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無虛士?!边@個“名”字,本為會意字。甲骨文①的左邊是“口”,右邊是“夕”。甲骨文中的“夕”與“月”本為一個字。唐蘭先生認(rèn)為,這就表明在月下說話的意思。也可以說是在月下呼喚名字。②是金文的形體,變作月下有口,其義未變。③是小篆的形體。④是楷書的寫法。
《說文》:“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名”字的本義就是“名字”,如《莊子·逍遙游》:“北冥有魚,其名曰鯤。”大意是:北海有一種大魚,它的名字叫鯤。由“名字”又可以引申為“命名”,如王安石《游褒禪山記》:“其后名之曰褒禪。”這是說:從那時以后,就命名為褒禪。又可以引申為“名望”、“名聲”,如《史記·西門豹傳》:“西門豹為鄴令,名聞天下。”
請注意:《周禮·春官·外史》:“掌達(dá)書名于四方。”這里的“名”是什么意思呢?這是指“文字”,正如鄭玄所說:“古曰名,今曰字。” ——左民安《細(xì)說漢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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