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就是沒有收回的本金金額。
先簡單點說,比如你借給別人100萬元,金融資產(應收款)就是100萬元,假設你們約定年利率5%,一年后別人應該還給你5萬利息,如果別人給你5萬利息,那么攤余成本(別人欠你的本金)還是100萬元;如果別人給你8萬元,那么別人欠你的本金也就是攤余成本只有97萬元了。
再說復雜點的債券,如果債券面值100萬,票面利率5%,但是你花了103萬買的,根據約定,你只能每年拿到5萬利息,最后拿到本金100萬,顯然你的實際利率不到5%。你現在拿出去的錢是103萬,也就是你投資出去的本金是103萬,你掙到的利率比5%低(也就是書上說的實際利率)。第一年,你應該掙到的利息是103萬元乘以實際利率,但是別人給你5萬,比你該掙到的利息多,相當于別人通過5萬的名義利息還給你一部分本金(3萬里面的一部分,這個3萬也叫溢價)。 說的比較多,你慢慢看看,看明白了就不要理教材里面的公式了。
追問
這里關于債券的那個地方是不是錯了?成本是103萬,給了5萬!這5萬里面會有本金嗎?本來的利率就應該是5萬?。∈遣皇?,給了8萬,然后里面有3萬是本金?那這個時候的攤余成本是100萬了!是這樣理解嗎?
追答
我是假設你花了103萬買了債券。這個債券面值100萬,利率5%,也就是以后你能拿回來每年5萬的利息和最后100萬的本金; 但是你現在花掉了103萬,最后收回的本金只有100萬,所以這個3萬(溢價)你是通過每年5萬的利息拿回來的。 就是一開始你投入的本金是103萬,通過每年5萬的利息收回了一部分,最后變成了100萬。攤余成本開始是130萬,慢慢減少變成了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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