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卜兆旁刻上需要祈求的事情及其應(yīng)驗結(jié)果,被稱為“卜辭”或“甲骨卜辭”。卜辭一般都刻在甲骨的正面,也有極少一部分刻在甲骨的反面。有的是一條卜辭記載一件事情,正面刻不完就在反面接著刻。這種正反兩面的刻辭在早期的甲骨文中較常見,也有在一片甲骨上刻有幾件不同事情的。一般來說,一條完整的卜辭由以下四個部分組成。
(1)敘辭(述辭、前辭):記敘占卜的時間、地點和占卜者。
(2)命辭(問辭):命龜之辭,向龜陳述要占問的事情。
(3)占辭:記錄兆紋情況及所得出的吉兇判斷。
(4)驗辭:占卜后的結(jié)果或應(yīng)驗情況。
如武丁時期的這條卜辭就是這樣組成的:
“庚子卜,爭貞:翌辛丑,啟?(正面)獷貞:翌辛丑,不其啟?王曰:今夕其雨,翌辛丑啟。之夕允雨,辛丑啟?!保ǚ疵妫?
這條卜辭的組成部分和意思分別是:
敘辭:“庚子卜,爭貞?!币馑际牵骸案舆@天占卜,史官爭問道?!?
命辭:“翌辛丑,啟?獷貞:翌辛丑,不其啟?”意思是:“明天是辛丑,天會晴嗎?(又)問:明天是辛丑,天不會晴嗎?”
占辭:“王日:今夕其雨,翌辛丑啟?!币馑际牵骸吧掏蹩戳苏准y以后說道:今晚要下雨,明天辛丑,天將放晴?!?
驗辭:“之夕允雨,辛丑啟。”意思是:“傍晚時果然下了場雨。第二天辛丑,天也放晴了?!?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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