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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纏足為何流行千年?

       靈石水華 2017-09-26

      纏足這種變態(tài)陋習是怎樣開始的,其實并沒有一個確切的記載,只是有幾種流行的(錯誤)說法:

      有些人認為纏足是南朝齊東昏侯蕭寶卷發(fā)明的,理由僅僅是蕭寶卷曾經(jīng)“鑿金為蓮花以貼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步步生蓮花”,后世把裹過的小腳稱為“三寸金蓮”。這個邏輯是有問題的,這只能說明他(可能是)最早以“金蓮”來形容女人腳的人。

      潘玉兒金蓮步步

      又有人說李后主應該為纏足這種風俗負責,理由是他的一個舞娘 “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然后跳舞給他看。其實后世那些裹小腳的女人別說跳舞了,連正常走路都困難,所以李后主的那位舞娘的 “以帛纏足”應該只是像芭蕾舞鞋那樣,為了舞者提供額外的支撐力而已。

      同一個詞在不同的時期含義往往并不相同,我們只看實物證據(jù)就好了。裹過的小腳穿的鞋子和正常的鞋子形狀是完全不同的。宋朝以前女鞋和男鞋形狀差不多,只是大小和裝飾有所不同,但從宋代特別是南宋開始,出現(xiàn)了大批給小腳穿的女鞋。與這些實物證據(jù)相印證的是,成書于南宋紹興十八年(1148年)的《墨莊漫錄》(作者張邦基)也說“婦人纏足,始于近世?!彪m然不知道具體誰是始作俑者,但可以確定纏足這種陋俗是從宋朝特別是南宋開始流行的。

      宋朝滅亡之后,裹腳的習俗卻沒有隨之滅亡。元朝統(tǒng)治階級并不裹小腳,但漢人卻把這當成一個光榮傳統(tǒng)保持了下來。明朝繼續(xù)裹腳,還越裹越小。清朝的統(tǒng)治階級也不裹小腳,曾多次下令禁止纏足,但漢人卻偷偷摸摸堅持纏足,到后來居然有一部分滿族婦女也跟著纏足。

      清朝的(康熙)皇帝下令禁止纏足主要是他在位期間經(jīng)常要打仗,或者在備戰(zhàn)狀態(tài),需要抽調男丁,所以要禁止民間人為地把女性弄成殘疾,浪費了本來可以從事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勞動力。結果過了幾十年,康熙需要打的仗都打完了,完了發(fā)現(xiàn)漢人還是堅持要裹腳,后來也就算了,隨便你們怎么發(fā)神經(jīng)吧。乾隆曾下旨禁止纏足,他也知道跟漢人說這些沒用,所以他的禁令主要是針對滿族女性。光緒年間,皇帝又下旨說,“未纏足者莫纏、已纏足者放纏”,照樣沒人理,康有為號召大家不要纏足家鄉(xiāng)人還要給他顏色看。

      大清滅亡之后,臨時大總統(tǒng)孫中山下令各省勸禁纏足,從開化的大城市居民開始,全國人民逐漸拋棄纏足陋習。比較倒霉的是處在信息不通暢的地區(qū)的女性,上海女性已經(jīng)不再纏足之后很久她們還在繼續(xù)纏。而且即使以后放足,之前纏足造成的殘疾也是永久的,所以即使在新中國成立之后,還有廠家按小腳的形狀專門制作鞋子給這些足部已然殘疾的女性穿著。最后一批纏足的女性去世之后,這種陋習徹底成為歷史,1999年,哈爾濱最后一家生產(chǎn)“三寸金蓮”鞋的工廠主人,將“金蓮”鞋楦送進了博物館。

      《勸放腳圖說·活動血脈》書影(1900年重刻本)

      從宋朝往后,男性文人對小腳的溢美之詞不絕于耳,而且把“腳小”作為“美”的主要指標。成書于元朝的《西廂記》里,張生初見崔鶯鶯,先感嘆她天姿國色,目光下移“休說那模樣而,則那一對小腳兒,價值百鎰黃金。”明末清初文人李漁在其《閑情偶寄》中,啰啰嗦嗦寫了一大堆關于小腳的品評。大家看到那么多文學作品里面寫“金蓮”,寫得垂涎欲滴的,好像那是多漂亮的東西,其實長這樣——

      因為裹腳的過程實在痛苦,而且小腳平時又穿在專用的小鞋里,并不會露出來,所以也是有人作弊的。于是有人設計了高底鞋,大腳穿進去也像小腳。李漁在《閑情偶記》中就有提到?!靶酶叩祝剐≌哂?,瘦者越瘦,可謂制之而又盡善者矣。然足只大者,往往以此藏拙,埋沒作者一番初心,是止提丑婦效顰,非為佳人助力。近有矯其弊者,窄小金蓮,皆用平底,使與偽造者有別?!彼约巴瑫r代的很多男性對這種行為非常的不以為然,還長篇大論的說: 反正就是認為作弊會消解認真裹腳的積極性。顯然因為裹腳而被弄殘的人又不是他。

      雖然我國自古(春秋戰(zhàn)國甚至更早)以來都以足部纖細為美,但這跟后來流行纏足造就的小腳完全不是一回事。清代小說《鏡花緣》中寫了“美麗的”小腳是怎樣造就的:

      “林之洋兩只金蓮被眾宮人今日也纏,明日也纏,并用藥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將腳面彎曲,折作凹段,十指俱已腐爛,日日鮮血淋漓……不知不覺那足上腐爛的血肉都已變成膿水,業(yè)已流盡,只剩幾根枯骨,兩足甚覺瘦小?!?/p>

      俗語說“老太婆的裹腳布——又臭又長”,是有道理的。裹過的腳洗起來特別麻煩,又要拆裹腳布,洗完又要重新纏上,所以裹過的小腳就不會經(jīng)常洗。而且小腳本身就不好洗,小腳是正常的腳被彎折包裹成的,特別容易滋生細菌藏污納垢——不管看上去還是聞上去都很可怕,——所以這樣的腳到底哪里美了?

      盡管如此,從宋朝開始直到清朝滅亡,近一千年來漢族民間卻都以女子腳大為恥、腳小為榮,而且愈演愈烈。女性的腳也越裹越小,宋朝剛開始纏足的時候是纏成五寸,后來變成四寸,到了清朝則纏到三寸,現(xiàn)存的實物小鞋中最小的,長度僅9厘米。小腳女人站著的時候,正如魯迅寫的——像一個圓規(guī)。

      正常腳與小腳的對比

      每個人都不自覺地成為幫兇。一個女人如果不是小腳,會被眾人嫌棄和嘲笑,男人也認為娶到大腳女人是自己的恥辱。腳平時很少露出來,但卻是婚禮的主角,明代以后婚禮的很多環(huán)節(jié)都包括對小腳的檢視?!稕誓仙徳挕分姓f,有個新郎因為新娘的腳大而傷心欲絕,離家出走。家人到處找他,后來在一個寺院中找到,此時新郎已經(jīng)泣不成聲。這些小腳既不方便走路,獲得的過程還非常痛苦,而且實際上還很丑——那為什么近千年來中國男人卻眾口一詞地以此為美,女人也以此為追求,不惜把自己弄成殘疾?

      連小孩都立志要娶小腳的女人:“我不要大腳媳婦,大腳媳婦上轎,會將轎底踏掉,天天滿街跑,我要小腳媳婦,天天在炕上盤腿作活兒?!?/p>

      從小孩的這段話終于說出了真相:眾口一詞顛倒黑白把惡心的畸形小腳說成“美”,其實跟“美”沒有一毛錢關系,這是一種社會共謀,目的就是要把女性弄成殘疾,剝奪她們自由行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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