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命篇[1](一) 天命凡間生靈之命,皆由上天所賜。 上天以天雷之精陽,以至陰之炁為引導,為陰靈鑄就凡軀。 皇天大德承自玄道,生而不有,長而不宰[2]。 因此生靈之命雖由天所賦,但是自出生之日,便擁有了自由,可以主宰自己,行使自主權。行使自主權的過程,天是不會干預的。 上天賜與生靈自由的權力,其數(shù)量值,稱“自由度”。 但自由的權力總是與責任相聯(lián)系的,天在賜與生靈自由權的同時,也使他們承擔了與這權力相應的責任,這責任就是生靈的“使命” 天的恩賜,總稱為“命”。 上天是非常公正無私的,不會偏袒任何生靈。 因此,生靈獲得的自由總是與其責任相對應:較多的自由對應較大的責任,較少的自由對應較小的責任。有限的自由對應有限的責任,無限的自由對應無限的責任。 但對于生靈而言,自由都是有限的,并不存在無限的自由。 若生靈不能有效的使用自己的自由,在用盡自由之時還不能完成自己使命,上天便不會再賦予他新的使命,除非這些使命得夠完成。 “自由與使命”,是天賜與生靈的恩典,它們本是一體的,因此兩者的合稱就是“命”。 自由的多少、使命的大小總是一致的,它們的值,就稱為“命數(shù)”。 “命數(shù)”的概念指的是“恩賜的多少”。 上天恩賜生靈的過程,稱為“授命”。 使命完成的時限,稱為“壽命”。 壽命的長短,與個體的命數(shù)是相關的。 生命的過程,稱為“命理”。 當生靈的自由用盡,他的壽命也就到了頭,個體的凡軀就會死亡。
“失命者”將在死后面臨上天的懲罰。 因此任何生靈都不能隨意拋棄自己的使命,任意妄為,浪費自己的自由。 否則必將承擔相應的后果。 也正因如此,生靈才必需勤奮,克制的使用自己的自主權,避免在完成使命之前用盡這些自由而失命。 [1]主要在是衍篇的基礎上描述生命的來源、命運的特征、一生的過程、死后的歸屬,以及生命意義。 [2]老子曰: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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