車”在城市區(qū)(縣城)道路上行駛 禁止非法營運“三車”(人力三輪車,電動、燃油三輪和四輪車,以下簡稱“三車”)在各縣(區(qū))、開發(fā)區(qū)、北戴河新區(qū)所有城市區(qū)和縣城道路上行駛。 二、殘疾人輪椅車及特殊行業(yè)“三車”通行規(guī)定 (一)殘疾人代步輪椅車通行規(guī)定 1.殘疾人在用“三車”統(tǒng)一編號牌于2016年10月31日前作廢,由市殘聯全部收回;2016年11月1日起,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的殘疾人代步輪椅車禁止在道路上行駛。2.2016年11月1日前購買的殘疾人代步輪椅車,符合《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國家技術標準》(GB12995—2006)和《電動輪椅車》(GB/T12996-2012)規(guī)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后,方可上路行駛。3.2016年11月1日起,殘疾人新購代步輪椅車應選擇符合《電動輪椅車》(GB/T12996-2012)規(guī)定的車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后,方可上路行駛。 4.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代步輪椅車,殘疾人代步輪椅車可附載一名陪護人員,不得載客營運。 (二)老年電動輪椅車通行規(guī)定 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駕駛的電動輪椅車應符合《電動輪椅車》(GB/T12996-2012)規(guī)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后,方可上路行駛。 老年人駕駛的電動輪椅車可附載一名陪護人員,不得載客營運。 (三) 特殊行業(yè)“三車”通行規(guī)定 1.2016年12月31日前,郵政快遞、桶裝水配送等行業(yè)在用“三車”嚴格按照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制定下發(fā)的《關于加強特殊行業(yè)“三車”及殘疾人代步車管理的通知》要求上路行駛。 2.郵政快遞、桶裝水配送等特殊行業(yè),應按照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制定下發(fā)的《關于加強特殊行業(yè)“三車”及殘疾人代步車管理的通知》要求,結合本行業(yè)實際,選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新型替代車型(如小型油電、氣電或純電動密閉貨車)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進行車型轉換,也可以在國家強制標準《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正式出臺后,選擇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車型,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后,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3.未登記備案的郵政快遞、桶裝水配送等特殊行業(yè),在國家強制標準《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正式出臺后,可參照該標準選擇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車型,由主管行業(yè)部門備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后,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4.居民小區(qū)垃圾清運使用的三輪車,必須依法登記注冊,按照公安交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上路行駛。 三、殘疾人在用“三車”回購、補償 殘疾人在用“三車”回購、補償辦法,按照市殘聯、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fā)<殘疾人輪椅車主幫扶保障方案(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四、“三車”的生產、銷售 禁止生產(改、拼裝)、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電動、燃油三輪和四輪車;取得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許可證》的電動、燃油三輪和四輪車,可在場(廠)區(qū)、景區(qū)、居民小區(qū)等封閉區(qū)域內道路上行駛,不得在用于公眾通行的道路上行駛,銷售企業(yè)不得作虛假宣傳,誤導市民購買用作代步工具。 五、違法處理 2016年10月15日起,公安、質監(jiān)、市場監(jiān)管、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部門將開展聯合執(zhí)法專項行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三車”非法營運和違法生產、銷售行為從嚴查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舉報監(jiān)督 希望廣大市民增強安全出行意識,自覺抵制危害人身安全的駕乘行為,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三車”,并歡迎對違法上路行駛的“三車”進行舉報,舉報電話:3969090。 2016年10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