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主從關系看,神形兩者不得互移其位,理當神為主,形為仆,形必須服從神的需要。如果不遵循這一宗旨,那就可能魂不附體,形式也就成了無生命的軀殼。盆景造型是一切形式美的歸宿和極致,必然是神韻境界的容光煥發(fā),如果意境庸俗或者意境貧乏甚至沒有意境,以致欣賞者的審美思緒只能終止于形式,那么,形式上的一切精雕細琢和慘淡經營都將是徒勞。 可見我們又不可陷在形式美的圈子里津津樂道,徘徊不前,我們追求的終極目標只能是也必須是作品內在的神;這既是作品自然屬性的本質流露,同時也是作者個性的表現(xiàn),這后一點尤其重要、能把自己擺進去,“進入角色”,與自然融合為一,做到我中有物,物中有我,,作者能與作品借此神交,才有可能誘發(fā)觀者思想感情的共鳴,進入作品境界而“神與物游“。能讓無聲的作品代替作者說話,剖露作者的性格、氣質。這就是自然的人格化;這就給觀眾提供了更高層次上美的享受。這種享受決不止于外表形式而已,能在自然物面前具有靈敏的感應,通過心理反射,既善于對自然物寄意寓神、從而使自己與“萬化冥合”,又從這種與自然的“冥合”中吸取無窮無盡的精神營養(yǎng),這是我國民族文化的好傳統(tǒng)?!皻q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洋洋乎與造物者游,而不知其所窮”,這些都是先哲們人化自然的心理寫照:今天我們也應當磨礪自己,不斷加強自我修養(yǎng)、把自己的“內在美”滲透到作品中去,要在樁景的榮枯生死對立統(tǒng)一的藝術形象的塑造中刻劃作者的自強不息和自我犧牲精神;不嘩眾取寵,不僥幸取勝,而以深沉、執(zhí)著的追求到自然物中去剖露自己誠摯的感情。 有些別具—格的夸張與變形,按傳統(tǒng)習慣,可能被認為是一種“犯規(guī)”,但如果撇開成見去細細揣摩,又可能發(fā)現(xiàn)這種“犯規(guī)”正是作者在“法”外所發(fā)現(xiàn)的“化機”,是慧眼獨具、茅塞頓開的大徹大悟。能致力于“法”外求天趣,“在不經意處經意”,盆景造則就不至于模式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