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座的各位中肯定有人小時候有過這樣的想法:等我長大,我要把全世界的壞人都抓起來,只把好人留下。這些剩下的好人絕對沒有什么道德上的瑕疵,社會上人人互幫互助,沒有不公,也沒有犯罪。 我們都是普通人,所以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也就是想想罷了。不過歷史上卻真有這樣的一個皇帝,不管他是真的嫉惡如仇,還是有強迫癥。反正人家曾在一段時期內頒布過一條特殊的法令:“盜一錢以上皆棄市” 這個皇帝就是隋文帝,而這條法令曾在唐朝編撰的《隋書·刑法志》中有過記載。 隋文帝 不管偷多少,都要殺頭,也就是說你即使偷上一塊錢,要是被抓到了,那也是殺頭。 隋朝曾經(jīng)有三個小伙子路過瓜田的時候口渴了,所以就偷了個瓜吃。本來這沒什么,最多討人厭,但還不至于死。 不過這幾個小伙兒比較倒霉,被人告發(fā)了。隋文帝知道這件事后,就把這三個小伙兒都斬首了。即所謂的“三人共盜一瓜,事發(fā)即死” 一個瓜斷送了三條人命,這可比“二桃殺三士”都要狠啊,但是如此嚴苛的法令卻并沒有換來社會的安定,反而使社會治安更亂,這是為什么呢? 原來官府要定一文錢的罪實在是太簡單了,只要生活中稍微不注意,你就稀里糊涂地拿了別人的幾文錢了。要是再遇到了不懷好意的人,那你可就完了,身家性命都可能被這一文錢斷送了。 所以,這條法令的頒布不僅重懲了那些愛小偷小摸的人,同時也使得一些老實人蒙受不白之冤。大家想,反正我偷一文是死,偷一兩也是死,那我還不如多偷點呢。 于是,在這條法令實行期間,隋朝境內的小偷小摸是沒了,但是憑空多了很多的江洋大盜。這時間長了,隋文帝也反應過來了,趕緊就停止了這項法令。 隋文帝這人在歷史上的地位還是很高的,不僅個人很檢點,沒有什么桃色新聞(也不可能有,獨孤皇后太強勢)而且生活節(jié)儉,最重要的是他功績大。 一個節(jié)儉,檢點的皇帝通常也就代表他是碌碌無為的平庸皇帝,但是隋文帝不僅滅了陳統(tǒng)一了天下,而且在他治內還修建了廣通渠,廢除了苛捐雜稅,開創(chuàng)了開皇之治的局面。 這些功績都證明了隋文帝在軍事和政治上都是有出色的才能的,但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晚年卻濫殺大臣,輕用民力,甚至制定了“盜一錢以上皆棄市”“三人共盜一瓜,事發(fā)即死”之類的荒唐刑法。 隋文帝治國20年,晚年尚且糊涂,更不用說那些沒有治過一天國的網(wǎng)絡“憤青”了。 而在那些“憤青”的眼中,什么都是該死的。拐賣小孩兒——槍斃,入室盜竊——槍斃,甚至販賣狗肉(雖然有些是違法的)也是槍斃。 在他們的眼中沒有量罪,沒有司法,只有所謂的“絕對的道德”。仿佛你在道德上有缺陷,那你整個人就不配活著了。 這種觀點是很可怕的,個人的失德甚至于社會整體的失德,雖然不光彩但都可以原諒,而社會整體法律意識的淡薄對于整個國家來說卻是致命的。 (喜歡小編這篇文章的請點一下右上角的訂閱,同時也感謝你們看到文章的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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