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yè)實現(xiàn)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積存余額。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一)其他轉入;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五)應付利潤; (六)轉作資本的利潤; (七)未分配利潤。
三、小企業(yè)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借記“盈余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轉入)。
按規(guī)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時,借記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積),貸記“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積”科目。 應當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借記本科目(應付利潤),貸記“應付利潤”科目。
四、小企業(yè)按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準的應轉增資本的金額,在辦理增資手續(xù)后,借記本科目(轉作資本的利潤),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五、小企業(yè)本年度發(fā)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應增設“5801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虧損和相應增加的所得稅,借記有關科目,按應調整增加的應交稅金,貸記t“應交稅金”科目,按其差額,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虧損和相應減少的所得稅,應按調整減少的所得稅,借記“應交稅金”科目,按扣除調整應交稅金的部分,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按兩者的合計金額,貸記有關科目。
經調整后,應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耙郧澳甓葥p益調整”科目如為貸方余額,應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利潤)科目;“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如為借方余額,則作相反會計分錄。

六、年度終了,小企業(yè)應將全年實現(xiàn)的凈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本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利潤),如為凈虧損,作相反會計分錄;同時,將“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結轉后,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細科目應無余額。 七、本科目年末余額,反映小企業(yè)歷年積存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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