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特別是更換工作,很容易造成斷繳,而連續(xù)繳納社保對于每一個人都十分重要,特別是對于打算在當地買車、買房以及積分落戶的外地人來說更為重要,下面小編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日前,北京市社保中心出臺了新政策,社保補繳的辦理流程簡化到可以在網上辦理,完全不用跑腿啦!這可是一件大好事兒。 可是這個局限性在于目前只能補繳近三個月的社保,那么如果單位想補繳近三個月的社會保險應該如何辦理呢?下面就讓小編來和大家聊一聊。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申報近三個月的社會保險時,可以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參保單位經辦人在辦公室輕點鼠標,就可以輕松完成社保補繳申報業(yè)務,不需要再到社保經辦機構人工辦理,此舉確實大大簡化了社保補繳的辦理流程。 話雖如此,但是操作起來可不是那么簡單的!首先你得滿足兩大條件。 首先,用人單位需要與銀行以及社保經辦機構已簽訂“北京市社會保險銀行繳費協(xié)議”;其次,申請有“北京市政務單位數字證書”。而且申報時間為每月5號至25號,每天上午6點至下午5點間。如果上述兩個條件都滿足,用人單位可以登陸“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選擇“單位申報 個人補繳”進行操作。 下面我們來說一下在辦理網上補繳業(yè)務時,都需要注意哪些問題,簡單地說,就 是要遵循以下5點規(guī)則。
1.具備登錄互聯(lián)網條件并具有北京市政務單位數字證書 (USB Key)和計算機安全與防 病毒措施的參保單位(單位數字證書的申請及使用須遵守北京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的相關規(guī)定, 具體詳見北京數字證書社保網上申報應用服務網站:http:// services-bjrb.bjca.org.cn)。 2.社會保險繳費結算周期為“按月”的參保單位。 3.在四險(四險指養(yǎng)老、失 業(yè)、工傷及生育保險)系統(tǒng)和醫(yī)療保險系統(tǒng)中的單位基本信息(社會保險登記證號、繳費地區(qū)、單位類型、組織機構代碼) 一致的參保單位。 4.不存在違反社會保險相關規(guī)定行為的參保單位。 三個月的社保補繳,頂多也就解決一部分人的社保斷繳問題,想要補繳更長時間段的社保又該怎么辦?而且這是針對企業(yè)的,自由職業(yè)者社保斷繳,外地社保斷繳又該如何補繳?面對這些問題,這個時候小編不得不站出來說一句,找“親親小保”啊,社保代繳,補繳,一站式服務,這么多繁瑣的步驟和要求,我們統(tǒng)統(tǒng)多慮了。 不過小編還是建議大家不要讓社保斷繳時間太長,雖然可以補繳,但是還是會收取滯納金的,平白無故多出一筆開支真心劃不來。 自2011年7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新發(fā)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分險種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即補繳日期為2011年7月(包含)之后的保險費時,按照補繳金額分險種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計算規(guī)則及方法如下: 滯納金計算規(guī)則: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四舍五入到兩位小數); 滯納金天數計算方法:滯納金計算止日期-滯納金計算起日期+1; 滯納金計算起日期:取結算日期的第二個月1日開始計算; 滯納金計算止日期:取生成申報表補繳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某用人單位2016年7月10日成功申報補繳當年4月份的社會保險費,正常的收款月應為當年5月份,則欠繳的起始之日為當年6月1日,因此用人單位除補繳5月份欠繳金額外,還應繳納自6月1日起,至7月9日止共39天的滯納金。 比如,該員工5月份按照最低基數繳納社保,單位繳費:879.36元,個人繳費:262.51元,總計:1141.87元。 那么,總共需要繳納滯納金為1141.87×39×0.0005=22.27元 現如今不只是燃氣費有滯納金,還有電費、水費、信用卡、交通罰款、物業(yè)管理費……各種名目的滯納金和利息收費充斥在我們身邊。社保超過一定的時間期限也是需要繳納滯納金和利息的,所以啊,社保千萬不要斷,真的遇到離職跳槽等情況,趕緊聯(lián)系“親親小?!保瑸槟纳绫1q{護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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