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詩云:人猿相揖別,幾個石頭磨過! 可惜今年的科學進步越來越來打臉,原來不僅類人猿而且弱智的猴類也能使用工具甚至還能使用貨幣! 當然這是在人工試驗的條件之下,但至少從智商、社會組織、邏輯思維層面,靈長類的其他動物并不見得比我們低等!改造自然的能力雖然是人從靈長類超拔而出的重要能力,但尚不是人能夠擺脫獸性而具有人性的關(guān)鍵! 中華古代哲學與西方古典哲學一樣,其出發(fā)路徑都是德性哲學,但將善做為一種根源性的稟賦植根于人本身——“人之初,性本善”!但如果赤子餓則泣,飽則樂更接近所有動物之本能,而不能視為超拔之人性。所以,夫子有修、齊、治、平之術(shù)幫助君子來成長,但夫子也同亞里士多德一樣,敏銳的發(fā)現(xiàn)如果禮崩樂壞,即使有向賢之心,如果不能乘舟海外終是難免于墮入泥淖! 亞里士多德的解決之道,是通過善好政制來形塑善好公民,正如jus civile是具有caput(人格)的homo(人)的ius(法),homo要從靈長目中超拔成為human,而真正具有健全的人格,而不僅僅以為血緣、性別、國籍等外在因素,除了內(nèi)省的自我修行之外,更重要還在于善好生活的熏陶與養(yǎng)成。正如《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基本法》第2條對自由權(quán)的界定,個性自由發(fā)展之權(quán)利行使的界限在于不得侵害他人權(quán)利,不得違反憲法秩序或道德規(guī)范! 良法方能形成善好生活,方有希望育化出具被健全人格之善好公民,而公民者或者需從點滴善好生活習慣的養(yǎng)成,方能明憲法精神之美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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