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鼎生教授 編者按 著名民法學家、華東政法大學傅鼎生教授因病于2017年8月3日在上海瑞金醫(yī)院逝世,享年65歲。傅鼎生教授曾任華東政法大學民法學學科帶頭人、經(jīng)濟法學院黨委書記,《法學》主編、《東方法學》主編。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期刊研究會副會長。本期匯編張谷、金可可、朱曉喆、郝鐵川四位教授的悼念文章,以志紀念。 本期推送轉(zhuǎn)自公眾號“雅理讀書”2017年8月7日推送,敬請關注! 張谷: 覺者入滅 ——紀念傅鼎生老師 傅鼎生老師走了。一年半以前,他徘徊在人生的邊緣。今天早上,老師還是走出了人生,離苦得樂。
傅老師走了,我并不意外,因為早有心理準備。一年半以來,時常記掛著老師的身體狀況。
2016年3月2日,在燕山飯店,中國法學會召集主要由民法學者參加的會議,聽取學者對《民法總則(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我和傅老師正好都參加了下午的那場會議。在會上,傅老師敢于講真話,直抒胸臆,鞭辟入里。其中對于立法體例上的一些看法,于我心有戚戚焉。所以,我聽著很解渴,很興奮。
大概是4月中旬,上海外貿(mào)大學法學院李磊同志來杭,落實下旬我去開講座的細節(jié)。一起茶敘時,聊到傅老師和傅老師主持的《東方法學》。李磊告訴我,傅老師生病了,而且很重。聯(lián)想到一個多月以前,傅老師會議上的意氣風發(fā)、慷慨陳詞,我實在難以接受。當時就想著4月下旬乘著滬上之行,一定要抽時間,專門去探望傅老師。
由華政孫維飛教授聯(lián)系妥當,4月28日下午,孫維飛、紀海龍、姚明斌三位陪我,一起去瑞金醫(yī)院探視傅老師。當時,傅老師手術后不久,還有炎癥,還在發(fā)燒,身體虛弱,遵照醫(yī)囑,不能多說話。雖然傅老師那天精神不錯,我們還是不忍讓老師受累,所以,說了一些安慰的話,很快就出了病房。臨走時,我希望老師早日恢復健康,到杭州、到月輪山下、到浙大法學院來看看,來一場“之江論劍”。 因為之前聽說傅老師要退下來,離開他心愛的教學事業(yè),我就心心念念,盼著他來之江走一遭,給我們的學生有所開示。
那幾天,我心里也不是沒有想過最壞的情形。4月30日,我轉(zhuǎn)發(fā)傅老師的“民法與做人”一文時,加了一個長長的按語:
傅鼎生,傅老師,其為人之好,有口皆碑;其對民法理論思考之深,對民法實務了解之透,人所共知。我從八六年學習法律學,各部門法學中尤喜民法學。之所以然者,正如傅老師說的,民法中包含做人的道理。當時傅老師從教不過四五年,還算“青椒”吧。我們班的民法老師有事,傅老師為其代過一次課。 近三十年過去,我仍確切記得,那天傅老師講授的內(nèi)容是相鄰關系。教材、民通都寫得很簡約,傅老師從從容容,不疾不徐,介紹法德民法有關規(guī)定,并結(jié)合我國的情況加以闡釋,要言不煩,深入淺出。打那時起,我對傅老師肅然起敬,一敬,就敬了三十年。其實,傅老師說的民法與做人的關系,說的是“實然”,更是“應然”。 民法學界,待人以誠,平和沖淡的人,相對而言比較多。有意識地把學問與做人打通,并且在個人修養(yǎng)上達到很高境界,即此而言,能夠像傅老師那樣德藝雙馨又有公心的學者,并不是很多。后進如我輩,應該多向傅老師學習,不僅是專業(yè)方面,更要在做人上下切實的功夫。
其實,我對傅老師的敬重,是自然而然的。究竟什么原因?自己也從未認真想過。民法學界,人才濟濟。傅老師作為學界中人,頭上并沒有什么了不得的光環(huán),學歷也就是本科畢業(yè),西南政法78級。但在我的心中,他的分量卻是沉甸甸的,而且“一敬,就敬了三十年”!
傅老師是我的老師,是我非常敬重的老師。他對我很好,像他對待其他人一樣。我對老師的動態(tài)也很關心。一天,我看到孔夫子網(wǎng)上有老師寫的《民法概論》,是1999年他給上海市行政執(zhí)法人員培訓用的教材,便買來學習。傅老師談民法的性質(zhì)時,特地說到“民法是人法”,將人格與意志、意志自由的關系,做了一番發(fā)揮。
然而,我跟傅老師的交往并不多。大學時,選過他開的“知識產(chǎn)權法”課程。1998年,梁慧星老師去浙大講學,我建議,華政也乘便邀請梁老師講一講,當時就是由傅老師安排的,晚上還一起吃的飯。 此外,和傅老師有過一些共同參加的會議。記憶中,單獨的、面對面的談話只有一次,還是幾年前,在上財豪生賓館。傅老師很爽氣地說,張谷!你以后來上海,隨時歡迎你到華政來。要是想回華政看一看,講一講,隨時給我打電話。我在編《東方法學》,你得給我一篇文章。文章的事,我不敢忘記。我手頭有一篇文章,原是參加中德私法論壇的報告,放了好幾年了。有刊物跟我要過,我一直沒給。想著再補上幾張圖,再改一改,才好拿出手,才好向傅老師交待。現(xiàn)在想來,一切都晚了!
我跟傅老師交往不多,所以,我對老師的籍貫、生年、家庭關系、學生情況,幾乎都說不上來,我也無法評說老師的學問、道德。但是傅老師對我很信任。我曾經(jīng)專門給傅老師寫過一封信,唯一的一封,是為一個學生報考博士寫的推薦信。為了慎重起見,我和這位學生詳談過一次,借機進一步了解其考博的動機、專業(yè)的程度。同樣為了慎重起見,我在寫推薦信時,用的是八行箋,鈐以名章。后來,傅老師告訴我,這位學生程度不錯,錄取到他名下。
交往不多,而又敬重有加。其中的因緣感應,今日方才恍然大悟:正是與傅老師最初的一面之緣,改變了我的人生道路;正是傅老師的一次代課,開啟了我對民法的喜愛。
《民法通則》頒布那年,我跨入華政的大門。剛進門就差一點被踢出門。我多數(shù)時間是獨來獨往。為了保住學籍,我拼命讀書,其實也是藉以排遣苦悶。說實在的,我當初對法學沒有多大興趣,志不在此。抄過老子的“道德經(jīng)”,抄過戴望舒的詩,讀過沈從文的小說和散文,也讀過盧梭的《愛彌兒》。而結(jié)束這一段“不正經(jīng)”,讓我對法學真正發(fā)生興趣的,正是傅老師!
大二的時候,李志一老師擔任民法課程。講到相鄰關系部分時,李老師臨時有事,由彼時還是青年教師的傅老師來代課。白凈的面孔,頭發(fā)略為卷曲,鼻梁上架一副眼鏡,斯斯文文,說一口上海普通話,這是傅老師給我的第一印象。
《民法通則》中相鄰關系只有一條規(guī)定,教材上寫得也很簡單。就是這僅有的一條規(guī)定,讓傅老師說起來,卻像開閘放水,綿綿不絕。傅老師按照通水、排水、用水、通行、管線的通過、鄰地的使用、竹木枝根的割除等等,口若懸河,娓娓道來,非但不枯燥,還很有畫面感。
相鄰人之間關系的調(diào)整,殊非易事,非得極盡利益衡量之能事,方能妥善,所以,傅老師沒有完全止于現(xiàn)行法的措辭,而是從法理上闡述當事人關系調(diào)整的“所以然”:何以土地權利人的權利,一方需要擴張,另一方需要受到限制,何以擴張的一方需要限定在必要范圍內(nèi),何以另一方有權獲得償金,條分縷析,令人心折。
傅老師的講課“出于中國法,又超越中國法”。傅老師不僅立足于《民法通則》第83條的規(guī)定,而且對法國民法、德國民法上的相關規(guī)定,更是信手拈來,比較折衷,豐富了教學內(nèi)容,啟發(fā)了學生的思考,更是給我們初學者開了另一扇窗!
說真的,作為初學者,我們只知道華政的哪位教授參加了統(tǒng)編教材《民法原理》的寫作,對于年輕教師,包括傅老師,并不了解。吊詭的是,恰恰就是傅老師的這次代課,讓我看到了不一樣的民法!原來民法可以如此有煙火氣,背后又隱藏著深刻的形上思辯。原來擔水掃地,飲食男女,最世俗的種種,不過是“法相”。傅老師這一次課,當真就是那指月的手指,度人的津梁!
這么多年,我一直認為傅老師民法功力深厚,所以講起課來舉重若輕。直到今天才知道,傅老師為了講好課,分析好案件,竟然翻爛了幾套史尚寬的“民法全書”。而且,也是到今天,我才明白,自己對老師的敬重,不是沒有來由的。在民法和做人的道路上,傅老師是先知先覺者,他以他的自覺,又使我和許多像我一樣的后來者覺悟。從這個意義上,祂稱得上是得道的“覺者”。
今天是“覺者”法身入滅的日子,時在公元2017年8月3日晨7:25。 張谷(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
金可可: 傅鼎生老師二三事 博學多才
傅老師民商法學功底精純無比,此是世人所公認。在課堂上講授、電視上出場的風采,大家可能多有目睹。這里我要說的是,在很多針對具體案例的專家研討會上,傅老師是堪稱獨步、難以企及的。在很多這樣的場合,我注意到,傅老師提出其意見后,思路就此定局,旁人就很難跳出其所確定的基本框架,最多只能在此框架下作小修小補。 而且傅老師提出自己的觀點,一般不會直接針對此前他人提出的不同觀點,而是將自己觀點背后的道理講得清晰明白,委婉地令他人心悅誠服地意識到此前的觀點有哪些紕漏。更令人叫絕的是,此類研討會一般是由傅老師最后進行總結(jié)和梳理,在數(shù)個小時的研討中,難免有各種各樣雜亂的觀點,各種論述也往往不在一個層次上,但傅老師邊聽邊說邊記,到最后進行總結(jié)時,層次分明、條理清晰,旁邊的記錄員只需要事后整理出來,就是一份近乎完美的法律意見書。 應該說,這是每一場專家研討會上的高潮,此時我每次都是帶著近乎享受的樂趣來感受民法的精妙,我也注意到其他在場的同事、專家此時的表情都是愉悅的,這說明他們和我有類似的感受。 傅老師的精深學問,來自于熟讀精思。有一次偶然聽傅老師提起他的一套史尚寬又翻爛了,要去買一套新的,原來傅老師將史先生的著作都翻爛了好幾套! 傅老師的精深學問,來自于與實踐的精密結(jié)合,民法作為一門解決實際問題的學科,注定只能與實踐共同成長,傅老師在這方面是我們的典范,他始終緊密關注實踐中出現(xiàn)的新問題、新案型,積極提出法律適用上的方案,極大地影響了法律實務的發(fā)展。 傅老師的精深學問,更是來自于他過人的天賦,從事民法的研究,除了要求思維縝密、邏輯清楚外,還要求思維具有穿透力,這除了后天培養(yǎng)外,往往頗有天賦的成份,在思維的穿透力上,我接觸過的民法學人中很少有人能與傅老師比肩,有很多具體的案件或法律問題,我們還在苦思冥想時,傅老師往往很快很輕松就點出了問題點,指明了方向。 在民商法學界,華政民商法學科以精細、務實、注重比較法資源結(jié)合本國法條的本土化運用而著稱。此種風格之形成,實與傅老師帶領民法團隊數(shù)十年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其言傳身教,流風所及,影響一代一代的華政民法學人。
從點點滴滴看傅老師人格的偉大
來到華政工作后,在有幸和傅老師共事的十多年時間里,時時感受到傅老師在工作、生活中人格的偉大。 傅老師說話做事,永遠站在對方、他人的立場上,為對方、他人考慮,利益讓給他人,困難留給自己。 2016年的春天,我們民商法碩導組改革學術型碩士的主干課授課模式,原來是由某一位老師承擔某一門課程,經(jīng)過大量的調(diào)研,發(fā)現(xiàn)這種授課方式對于學碩而言存在一些弊端,所以要改由多個老師共同講授、每一老師講授其比較有心得的專題,我們決定先從債法原理開始試點。當我向傅老師匯報了這一設想,并請傅老師能否撥冗講某個專題時,傅老師不顧自己工作的繁重,欣然答應,并說“講幾講都可以、你來定”。 后來第一講開講,韜奮樓121是人滿為患,我發(fā)現(xiàn)傅老師是咬著面包來的,一問之下,原來他是上午乘飛機到北京開會,會后馬上趕回來講晚上的課,來不及用晚餐。就這樣,傅老師不顧勞累,晚上又講了三個多小時的課。 還有不久之后的一天早上,碩導組進行畢業(yè)論文的預答辯活動,我和傅老師是在同一組,就在即將到預定開始時間時,傅老師很著急地給我打個電話,說昨晚胃痛了一個晚上,現(xiàn)在要去醫(yī)院檢查,不能來參加答辯了,要麻煩你另安排他人替代了,并說:預答辯學生的論文還在我這里,我自己沒法送過來了,已經(jīng)安排學生去取了送到答辯教室。在這樣的時刻,傅老師還在關心答辯學生的論文如何送過來!
解惑答疑
傅老師病后,一開始在仁濟醫(yī)院南院住院,我和一位同事去看傅老師,送了傅老師一份佛教護身物。此后我陸續(xù)去看過傅老師幾次,有時是代表學院,有時是代表學科,傅老師雖無宗教信仰,但每次見到我都會專門提起這個護身物他一直保存著。另一件每次去看他都提的事,就是華政民商法的發(fā)展要堅持以法條的解釋適用為中心,要堅持精細務實的傳統(tǒng)。 8月1日下午,劉憲權老師、歐亞書記、張卓華老師和我去瑞金醫(yī)院重癥監(jiān)護室探視傅老師,重癥監(jiān)護室一次只能進去一人探視,劉老師先進去探視,我是第二個,進去后看到傅老師躺在病床上,掛著氧氣,瘦弱了很多,雖然因呼吸困難等想來頗有痛苦,但眼睛還是很有精神。 傅老師看到我就微微一笑,主動斷斷續(xù)續(xù)地說:“法律解釋學……要……堅持”,我發(fā)現(xiàn)傅老師講話很輕、很困難,為避免他講話,就接過話頭很簡短地向傅老師匯報了一下民法典分則最近的立法情況,傅老師這時接話說:“要……講邏輯……”,大概一兩分鐘后,傅老師揮揮手示意我早點走,就在我揮手向傅老師告別的時候,傅老師突然又很艱難地、努力笑著對我說了一句話:“那個……小東西……還在”。這就是我們的傅老師,在任何時候他在意的都是別人的感受!
斯人已去,但愿傅老師人格上的偉大成為我們每個有緣人精神生活的滋養(yǎng),成為我們逐步完善自身人格不竭的動力! 金可可(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朱曉喆: 悼念傅鼎生老師 ——一點側(cè)記 8月 3日于旅途中驚聞傅鼎生老師去世的消息,一時間心神茫然不知所措。 傅鼎生老師是我最敬愛的學者長輩之一,其學問人品有目共睹。我于1998年考入華東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yè)碩士研究生,1999年從傅老師學習《債權法》和《票據(jù)法》這兩門課程。傅老師的教學思路清晰透徹,理論闡發(fā)常有四兩撥千斤之效。 尤其是《票據(jù)法》這種技術性極強的學科,傅老師理論聯(lián)系實際,使人得窺民法教義的精密之美!我們讀研時,民商法教研室名師薈萃,我是師從彭萬林教授(已故),但很多時候(記得經(jīng)常是周三下午)也向傅鼎生、張馳等當時中青年教師請益學問,各位老師像對待自己弟子一般對待我們,毫無門戶之見。 更重要的是,以傅鼎生老師為代表的華東政法大學民商法教師,以一種高度的學術自由精神,在學生論文的選題和研究上,充分尊重和信任學生的觀點。傅老師最喜歡教學生把很多民法問題回歸到民事主體的自由意志之上,常說這是民法平等、公平、誠信的價值根源。 或許正因為華東政法當時遠離各主流學派,我一直得華政民法老師交給我們的是客觀的、經(jīng)過自己批判檢視過的民法知識,而非唯一家之言、唯主流是從。總之,這些潛移默化的熏陶,使我們這些年輕學子深諳自由意志與私法自治的哲理精髓,不僅治學,甚至為人處事,受益終身!
及至我本人2005年至2013年在華東政法大學民商法教研室工作期間,與傅老師接觸更多。傅老師當時作為民商法學科帶頭人,深知學科建設意義遠大,組織教研室的老師們集思廣益,為學科發(fā)展獻計獻策,申報上海市教委重點學科。 尤其是傅老師鼓勵年輕教師舉辦各類學術活動、擴大學術交流、建立學科資料、創(chuàng)新教學模式,吸引學術人才,凡此種種舉措,無不以學生和教師為本。今日所見,華東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科在中國民法學界的地位和影響逐步提高,成為華東地區(qū)甚至全國的民法學研究重鎮(zhèn),傅鼎生老師功不可沒。從8月3日學界朋友圈的悼文也可見一斑。
盡管民法大部分規(guī)則是講權利本位的,但教民法的傅老師,在生活中卻處處與人為善,先人后己,處事不講求回報,對他人不會拒絕。曾聽他的一位西政78級本科同學(也是學界前輩)談論,本科期間,傅老師與同學從西南重慶坐火車臥鋪同行放假回家,一路上傅老師竟主動拿起掃把、簸箕幫助列車員一起打掃列車車廂。說這個細節(jié)故事,是想說,傅老師是個“好人”,但他絕非刻意如此,而是一種性情、一種品格。 傅老師在上海電視臺做過多期案例分析的節(jié)目,很多上海的老百姓都認識他,而且印象深刻。有一次,我與傅老師一起打出租車,上車后,司機立刻就反應過來說,您就是經(jīng)常在電視上分析案件的專家傅老師吧,并攀談起來,可見其受歡迎程度?,F(xiàn)如今上電視講案例的專家老師多了去,但像他那樣把法律講解的通俗易懂,老百姓都能接受,還是不多見。
今年春天,與傅老師聯(lián)系過幾次要再去看望下他,但他一直身體欠佳不便見面,但不想有一次在中山公園偶遇傅老師從醫(yī)院治療后回家,師母和女兒隨行。我就以陪伴為由,隨傅老師步行回家。 當時傅老師并不談論自己病情,而是告誡我:作為一位民法老師,一定要把民法的全部內(nèi)容教過一遍,知識點沒有死角,才能融會貫通民法,才能教書沒有盲點!要運用民法教義學的分析方法解決商法等其他法域的法律解釋問題,把法教義學方法擴大!當時的我,一者感動于傅老師的教誨,一者羞愧于自己多年來仍然學藝不精,還令傅老師惦記著我的教學研究問題。豈料這也是傅老師對我的遺訓。
傅老師走了,民法界失去了一位好學者,于我而言,人世間失去了一位好長輩。人說高山仰止,但傅老師讓我看到了真正的高山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學問人生中的點滴澆灌。有位老師說,傅老師走了,我們不要總悲悲切切,而應該轉(zhuǎn)化為一種前行的動力,我同意。念及此,擦干眼淚,收拾下心情,繼續(xù)把該做的事情做完,該走的人生走完! 2017 年 8月 4日 于旅次 朱曉喆:上海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教授 郝鐵川: 最是人間留不住 ——追憶傅鼎生教授 鼎生兄在經(jīng)歷了一年多與病魔的頑強抗爭之后,最終還是力不從心,撒手人寰。今朝塵去光生,照破山河萬朵。各方哀思如潮涌來,令人難以心平氣定。 我和鼎生兄曾一同在香港城市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同在法律系任職,一同擔任過民法學科負責人,聯(lián)手把華政民法學科打造成上海市教委重點學科,一同在《法學》雜志任職,一起搬進十一號高樓,相交、相鄰、共事三十余年,快樂過我們的快樂,痛恨過我們的痛恨,悲傷過我們的悲傷,遺憾過我們的遺憾。 如今,陰陽兩隔,生死茫茫,縱有萬般感懷,何以促膝相訴?
一、一個一生只愿做“二把手”,不愿做“一把手”的人 1995年我從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調(diào)任《法學》總編時,認真地向組織上推薦已為系副主任的鼎生擔任系主任。組織上也有此意,但沒想到鼎生偏偏沒有此意!在主持了一段法律系的工作后,他找到我說,鐵川,我還是來你這里當個副手吧!你知道的,我這個人不愿當一把手。 我說,你來《法學》,我當然是求之不得,因為《法學》的特色是緊密聯(lián)系實務,我興趣在理論法學領域,而你恰好擅長實務分析。但你來了,對法律系是重大損失,我于心不忍呀。他說,哎呀,我愛做我想做的事。你知道,我不適合、也不想做一把手。 就這樣,我們倆從法律系的同事,又成了《法學》的同事。我負責麻辣燙短平快的理論法學欄目,他負責緊扣實務前沿探索的欄目,實現(xiàn)了雜志社憲政般地和諧運作。 在這前后,上海市教委要搞一批重點學科建設,法律系擬報法制史和民法兩個,幸福去四所后,鼎生一直是民法學科的負責人。但這次他很認真地找到我,說,你老弟名聲大,為了保證讓民法拿到市重點學科,我和同事們商量好了,由你來擔任民法學科帶頭人。再說了,你還寫過幾篇民法方面的論文,咱們這樣做不算造假。 我說,除了授業(yè)金立琪老師之外(我曾跟著金老師的研究生聽了一學期金老師的課),你可以算我的民法啟蒙老師了,你讓我情何以堪?鼎生說,咱倆之間就不要再客氣了,你多請民法教研室的人喝點酒就可以了。 2000年我離開華政、不再兼任《法學》總編時,我滿懷希望地和組織上說,懇請這次把鼎生扶正,擔任總編。我還說,鼎生擔任過學校分房辦主任,贏得上下左右的交口稱贊,所以,擔任總編一個時期之后,至少可以讓他擔任分管后勤的副院長(即后來的副校長)。但鼎生還是那個想法,不愿當一把手,寧可讓一位副院長兼總編。 一個一生真心愿當二把手、輔佐一把手的人,能不被吳弘兄稱為“好人”嗎?
二、一個知行合一的民法人格化代表 當年因為我把“民法為萬法之母”、“公法易逝,私法長存”掛在口頭,逐和鼎生結(jié)為學術知音。但多年來的閱歷使我感到,法律人能夠知行合一的鳳毛麟角,鼎生是我見到的唯一的知行合一的民法人格化代表。他生活中民法化,工作中民法化,思維上更是民法化了,所以,連王澤鑒這樣的民法前輩、大家也要望之驚嘆。 華政民法學科有個大大的怪才李錫鶴。他早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身歷文革磨難,平生唯愛思考。年近五十時和民法教研室馮菊萍老師結(jié)為伉儷。老李本來在院辦工作,但與菊萍一體化之后,迷上了民法,苦心鉆研民法哲學。因為曾經(jīng)遭受歧視,首先便思慮民法上的身份平等原則。他對西方人首倡的人生而平等極為認同,但對西方人稱此原則“不證自明”、“毋需證明”甚為不滿:任何真理都需證明,何來毋需證明的真理?因此,他發(fā)誓要證明人何以生而平等這一法學上的“哥德巴赫”猜想。 老李這個人思想深邃,但拙于表達。連老李愛人馮菊萍都聽不懂他的論證表述,最后無法忍受他的晦澀,拒絕與他探討。老李沒有傾聽者,幾乎痛不欲生。 多虧有了個傅鼎生!老李向他請教,鼎生開始根本聽不明白老李在說什么,但鼎生總是微笑點頭,連聲不斷的“有道理,有道理”。幾個月下來,鼎生真的聽明白了老李的所思所想,向我說“老李有偉大發(fā)現(xiàn)!”鼎生背書推薦,老李送來了大作,我和鼎生把他的文字通俗化了一番,為了吸引眼球,我將標題改為《人為什么生而平等》,在《法學》上發(fā)表了。老李的觀點是:人之所以生而平等,是因人有獨立意志,而意志是自由的,所以生而平等扎根于意志自由。 從此,老李一發(fā)不可收拾,在民法哲學領域里呼風喚雨,新論迭出。但我深知,老李的思想建立在老傅的“痛苦”之上,華政沒有幾個人愿意去和老李探討那艱深的民法哲學話題,離了老傅,他會有精神生活? 后來,由于老李的民法建樹日益豐碩,在鼎生的運作下,老李由院辦一個普通文秘到了法律系民法教研教室,從講師、副教授到教授,成為國內(nèi)民法學界卓爾不群的學者。老李的軍功章上沒有菊萍的一半,而有鼎生的一半,不知老李以為然否? 因為我是華政第一個博士,鼎生擔任學校分房辦主任時,對我多有關照,我一直心存感激。后來屢屢合作共事,情義深藏于心。 我們朋友聚會,他總坐在我旁邊,理由是“鐵川酒醉之后喜歡拍人肩膀,使人疼痛難忍,所以還是讓我代人受疼吧!” 二十多年前,鼎生的父親以高齡仙逝,我參加告別儀式后,曾對鼎生說,你會高壽的!哪里想到他壯年撒手而去!鼎生啊,鼎生,你在先我而去這一點上真不夠意思,我就要退休了,我們曾經(jīng)相約結(jié)伴而游,相忘江湖,沐浴夕陽,我們曾經(jīng)約定去卡拉oK,你唱《三套車》,我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憲權唱《村里有個姑娘叫小芳》,鄒榮一旁倒倒茶,可這一切的一切,現(xiàn)在只有來日冥間實現(xiàn)了。 2017年8月5日寫于額爾古納河畔 郝鐵川(上海文史館館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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