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神通與法術 文/胡逸玄 神通者,全憑六根而出,聚意而成,不假任何行為,隨機而成。 法術者,全憑意象而出,聚象而成,或動或唱或跳或舞,控場而成。 神通之修煉,總以六根覺照為是,故可盡六根根性功能之極,然而人心念頭不純,故而欲念牽引,亦發(fā)幻覺之境。而此幻覺之境,即成法術之基石。 法術者,乃聚象控場而成,例氣功熱之時“帶功報告”即是法術。例“正一派祛鬼”亦是法術。神宵派之雷法,亦是法術,法術之訣竅,妙在控場而引導心相?,F今“成功學培訓”皆法術一類,即今之“心理暗示”。 此法運用得當,卻可治病救。是在學賢之運用。 然世俗學人,真假難辨,或自已不利行修為,而假法術以為神通,哄騙世人,或斥法術以為外道,不足為憑。例佛家“禪七”組場,是法術否!智者明之。天下之大,奧妙之廣,非人之知識所能限有,然一心之空無,卻能突破諸有而回歸本源。此即作文之說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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