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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飲酒行“犯罪令”
一次,歐陽修和朋友們一起飲酒,規(guī)定每人作詩兩句以為酒令,詩的內(nèi)容必須犯徒刑以上的罪過。
于是一位朋友吟道:“持刀哄寡婦,下海劫人船。”
另一位也吟道:“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span>
歐陽修接著吟道:“酒粘衫袖濕,花壓帽檐偏?!?/span>
有人認為他的詩不至于犯徒刑,因而提出疑問。
歐陽修笑著說:“列位想想,被酒佯狂,放蕩無羈,還怕不犯徒刑以上的罪嗎?
來自: 陋室書屋2 > 《社會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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