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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店 案例: 永輝超市旗下的工坊系列餐飲品牌,華潤精品超市OLE、BLT旗下的西式簡餐品牌O’VAMOS和Ole' 面包房。 為什么說這些餐飲門店是共生型門店?因為鹿鹿覺得這種餐飲模式基礎,與原零售業(yè)態(tài)有較強關聯(lián)性。餐飲品牌與超市品牌共生、共存,共享供應鏈、場地與流量。 它的優(yōu)勢: ——強大的供應鏈支撐(食材安全性和穩(wěn)定性有保障); ——較輕的選址壓力(超市負責選址); ——相對于傳統(tǒng)餐廳多一個銷售渠道,堂食(餐品)+ 外帶(食品); ——多一個獲客渠道(超市流量,線下自然流量和定向用餐流量)。 它的難處: 品類選擇局限性(供應鏈決定了選品); 餐飲品牌定位的局限性(購物中心——進駐超市——餐飲品牌定位趨同); 餐飲運營的專業(yè)性(開的好超市,不一定開得好餐飲); 鹿鹿的一句話總結,這是一種業(yè)態(tài)的延伸,從零售業(yè)延伸到餐飲業(yè)。
集市店 案例: 進駐盒馬鮮生超市內的聯(lián)營餐飲品牌,比如牧之初心、原麥山丘等。 鹿鹿覺得這種“新零售”模式,就好比超市分出了一個區(qū)域做餐飲集市,然后將部分餐飲功能外包給進駐品牌。乍一聽是不是有這種感覺,像是把購物中心里的美食廣場,縮小后搬進了超市? 這種模式,鹿鹿覺得有兩個難點需要解決: 第一,如何選擇合作的超市(二房東)?這涉及到超市品牌與餐飲品牌是否“匹配”,客群、消費需求、消費力等是否一致的問題; 第二,如何實現(xiàn)體驗?如何將品牌個性化的體驗輸出,而不會像一個超市里的食堂。現(xiàn)在的新零售大都是零售+餐飲的業(yè)態(tài)疊加,而不是購物體驗與就餐體驗融合,生活方式的輸出。相較與Eataly超市餐廳,或者是臺灣的上引水產等,我們似乎還需要持續(xù)探索。 鹿鹿的一句話總結,新零售和新餐飲是兩個概念,逛完了、順便吃和吃完了、順便逛,是兩種行為。
寄生店/店中店 案例: 健身房中的沙拉蔬果汁店,電影院里的雪糕店,燒烤店旁邊的小龍蝦外賣店等。 鹿鹿覺得,它的邏輯是業(yè)態(tài)互補和品類互補,是特定消費人群的需求延續(xù)。 這種類型的門店優(yōu)勢: 結構輕、經營面積小、產品不會太復雜,適合線上+線下的模式; 其劣勢也很明顯: 市場容量較小、基本做隨機性或局限性的客群,品牌難形成較強勢能。 鹿鹿的一句話總結,“寄生”是一種跟隨戰(zhàn)術,需要更深入挖掘消費需求。
檔口店 案例: 川菜餐廳的冷鍋串串檔口,潮汕鹵鵝的甘草水果檔口,西北菜餐廳的羊肉串/肉夾饃檔口,茶餐廳的菠蘿包/蛋撻檔口等。 這種檔口店已經越來越多地出現(xiàn)在餐廳里,有些值得學習,有些則比較失敗。 說說鹿鹿對檔口店的看法: 首先,檔口店應是餐廳效益的重要補充力。鹿鹿見過,某粵菜餐廳隔出20多平賣中式烘焙……事實上,檔口應該是讓一個餐廳的人效、坪效、品效,購買/銷售效率更高的存在。 其次,檔口店應是經營品類的延續(xù),不主張做兩個不同品類。鹿鹿經??吹?,賣米線的,把水吧臺做成茶飲檔;或者火鍋店旁邊,做了個鹵肉檔。店家的想法估摸是“我賣吃的,順便再賣點兒喝的”。不論消費者是否真有這種需求,即便是有這種需求,會不會直接選擇專營該品類的門店? 最后,檔口店是正餐品類的小吃化的延續(xù),不適合所有品類。一些有檔口的門店,原本想增加餐廳收入的,最后成了餐廳的擺設。而一些做的較好的檔口店,其原生品類背后,都有強大的小吃文化。 我們甚至可以說,檔口賣的就是餐單上提煉出的精品小吃。是那些消費者認知廣泛,可以讓消費者即買即吃,方便拿著吃走著吃,讓別人看到了也想吃的產品。比如羊肉串、甘草水果、冷鍋串串酸辣粉、蛋撻雞蛋仔、大香腸臭豆腐等等……如果想給餐廳做個檔口,得看看自己經營的品類,而不是隨意選產品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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